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省市安委会要求,本专栏近期对《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分期进行报道,今日刊登第九篇——
高风险项目审批
安全为前置条件
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阴惠萍)新近出台的《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对高风险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实施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和论证。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依据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对高风险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今后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
《实施意见》还要求,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现存高危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启动应急预警和响应措施的条件,构建与国家信息共享的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监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之间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