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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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秦巍然)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的《郑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我市党委政府及53个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 《郑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其中,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统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机构设置、干部配备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等。 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包括,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严格安全准入标准,督促整治重大隐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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