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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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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今后,培训过程实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考勤,结业考试不合格或出勤率低于80%的培训人员不予发放培训合格证。 按照规定,创业培训实行模块化教学,培训对象在1年内可分别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各一次,有互联网创业意愿的人员还可参加网络创业培训。我省将率先在郑州、洛阳、安阳、驻马店、兰考先行开展互联网+就业创业培训试点,未来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在全省推广。 为加强就业创业培训质量管理,新政规定,培训依托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管理系统推行就业创业培训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培训过程实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考勤。郑州市和在郑省属高校的创业培训先行应用视频监控系统,其他地区的就业创业培训应在1年内应用视频监控系统。此外,定点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结业考试制度,根据结业考试结果和考勤情况,确定有效培训人数。对结业考试不合格或出勤率低于80%的培训人员,不予发放培训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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