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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 (上接十版) 序号 受理 编号 地址 举报 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调查 核实情况 处理和 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办理 备注 15D410000201806050031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全市区郑州市3至4月份期间,杨絮和柳絮污染环境,投诉人建议市区内杨树和柳树换成环保类的树木。是6月10日属实 杨树和柳树是郑州市最主要的乡土树种,因其具有适合本地土壤和气候、易于繁殖成活且生长速度快、养护成本较低等先天优势,是我市城市绿化的重要树种之一,在生态作用上有很多优点。杨树高大挺拔,具有很好的遮阴效果,而柳树树形婀娜多姿,且冬天落叶晚,春季发芽早,具有良好的景观效果,同时杨柳树还具有释氧固碳,降温增湿、减菌杀菌,吸收有毒有害物质等显著的生态功能。 经调查统计,郑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杨柳树雌株数量约有10万多棵;杨柳树雌株主要在绕城高速沿线防护林地、西南西北重点林区生态林地及郑州树木园内,据不完全统计,杨树数量达到100万株以上。目前这些树都已经长成大树,如果大量伐除这些树木,会引起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景观下降,造成更为严重的生态损失,同时也需要投入巨额的绿化更新资金。 一、目前采取的措施 近几年来,杨柳飞絮问题很受关注,郑州市园林绿化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在保护城市生态资源安全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科学治理杨柳飞絮。 今年,为了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满足百姓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郑州市政府把治理杨柳飞絮作为民生问题,3月30日,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杨柳飞絮防治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111号),在全市开展杨柳飞絮防治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近期防治要以化学防治为主,进行综合防治。化学法治理即通过注射花芽抑制剂抑制杨柳雌株花芽分化,减少飞絮产生。通过注射花芽抑制剂防控杨柳飞絮比较科学、有效、易操作使用。其原理是在树木的花芽分化前注入药液,从而抑制杨柳树花芽形成,达到控制翌年开花,减少飞絮。该抑制剂由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研制,已在北京市推广使用三年,效果良好。当年施用,第二年有效,每年注射一次,施药正确可减少飞絮90%以上。 接到通知后,郑州市园林局积极组织开展防治杨柳飞絮有关工作,4月8日、9日两次召开杨柳飞絮防控工作动员会、培训会,完成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园林绿化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开展此项工作。通过喷洒杨柳飞絮抑制剂黏附飞絮、使用高压水枪喷水冲洗、春季疏剪杨柳花序、及时清理飞絮等,多措并举消减今年的飞絮。 同时,郑州市范围内开展注射花芽抑制剂控制飞絮工作,园林系统内的公园广场杨柳树雌株统一进行注射防控;滨河公园、道路等市直单位内的杨柳树雌株由主管部门负责;学校、单位庭院、区管公园游园、道路等场地内的杨柳树雌株,由各区负责具体落实注射防控工作,按照市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推进。 目前,已完成了市区绝大多数杨柳树雌株共9万余株花芽抑制剂的注射工作,明年的杨柳飞絮将大大减少。 二、远期打算 长远防治措施包括把好规划设计关,园林绿化规划设计中,避免使用杨柳树雌株,从源头上杜绝杨柳飞絮的发生;对现有杨柳树雌株逐步更新改造,换植其他优良乡土树种等。 未来,郑州市将结合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及更新改造工程,在工程建设中将严把规划设计和苗木质量关,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的多树种应用,对现有老、残、病等杨柳树雌株逐步更新改造,减少飞絮总量。 另外,郑州市近几年每年都新增500万平方米以上绿地,通过增加城市绿地总量,来提高绿地对杨柳絮的吸附滞留能力。相信经过治理,困扰市民的杨柳飞絮问题将会逐步得到有效改善。 无16D410000201806050034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紫玉路绿林仓库16号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办事处紫玉路绿林仓库16号,有一个无名小作坊,主要清洗餐具类,污水直接排放雨水沟内,污染环境。是6月10日 不 属 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洗碗厂全名为河南清珏实业有限公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5843941106,法定代表人荆宜军,建有一条年清洗消毒餐具600万套建设项目,主要从事生活用品消毒服务。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豫环委办〔2017〕93号)和《郑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2017〕7号文件要求,该企业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在区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二七清改环备〔2017〕2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二七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黄晓杰、翟欣,金水源街道筹备组副主任李玉斌及街道大气办主任胡金龙等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接入郑州晟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用作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由当地居民拉走用作农家肥。 加强对该厂的监管,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17D410000201806050039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乔楼镇付河村六道口组郑州市荥阳市乔楼镇付河村六道口组公路边,有一家碎石加工厂,粉尘、废气污染环境,该厂只在晚上生产。是6月10日部分属实 所述碎石加工厂位于荥阳市乔楼镇付河村六道口组,该院占地约4亩,内有一座约800平方米闲置厂房,2018年4月由董佰军临时租用作为砂石料临时堆放点。经查,在乔楼镇付河村六道口组无名场院内并未发现有任何生产设备,也未发现存在任何生产原料,没有任何生产迹象和工人活动。但在场院内看到有成品建筑原材料石沫堆放,约3500立方米。经询问负责人,负责人表示该场院只是租用,不进行任何石材产品的加工,只是临时堆放,买进卖出。 经查,所有砂石料堆全部用防尘网进行覆盖,该区域周边最近居民点距离该厂院直线距离约为100米,对于交办的粉尘、废气问题,初步断定为在进行装卸时产生的粉尘,会对周边有一定环境影响。 针对存在的问题,荥阳市高度重视,要求乔楼镇负责在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同时,对该处砂石料临时堆放点进行清理工作。 目前该临时堆放点已清理到位。 