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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回头看”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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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回头看”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三批)

2018年6月4日,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的第3批信访举报件54件,其中标*号的有5件。截至6月9日,办结的有54件,未办结的有0件,办结率为100%;属实的有7件,基本属实的有0件,部分属实的有34件,不属实的有13件;城市地区的有16件,农村地区的有29件、城郊接合部地区的有9件;属于“散乱污”的有0件,属于小作坊的有0件,属于产业集群的有8件,属于生活服务业的有32件,其他14件;问责了5人,包括厅局级0人,县处级0人,乡科级0人,乡科级以下5人。公开的有27件,未公开的有27件,公开率为50%。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9日

序号受理编号地址举报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调查

核实情况

处理和

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办理

备注

1D410000201806030149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西苏楼村西南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西苏楼村西南边,一家养猪场,粪便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放,污染严重。曾向荥阳市环保局反映过,至今未处理。是6月8日属实该猪场位于荥阳市广武镇西苏楼村二组,为多散户集中养殖区,养殖区猪舍及养殖设施由郑州高新区人黄代敏在2016年4月投资建设,建成后分包给11户养殖户进行生猪养殖,并以黄代敏名义在2017年8月1日注册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82MA447XN109),该养殖区现存栏生猪1795头,场区占地16亩,场区建有4000立方米大小沉淀池,均使用泔水饲喂生猪。该养殖区未建设堆粪场,粪便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使用改装三轮罐车定期清运,用于浇灌周边土地。现场调查时,未发现随意排放现象,但是与该养殖区域紧邻沉淀池处存在少量猪粪流积,未及时清理,存在粪污处理设施不健全、粪污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荥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曾于2018年1月20日对该养殖区分别下发签订了《动物养殖场(户)饲养安全监管告知书》和《荥阳市养殖场(户)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1.督促该养殖区对现存栏的1795头生猪尽快出售清理,由荥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达到出栏标准的生猪联系协调市场销售渠道,现已出售清理生猪349头。目前,该养殖区承建人黄代敏已前往新乡市原阳县另寻养殖场地。

2.该养殖区在完成生猪出售清理,对生产区封闭隔离,建设完善圈舍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堆粪场等相关设施,动物防疫条件验收合格和环评验收达标后,方可重新使用。

2D410000201806040002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融侨城小区,装修产生的垃圾堆放在十七里河边,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露天堆放,污染环境。是6月8日属实融侨城位于新郑市龙湖镇魏庄行政村,由郑州融侨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现由福州融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管理。经查,现场有装修建筑垃圾存在。2018年6月5日,装修垃圾物料已连夜清理完毕,并对清运过后的黄土进行覆盖。3D410000201806040011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85号诉求人住在中原区陇海西路385号,2016年9月7日,在郑州市南三环与大学路交叉口郑飞酒店大堂捡到一包糖,吃下之后有不良反应,怀疑受到辐射污染。2016年12月29日,郑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场检测,检测结果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值。2017年1月环保厅也到场检测,称不超标。诉求人认为检测数据错误,坚持认为受到辐射污染。是6月8日 不

举报人叫龚华丽,2016年以来多次向郑州市市长电话、市环保局12369热线、河南省环保厅和中央环保部巡视组反映“疑似受到辐射污染的问题”。经二七区环保局排查,二七区未发现无主放射源。2016年12月,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危废中心辐射科牵头,二七区环保局、中原区环保局配合,对龚华丽的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2016年12月29日,市局业务部门对龚华丽家中检测后,数据显示在本底值范围内(不超标)。2017年1月,根据举报人要求,省环保厅业务部门再次对龚华丽家中监测,监测数据仍然不超标。之后,二七区、中原区环保部门积极沟通信访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办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并联系当事人家属,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接到该交办问题后,二七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陈然第一时间积极与龚华丽取得了联系,拟由龚华丽参加,联系市级监测站对郑飞酒店大堂进行辐射检测。龚华丽提出,不需要对郑飞酒店进行检测,需要对其原住所(中原区陇海西路385号)进行辐射检测。下一步,将积极与举报人沟通,力争妥善解决。4D41000020180604001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石化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石化路龙源·世纪龙城小区,西边有高压线离居民楼很近,对人体危害很大。是6月8日 不

