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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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红)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的就业“护航”功能,市人社局日前启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全面规范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补贴。 据介绍,按照人社部2017年6月发出的通知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的补贴标准上限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 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将着力推动我市全面规范地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补贴。专项行动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全面掌握本地区职工参保、证书发放、补贴申领等情况,将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参保职工全部纳入服务范围,确保做到底数清、台账明、覆盖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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