无 序号 受理 编号 地址 举报 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调查 核实情况 处理和 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办理 备注 18D410000201806050051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唐庄镇唐东村郑州市登封市唐庄镇唐东村,纸坊水库下游的胡叶厂将废水排入石淙河道后流入白沙湖,造成河道水污染。是6月10日属实 一、基本情况 胡叶厂名称为登封市华鑫竹叶包装厂,位于登封市唐庄镇唐东村,法人代表:王进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10185MA411A3A9E)。该厂总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930平方米,2013年10月建厂,2014年5月投产,办理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登环建〔2013〕30号)。 主要从事粽叶分拣,年分拣竹叶5000包。主要原材料:竹叶。该厂主要生产设施有浸泡池,分拣车间。生产工艺:原材料—浸泡—分拣—包装。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6日,登封市环保局和唐庄镇政府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核查,该厂按照登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环保达标提质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登环攻坚〔2018〕1号)要求,从2018年3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进行环保达标提质综合整治。 关于“胡叶厂将废水排入石淙河道后流入白沙湖,造成河道水污染”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河道常年干涸。该厂在停产整治期间对厂院和车间进行冲洗所产生的废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河道。 督促该企业对厂区内雨水管网进行清理,对可能进入雨水管网的生活废水出水口进行封堵,对排入河道的废水进行清理。 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登封市唐庄镇对分管环保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分包华鑫竹叶包装厂的负责人杨闪闪进行通报批评。 对登封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网格监管人员刘铁军进行诫勉谈话。 19D410000201806050053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西大街马庄村1组路西郑州市新密市西大街马庄村1组路西(荥密路去米村乡间大道小加油站后面),郑州新科科技炉料有限公司夜间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气体,污染严重。是6月10日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被举报的郑州新科科技炉料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名称为:郑州科信炉料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米村镇方山村,法定代表人于海东。该公司年加工8000吨环保型树脂炮泥及年加工7000吨浇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8年4月29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08年6月9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年产4万吨不定性耐火材料扩建项目于2016年11月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备案公告(新密环〔2016〕304号)。主要生产设备:有机热载体炉1台、混砂机4台、鄂式破碎机2台、挤泥机2台、烘干机1台、包装机1台、雷蒙机1台、圆锥式破碎机1台、提升机6台、振动筛1台、万能式粉碎机1台、爪齿型粉碎机1台;主要产品:环保型树脂炮泥及浇注料;主要原辅材料:铝矾土、棕刚玉、碳化硅、耐火水泥、焦沫、钢纤维、蒽油、酚醛树脂;环保型树脂炮泥生产工艺:原料—粉碎—筛分—配粉—搅拌—烘干—压制成型—成品;浇注料生产工艺:原料—粉碎—筛分—包装—成品;主要污染防治设施:6台高效脉冲除尘器、1台光催化—臭氧氧化装置。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6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米村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一)环境监管情况 2018年4月20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郭占东、张伟红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环保型树脂炮泥生产线和浇注料生产线正在生产,其配备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 2018年5月16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郭占东、张伟红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环保型树脂炮泥生产线和浇注料生产线正在生产,其配备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 2018年6月4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张伟红、郭占东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二)环境监测情况 2016年8月2日该公司委托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污染因子均在排放限值以内。 2017年10月23日该公司委托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污染因子均在排放限值以内。 2017年11月23日该公司委托新密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污染因子均在排放限值以内。 2018年5月28日该公司委托河南瑞安特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污染因子均在排放限值以内。 (三)走访情况 2018年6月6日、8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郭占东、张伟红对该公司周边13名群众进行走访,均未反映该公司污染严重问题。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有气味,根据检测结果显示污染因子均在排放限值以内。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强化现场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米村镇要求该企业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搞好厂区内环境卫生、绿化。同时,做好“三防”措施,并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贯彻落实新法新规新标,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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