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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回头看”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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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回头看”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四批)

2018年6月5日,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的第4批信访举报件29件,其中标*号的有5件。截至6月10日,办结的有29件,未办结的有0件,办结率为100%;属实的有8件,基本属实的有0件,部分属实的有12件,不属实的有9件;城市地区的有13件,农村地区的有16件,城郊接合部地区的有0件;属于“散乱污”的有0件,属于小作坊的有1件,属于产业集群的有5件,属于生活服务业的有14件,其他9件;问责了11人,包括厅局级0人,县处级0人,乡科级0人,乡科级以下11人。公开的有23件,未公开的有6件,公开率为79.31%。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0日

受理

编号

地址 举报

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调查

核实情况

处理和

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办理

备注

1D410000201806040057 河南省

郑州市

登封市

军召乡

黄城村

郑州市登封市君召乡黄城村西南角,有一家大型养猪场粪便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是 6月

10日

登封市君召乡黄城村西南角养猪场位于君召乡陈窑村,原名是河南裕华众英养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愉乐。该公司设计占地约300亩。2009年初开始基建,因缺乏资金未能建成,一直处于废弃状态。2017年11月,养殖户高勇峰经人介绍租赁该公司部分空闲厂房进行养猪,目前存栏约200头。主体设施有母猪圈、育肥圈、仔猪圈、饲料库,主要生产设备饲料机,附属设施有生活管理用房、防疫室、仓库等。生产废水沉淀后用于农业灌溉,不外排。生产工艺:母猪—产仔—仔猪保育—育肥—出栏销售。

2018年6月6日,登封市环保局、登封市畜牧中心和登封市君召乡政府针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登封市君召乡黄城村西南角,有一家大型养猪场粪便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涉及的问题不属实。个体养殖户高勇峰2017年11月租赁河南裕华众英养殖有限公司部分废弃猪舍进行养猪,目前存栏约200头,养殖规模较小,属个体养殖户,每栋猪舍均建有沉淀池,生产废水沉淀发酵后由附近村民灌溉农田,检查中未发现粪便随意排放污染环境问题。

加强对该厂的监管,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2D410000201806040067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豫龙镇关帝庙村郑州市荥阳市豫龙镇关帝庙村铁路北化工路西头最里面,关帝庙村村民组长将建筑垃圾倒入投诉人以及其他农户的农田上,农田污染严重。是6月10日属实 一、基本情况

涉及的地块为荥阳市豫龙镇关帝庙村三组、四组,该地块是郑州高新区沟赵办事处牛寨村村民孙卫华于2013年9月通过村委会租赁豫龙镇关帝庙村三组35亩、四组182亩土地,共计217亩,土地签订之初主要用于种植绿化苗木和果蔬,租金每亩每年贰仟元。租赁后在2014年春节前种植绿化树150多亩。因郑州高新区、中原区周边几个村庄改造征迁,孙卫华临时用约60.8亩地存放征迁后的建筑垃圾。随后孙卫华引进了两条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生产线,在被倒建筑垃圾的原址上处理建筑垃圾。该处紧邻高新区,周围是废弃征迁村落。荥阳市豫龙镇、国土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实,经核实现场确实见到大量建筑垃圾,全部属于拆建房屋遗留的废弃建筑物,建筑垃圾占地约为40亩。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早在2015年上级卫片执法检查中,就已发现该土地问题,2015年4月荥阳市豫龙镇政府就正式通知孙卫华立即停止占用基本农田,不允许再接收新的建筑垃圾,并且加快消化存量垃圾,当时存量未处理建筑垃圾还有60多万吨,形成两处存放点,该地块是其中一处。

2016年4月11日,荥阳市国土局又到现场进行了核实,经实地核查该占地属于违法行为,荥阳市国土局针对此违法行为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荥国土资责停字〔2016〕3-070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荥国土资责改字〔2016〕3-070号)责令孙卫华限期将该处存放的建筑垃圾清理,并恢复土地原状。当事人孙卫华签收通知书并承诺尽快清理。2016年4月12日,荥阳市国土局将该问题抄告给豫龙镇人民政府(荥国土资函〔2016〕3-007号),告知该处违法占压土地情况,并请豫龙镇政府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14〕25号)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违法行为。

2016年5月5日,荥阳市国土局将此问题上报荥阳市人民政府,荥阳市人民政府针对此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豫龙镇政府等有关单位参与,开展联合行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并督促当事人尽快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恢复土地原状。同时要求国土部门对土地破坏进行鉴定,依法进行处理。

