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启动旅游包车客运市场专项检查
本报讯(记者 成燕)昨日,省旅游局、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旅游包车客运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即日起,双方将联合在全省范围对旅游包车客运市场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按照省旅游局、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我省将重点对以下五类行为进行打击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旅游包车客运经营的行为;超范围经营以及车辆长期在外地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行为;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行为;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进行经营的行为;违规使用折叠座椅,未按照规定设置“导游专座”的行为。
其中,旅行社必须租用具有旅游客运资质企业的旅游客车,且租用的旅游客车的经营范围要与该趟次运营线路相适应。每趟次用车要与旅游客运企业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每趟次用车要签有用车确认单,查验核实车辆的营运证照和包车客运标志牌是否齐全有效。严禁租用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黑车”、超越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旅游包车经营的旅游客车、营运证照和包车客运标志牌不齐全或失效的旅游客车。此外,旅行社要定期对导游(领队)开展安全应急常识和岗前培训,提醒旅游者注意乘车安全,及时提醒司机在行前播放安全提示宣传片等。
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对所属车辆进行安全检车和维护;对途经山区等事故高发线路的包车客运人物,要安排适当的车型和有驾驶经验的驾驶员。此外,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按照规定为所属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异地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罚。
按照安排,6月份前为自查阶段,7月份至9月份为联合督导阶段,省旅游局和省交通运输厅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地进行专项督导,并对整改工作进行通报。今年年底前为明察暗访阶段,各地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源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