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我省决定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据了解,建筑施工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是通过登记现场施工劳务人员的身份、教育培训、工资结算及支付等信息,建立能动态反映每日用工实际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按照规定,从2018年4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实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其中新开工的建筑规模3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加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已建成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4月1日起所监管的新开工工程必须纳入信息系统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
按照规定,各类建筑劳务实名制的纸质档案或电子档案管理台账保存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2年。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所采集记录的各项信息应用于施工劳务人员权益保障和建筑市场监管,作为处理施工企业与建筑劳务人员的劳资纠纷、审核施工企业差异化缴存工资保障金的依据。承诺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三项制度的工程项目,可减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若发现违反承诺,要按照上浮50%的比例补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将违反承诺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记入黑名单。被记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发布期内所有新开工项目需加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