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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合作社”:让山增绿民增收

本报讯(记者 李晓光 通讯员 宋跃伟)记者昨日从登封市获悉,该市将通过组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人口参与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增加劳务收入,着力破解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结合不紧问题,实现增绿与增收互促双赢。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促进生态扶贫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各乡镇(区、办)在保证造林质量的前提下,组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造林绿化工程优先由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实施,合作社要吸纳不低于30%的贫困劳动力参与。各乡镇(区、办)根据造林任务,有效调控合作社的发展数量与规模,确保参与营造林活动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如期得到劳务收入。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创新机制,促进造林绿化工程全面提质增效,实现“绿荒山、富群众、促民生”目标,该市鼓励造林主体购买服务,由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实施造林,提高造林成效。同时实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推动农户以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土地经营权量化入股,获得资产性收益。对争取到的各类林业建设项目,采取财政补助、林业项目资金入股,对农户实行股权分红。

该市还积极引导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拓展业务,参与营造林工程的后期管护、低产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等,获得劳务性收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条件的合作社可通过流转土地造林。引导合作社参与林下经济开发、特色种植、特色养殖、森林旅游等产业发展,从事“农家乐”、“林产品销售”等服务业,给予相应配套的产业扶持政策,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开辟产业增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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