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立 通讯员 朱少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郑市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前该市27个试点村已经先期启动。
新郑市和庄镇、观音寺镇、新村镇等乡镇分别举办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集体经济发展培训会、观摩会。先后邀请了省农业厅农经站站长张道明等专家,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系统培训。详细讲解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背景、目的意义、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保障措施、改革的主要内容、关键环节、改革的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
据了解,本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任务,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资产量化和股权设置为主要内容,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加快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稳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新郑市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挥部和办公室,召开了新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切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动员培训等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集体经济发展培训会、观摩会、培训班8场次,培训人员达960人次,发放宣传培训资料1850册(本),出动宣传车70多辆台。广泛开展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