第10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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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全市屋顶标识招牌整治规范工作推进会昨日上午召开,要求按照“两规范一条例”标准,加快推进全市屋顶标识招牌整治规范工作,3月中旬掀起不规范屋顶标识招牌拆除高潮。 消除高坠隐患 守护城市之美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筑的不断“长高”,屋顶标识招牌的“海拔”也越来越高,数量呈泛滥之势,一些单位或店铺一店多牌,其中不乏一些不规范设置、品味欠佳、安全系数较低的招牌。这些标识招牌一方面影响城市形象,另一方面埋下了高空坠物事故的隐患。 为了美化城区街貌,守护城市之美,市政府3月1日印发了《郑州市整治规范建筑物屋顶标识招牌专项工作方案》,决定从3月1日至10月底,对市内五区、航空港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火车站地区等建成区及其他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建筑物屋顶标识招牌实施专项整治,主要任务是清理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的标识招牌,指导重设或新设的建筑物标识招牌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 市区积极行动 拆除初战告捷 建筑物屋顶标识招牌整治工作启动后,市区各单位积极行动,金水区成立区整治规范建筑物屋顶标识招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7日下午召开动员会,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排查出了全区884处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的标识招牌,并将逐一下达法律文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依法组织清理,指导招牌重设和新设。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金水区警务室和7个公安分局以及交警一、四、五大队负责为建筑物屋顶标识招牌整治规范工作提供执法秩序保障和交通秩序保障;管城区在摸查的基础上向900余处标识招牌设置者送达了致业主的一封信。昨日上午,市园林局配合中原区行政执法局,顺利拆除了楼顶的标牌。二七区执法局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说服教育的基础上,使嵩山路某肛肠医院同意拆除屋顶标牌,目前该标牌已拆除完毕。 自主整改为主 新设必须合规 据市城管局广告处和法规处负责人解读,此次整治严格按照“两规范一条例”,其中“一条例”即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其中第十条规定:“户外广告应当精心设计,符合城市美观和夜景要求”,第十一条规定:“以光电等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除符合第十条规定外,其设置高度不超过建筑物顶部,不得与道路来车方面成垂直视角设置,除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外,不得在严近控区内设置”,第十二条规定:“招牌设置应当符合设置位置、高度和宽度等技术规范和标准,与建(构)筑物和周围环境相协调。”“两规范”即郑州市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和《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其中关于建筑物招牌设置,要求数量不应超过专用室外出入口的数量,对于没有专用室外出入口的单位,附着式招牌应在建筑外墙上整体规划、集中组合设置,或集中设置在落地式招牌上。底层以上部分最多设置2块,并对设置位置、方向、规格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推进会上,市城管局负责人表示,整治规范建筑物屋顶标识招牌要坚持依法依规,文明执法,耐心推进,自改为主的原则,各区要与业主见面,进行宣传发动,争取业主积极配合。3月中旬,要在全市掀起违规建筑物标识招牌拆除高潮,同时缩短新设置建筑物标识招牌的审批时限,强化技术指导,确保通过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使城市街区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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