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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回头看”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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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回头看”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一批)

(上接十三版)

序号受理编号地址举报内容是否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

情况

问责情况办理备注4D410000201806010053 河南省

郑州市市辖区高新区碧桃路与

化工路交叉口

东南角

郑州市高新区碧桃路与化工路交叉口东南角,要建一个化工厂(十万吨的润滑油、五万吨的防冻液),周围有十万居民,距离高新区实验小学只有200米,如果这个厂建在此处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产生的废气影响附近居民身心健康。是6月7日不属实 3.环评单位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接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该项目委托的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l30号,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评价范围包括一般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安全评估工作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工艺属常温常压下的物理调合过程,无化学反应。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润滑油产品及其原材料均为高沸点、高分子量混合物,其开口闪点均在200度以上,燃点在230度以上,属于粘度高、闪点高、不易挥发的液体,不属于易燃品。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B类(闪点>120℃),均属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类别。

依据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4.1.9条的要求,存储上述物质的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应为75m。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三)控规编制工作

根据高新区规划局目前初步调查和论证结果,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2010年,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该区域未在控制区范围内,未做强制性要求,其用地性质允许通过其他层级城乡规划做出安排。在郑州市总规中该区域规划有220kV高压走廊,在现有架空高压线完成入地改造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精神,在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为二类工业用地,在化工路南侧绿化带中预留高压走廊通道。

2018年3月份,《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引起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调查,调查期间暂停该项目一切手续办理。

下一步,高新区有关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无(*)

序号受理编号地址举报内容是否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

情况

问责情况办理备注5D410000201806010037 河南省

郑州市

惠济区

古荥镇

实验小学

门前

1.郑州市惠济区古荥实验小学门前的搅拌站,环评手续不完善。 过去被查封过,现在又开始生产,粉尘、噪声污染环境。

2.古荥实验小学东隔壁景程幼儿园北侧有一家小作坊,现在挂上老年公寓的牌子生产,每天散发出类似膏药一样的恶臭难闻味道,学生闻到气味会恶心呕吐。

是6月7日部分属实 无名搅拌站位于古荥镇程庄村,属古荥镇人民政府辖区,单位名称为:郑州市惠济区程庄兴隆预制构件厂,营业执照:92410108MA40X2LB39,主要产品为路边石、广场砖等,主要生产设备有搅拌机、粉煤灰罐、压砖机、配料机等。该单位已于2016年委托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17年1月通过环保备案公示。

无名小作坊位于古荥实验小学东隔壁景程幼儿园北侧,属古荥镇人民政府辖区,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生产医用创可贴,主要生产设备有一台拌合机和一台粘合机。于2018年3月起租赁古荥镇程庄村老年公寓的房子。

2018年6月3日,惠济区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程庄兴隆预制构件厂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生产迹象。对程庄村老年公寓无名小作坊进行现场调查,该单位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未发现生产迹象。

1.对程庄兴隆预制构件厂废水沉淀池重新垒砌废,对厂区内物料运输通道处进行硬化,对料仓安装电动卷闸门;2.对无名小作坊设备进行拆除、搬离,对该单位进行取缔。截至2018年6月6日,交办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惠济区将继续加大督察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出现,切实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无6D410000201806010019 河南省

郑州市

管城回族区

南曹乡

于庄村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于庄村有很多粉碎塑料颗粒小作坊,离南水北调干渠很近,废水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是6月7日不属实 督办问题所述区域位置在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于庄村东南角,2018年6月3日,管城回族区接到上述交办问题后,组织区环保局、南曹乡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2017年有几家粉碎塑料颗粒小作坊,在2017年“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工作中,于5月4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区环保局、南曹乡政府对于庄村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取缔,共清理3家小作坊。

现场只有私搭乱建的建筑,一家收废塑料的废品收购站和废弃塑料物料。现场没有发现正在生产的粉碎塑料颗粒小作坊,也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所以举报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于庄村有很多粉碎塑料颗粒小作坊,离南水北调干渠很近,废水随意排放,污染环境”不属实。

2018年6月4日管城回族区环保局、南曹乡政府、区商务局、区执法局对该区域一家废品收购站进行取缔,现已全部取缔完毕,并对周边村容村貌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无7D410000201806020043 河南省

郑州市

金水区

黑庄路

中州大道

交叉口

向西

200米路北

郑州市金水区黑庄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路边有人占道经营卖砂石水泥,扬尘污染严重。是6月7日不属实该地点位于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燕庄行政村黑朱庄自然村,已于2007年10月进行城中村改造,2017年底村民已陆续搬迁入住。2018年5月9日,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未来路中队接到群众举报,黑庄路中州大道路西200米路北占道卖水泥大沙情况后,于2018年5月10日组织人员到现场,依法对黑朱庄村民周新伟的经营工具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对该经营点进行取缔,同时安排网格长、村干部进行24小时巡查,力避其死灰复燃。6月2日晚,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岳郑华、大气办、网格长、协和城邦社区书记赵颉、夜班值守人员吕江灵等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查看,经现场核实,黑庄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及周边并没有人占道经营卖砂石和卖水泥现象。6月3日,金水区执法局未来路中队再次对该路段进行巡查,未发现此类现象。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按照“六位一体”的巡查机制,对辖区开展“针对性、深层次、无缝隙、全方位”立体大巡查,确保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360度无盲区、无死角。对该路段采取专人盯守、不定时巡查等措施确保占道现象不反弹,努力保障市民生活环境的干净、整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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