荥阳市国土局于2016年6月1日提请荥阳市耕地破坏鉴定领导小组,6月10日荥阳市耕地破坏鉴定领导小组经初步鉴定,豫龙镇关帝庙违法占用的60.84亩耕地全部被毁坏。与此同时,荥阳市豫龙镇政府将孙卫华通知到镇政府办公室,针对垃圾堆清理问题再次提出要求:第一,不得再向该处运送垃圾,当事人当面进行承诺。第二,尽快将垃圾堆用遮阳网彻底覆盖,防止二次污染出现。第三,2016年9月底之前必须将该垃圾堆清理干净,并进行复耕。同时豫龙镇政府对该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了断水、断电、建筑垃圾全部进行覆盖并撒播草籽、安排镇村干部实时监控、不允许再有新增建筑垃圾等的处理。

2015和2016年该建筑垃圾处理点处于停产状态。由于积存建筑垃圾面积太大,量太多,且又没有地方能够消纳。2017年初该建筑垃圾处理点搭建了一座环保棚,将机器设备进行了封闭,并采用湿法作业,恢复了部分生产,消纳了大量建筑垃圾,至今还余存量垃圾30余万吨。

2018年3月,荥阳市国土局针对该宗地长期占压土地,整改不到位,未恢复耕种条件的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经实地核查,期间当事人共清理建筑垃圾9884.84平方米(合14.82亩),仍有40余亩建筑垃圾未清理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荥阳市国土局对孙卫华占用耕地倾倒建筑垃圾及占压耕地的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荥国土资罚决字〔2018〕036号)。

针对此问题,荥阳市高度重视,要求荥阳市豫龙镇党委政府全力解决此问题,目前荥阳市豫龙镇政府已经初步制定了整改措施。

(一)针对该地块内制砖设备,三天内全部拆除到位,并将生产占用场地清空,进行复耕(约能复耕土地30多亩)。

(二)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以及实际的日消纳能力,引进大型消纳设备,力争五个月内将现存的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并进行复耕。

(三)在消纳过程中严格按照湿法作业等相关要求,并清理一块复耕一块。

(四)在消纳过程中,荥阳市豫龙镇政府安排镇、村、组相关人员进行全程跟踪,并安装实时监控摄像头抓好监管。

(五)责令该建筑垃圾处理点向国土部门缴纳相应的复耕保证金。

(六)荥阳市国土部门对该建筑垃圾处理点实际负责人孙卫华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七)要求豫龙镇纪委严查此违法倾倒垃圾案件可能产生的利益关联链条,对查处干部参与行为一经核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八)开展违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举一反三,重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同时,荥阳市国土局已对孙卫华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39651.56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8元的罚款,罚款共计713728.08元。下一步将按照程序,依法对其处理到底。

针对此问题,荥阳市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荥阳市豫龙镇纪检委对包村领导通报批评,对原包村干部、原关帝庙村委支部书记通报批并扣发两个月绩效工资,暂停村组组长职务。荥阳市国土局对原豫龙镇国土所所长、执法大队中队长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监管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同第4批D410000201806040100)

受理

编号

地址 举报

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调查

核实情况

处理和

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办理

备注

3D410000201806040070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郑州市全市,包括郑东新区,装修建筑垃圾无固定区域进行倾倒,希望政府部门能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厂。是6月10日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7〕18号)要求,郑州市共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17处,其中再生资源化利用场所4处,堆山造景项目12处,临时消纳场1处。目前我市建筑垃圾消纳基本有序。但随着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居民生活生平不断提高,装修垃圾的产生量增加,为了解决装修垃圾消纳问题,2018年5月市城管局制定了《2018年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专案》,要求2018年9月底前,各区、管委会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利用待建地块或与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相结合,至少设置1处有一定规模、专人管理、相对封闭的装修垃圾分拣转运场所。进入分拣转运场所的装修垃圾应分类堆放,金属、木材、玻璃、塑料等根据材质分类回收利用,废弃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陶瓷交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加工利用。根据文件要求,郑东新区在象山公园(前程路与刘郑路交叉口西南角)预留出部分地块用于装修垃圾临时分类堆放,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二、建筑垃圾消纳场具体分布情况

