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县区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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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张黎)昨日,记者从中原区了解到,中原区征收办出台了《中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法》,对征收程序和行为等进行规范。 中原区征收办围绕项目建设年制定出台《中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法》,有效突出国有征收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办法》分总则、职权分工、前置条件、基本程序四个章节共20条,对区级财政投资的基础设施、公益项目、旧城区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以及市政府下达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都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办法》还对国有征收中发改、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相应承担的工作也进行了具体的表述。该《办法》将省市区有关政策进一步整合量化为具体措施,用于指导中原区国有征收工作的实际操作,有利于工作形成合力,提高效率,推动国有土地征收项目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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