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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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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记者 罗沙)记者1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 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根据这份通知,各级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通知提出,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同时,要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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