(一)再生资源项目

1.荥阳市建筑垃圾处置场,位置:豫龙镇桃贾路东侧。

2.高新区九一建筑垃圾处置场,位置:双桥办事处榆林村西头连霍高速北。

3.新郑市建筑垃圾处置场,位置:新郑市龙湖镇袁张公路北侧大司村。

4.管城回族区葛天建筑垃圾处置场,位置: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紫荆山南路、河西袁村北和王垌村南。

(二)堆山造景项目

1.郑东新区-愚公山,位置:河沟王村。

2.郑东新区-御风台,位置:圃田村。

3.郑东新区-银山,位置:马楼村。

4.郑东新区-金山,位置:柳园口村。

5.郑东新区-象山公园,位置:前程路以西,豫兴大道以北,科学大道以南,锦绣路以东。

6.郑东新区-象湖南岸公园,位置:前程路以西,永盛西路以北,贾鲁河以南。

7.郑东新区-高铁公园,位置:石武高铁两侧、107辅道以东(陇海高架至连霍高速)。

8.郑东新区-大河村公园,位置:中州大道以东,连霍高速以南,魏河以北,龙源八街以东。

9.郑东新区-森林公园凤山,位置:中州大道以东,龙源一街以南,龙湖西侧,瑞雨路以北。

10.经开区-周庄消纳场,位置:四港联动大道以东、京港澳高速以西、经南十五路以南、经南十八路以北。

11.经开区-故城遗址公园,位置:航海路以南,启航路以北,前程大道以西区域。

12.经开区-大王庄消纳场,位置:京珠东环路与经南五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三)临时消纳场

金水区-孙岗消纳场,位置:孙岗村南、东临郑东新区、南接京港澳高速、西到黄金线。

(一)制订增量消纳利用计划。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及本辖区征迁计划科学测算年度建筑垃圾、工程弃土、装修垃圾产生量,结合园林绿化规划实施情况,选择合适的消纳利用途径(实施堆山造景项目、建设资源化利用项目、开展生态修复)。2018年8月底前,制订本辖区的建筑垃圾消纳利用三年计划,列出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确保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得到有序消纳利用。

(二)推进建筑垃圾就地、就近利用。各县(市)区、管委会按照就地利用为主、外运消纳为辅的综合利用思路,全面掌握本辖区工程回填和水系治理、园林绿化项目需求,对本区域内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合理调配、有序消纳。按照市政府要求,今后三年在南水北调生态文化公园、贾鲁河滨河公园、第二植物园、郊野公园等大型公园绿地建设中,利用建筑垃圾进行堆山造景、微地型建设。

(三)利用工程弃土开展生态修复。各县(市)区、管委会对本区域内复耕还田和土壤修复点(废弃、关闭、停产的砖瓦窑、低洼地、自然沟壑以及挖沙、采矿遗留的坑、窑等)进行调查摸底,具备条件的作为消纳场所,利用工程弃土进行回填、复耕、绿化。

(四)加大督导考评和问责力度。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范围,各县(市)区、管委会每月上报工作进度。建立日督查、周统计、月考评和微信群工作调度制度,逐项进行跟踪督导检查,每月通报一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措施得力、资金支持到位、整体整治效果好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无4D410000201806040071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文村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文村园艺城内近百亩土地遭到毁坏,当地村委会领导强行占地至今未归还,诉求人要求收回使用权。是6月10日 不

园艺城实为园艺场,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文村。该园艺场建于1970年,当时占有文村、袁桥、龙尾沟、顾家河等村土地;1975年成立园艺场大队,含龙尾沟村、文村小部分土地;1978年园艺场大队解散,文村部分归文村,龙尾沟成立了一个新的大队;1980年文村6个生产组提供土地316.5亩,其中,1组86亩、2组85亩、3组62亩、4组30.5亩、8组10亩、12组43亩,重建园艺场。原大金店乡政府为其免除相应的农业税款。1986年开始,原大金店乡政府每年补偿1万元,1999年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90元,2009年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140元,补偿款由村委按土地面积分到各组。2012年土地又重归文村集体所有。

2018年6月6日,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和大金店镇政府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经现场测量,园艺场占地面积为316.5亩,场内建设用地约130亩,全场权属归文村集体所有。

加强沟通引导,消除诉求人对事情的理解。无5D410000201806040086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嵩山南路与南四环向西200米路南张李垌村,垃圾综合处理厂臭味难闻。是6月10日基本属实该问题涉及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该中心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针对转办案件的举报内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表示歉意。无

(下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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