龙源·世纪龙城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石化路9号;建设单位:河南龙源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隆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润华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华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前建设状况为正在主体施工中。经过实地调查和现场测量,龙源·世纪龙城在建居民楼与该220千伏高压线最近距离约30米。根据查询国家电网相关规定,其中《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节选):“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千伏以下1.0米、1—10千伏1.5米、35千伏3.0米、66—110千伏4.0米、154—220千伏5.0米、330千伏6.0米、500千伏8.5米”,明确说明154—220千伏安全距离为5.0米。龙源·世纪龙城与高压线之间距离高于国家规定。积极沟通,力争居民的理解。5D410000201806040020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康桥九溪郡3期303号楼下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康桥九溪郡3期303号楼下,沙县小吃店油烟污染环境,夜间噪声扰民。是6月8日 不

沙县小吃店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林锦店行政村康桥九溪郡3期303-201号楼下,属于外围底商,不在小区内。经查,该小吃店营业执照店名为新郑市龙湖镇原味小吃店,位于康桥九溪郡303号楼102号正楼下,负责人为张克程,该小吃店有工商营业执照、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正常,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该店经营时间为早上7:30—21:00,店里只做汤面、米线、馄饨、卤味套餐等,无店外经营现象。下一步,将加强对该小吃店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序号受理编号地址举报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调查

核实情况

处理和

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办理

备注

6D410000201806040026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打虎亭村庙坡组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打虎亭村庙坡组西,有一化工厂的废水通过渗坑排入地下,污染饮用水。曾向各级环保部门反映,至今没有回复。是6月8日 不

企业工商注册名称为郑州丰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牛店镇打虎亭村,法定代表人李世杰。该公司2013年12月1日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在后院擅自开工建设化工厂,并投入生产,生产废水排入无防渗漏措施的渗坑,造成牛店镇打虎亭村庙坡组及周边2家养殖户井水污染。2014年7月,该公司化工厂所有生产设备被政府依法拆除。经现场调查,该公司院内原化工厂已不存在。 1.对违法行为处理

2014年1月27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分别对该公司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化工厂并投产和利用暗管渗坑排放含有甲硫醇和二甲二硫的化工废水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已缴纳到位。对郑州丰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利用渗坑违法排污行为依法移送新密市公安局。新密市人民法院对该公司曹辉、祈俊强、樊水龙三名合伙人分别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判刑。

2.对渗坑处理

对牛店镇打虎亭村庙坡组水井、张湾村赵书安养猪场水井、张湾村赵五锁养羊场水井的污染,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当即要求该公司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委托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渗坑污泥的进行了处理,环境隐患已消除。

3.井水检测情况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自2014年至今三次委托河南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对牛店镇打虎亭村庙坡组水井甲硫醇、二甲二硫进行检测,检测显示未检出甲硫醇、二甲二硫化合物污染物。

2018年6月5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再次委托河南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对牛店镇打虎亭村庙坡组水井、张湾村赵书安养猪场水井二甲二硫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牛店镇打虎亭村庙坡组水井未检出二甲二硫化合物污染物。张湾村赵五锁养羊场水井因干涸,未检测。

1.新密市环境监察八中队执法人员周录松对该化工厂没有严格监管,造成污染2个月,被新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牛店镇综治办秘书、三级网格长贾宗轩未履行网格监管责任,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3.新密市人民法院对该公司曹辉、祈俊强、樊水龙三名合伙人分别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判刑。

7D410000201806040030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菜市场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菜市场,商户榨油排放大量油烟,气味难闻。是6月8日 不

该榨油商户为新郑市郭店镇纯真小磨油店,于2013年5月10日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者:李学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01084MA418N5U9R,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小磨油。该加工销售点位于郭店镇菜市场院内,主要加工销售芝麻油、花生油。经查,该加工点属来料加工及自产自销,具体工艺为:原料—积压—出油灌装—成品。针对群众反映商户榨油排放大量油烟,气味难闻,现场调查该加工点加工过程不产生排放油烟。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8D41000020180604003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没有按规定处理,每天晚上7点到次日凌晨,散发难闻的气味。是6月8日部分属实2018年6月4日,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处韩云芳、石同勋、刘青山和王卫贤会同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负责人王书砖和党元申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对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场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王书砖和党元申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场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时间段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将采取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1.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已于2017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的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的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将停止垃圾进场,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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