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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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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12日

(第5批)

(上接九版)

(一)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针对异味采取的措施

1.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已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将停止垃圾进场,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2.扩建渗沥液储存设施,增加渗沥液存储能力。原垃圾填埋场同步建设的渗沥液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300吨。随着垃圾量的增加,为解决原有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2014年10月开工建设渗沥液处理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600吨,2015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渗沥液的日处理能力达到900吨。同时为保证满足积存渗沥液存储,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填埋场B区建设,计划用于应急存放渗沥液50万吨,待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该区域将用于焚烧飞灰的填埋处理。

3.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为解决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3月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建成并网运行,日处理沼气4万立方米。随着垃圾进场量的增加,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先后增加3台发电机组,目前6台发电机组日处理沼气8万立方米,日发电量14.5万千瓦时。

4.完善雨污水分流措施,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为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7年下半年报请市政府批准,对22万平方米垃圾堆体进行膜覆盖,总投资910万元,随着该项目的完成,将对外溢的废气进行收集用于发电,并将大大减少雨水的渗入,减少渗沥液的产生。该项目预计2018年6月底完成。

5.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措施。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计划2018年6月底结束。

6.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市政府对垃圾填埋场除臭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目前每年除臭经费约470多万元。

(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1.强力推进东部、西部、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发电运营,垃圾填埋场及早封场。

2.加快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随着2018年8月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的完成,在焚烧排放环保达标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垃圾焚烧厂的焚烧量,减少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有效减少因填埋产生的渗沥液及异味污染。

3.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为降低垃圾填埋产生的环境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及早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方案,并尽快启动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

4.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规范作业。调配人员和设备,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严格实行规范化作业。

5.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问责情况:无。

八、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90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东方明珠小区东门北侧,有六七家烧烤饭店,油烟直排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东方明珠小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与凤鸣路西北角,该小区北门东侧饭店分别为郑州市金水区柘城蒸羊肉饭店(经营者:杨启间)、郑州市金水区建英爆炒鸡店(经营者:牛建英)、郑州市金水区赵记大盘鸡店(经营者:赵连胜)、郑州市金水区泓缘居餐馆(新疆味道)(经营者:刘永美)、郑州市金水区胖同新密特色农家菜馆(经营者:马晓柯)和郑州市金水区京都老蔡记馄饨馆英协路店(经营者:陆丹)。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接到问题反映后,金水区执法局凤凰台执法中队联合凤凰台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东方明珠小区东门北侧共有6家饭店,分别为郑州市金水区柘城蒸羊肉饭店、郑州市金水区建英爆炒鸡店、郑州市金水区赵记大盘鸡店、郑州市金水区泓缘居餐馆(新疆味道)、郑州市金水区胖同新密特色农家菜馆和郑州市金水区京都老蔡记馄饨馆英协路店。这6家饭店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的油烟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功率和处理风量符合要求,且使用情况未见异常。但其中3家饭店(郑州市金水区柘城蒸羊肉饭店、郑州市金水区建英爆炒鸡店、郑州市金水区赵记大盘鸡店)存在后厨窗户密闭不严和排烟设施清洗不及时等违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金水区执法局执法人员责令郑州市金水区柘城蒸羊肉饭店、郑州市金水区建英爆炒鸡店、郑州市金水区赵记大盘鸡店3家饭店限期整改,彻底清洗油烟净化器、集烟罩和排烟通道等设施,并完全封闭后厨窗户。截至2018年6月8日上午,上述三家饭店油烟排放设施的清洗和后厨窗户的封闭均已完成。

问责情况:无。

九、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91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农业西路机建市场北1500米,科丰搅拌站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查,此交办案件科丰搅拌站问题实际应为郑州信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和商砼公司),信和商砼公司位于化工路与紫竹路向北1500米路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DG3E00,法定代表人:张胜林,主要从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35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内容为两条HZS180混凝土生产线、全封闭料棚、办公楼,搅拌罐配有两套脉冲袋式除尘设施等。信和商砼公司建设项目被列入2016年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名单,2016年12月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按照清改要求完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报告显示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完成清理整改备案(郑开环文〔2016〕4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9日下午,高新区环保局朱本鹏、李飞及市环境监察支队六大队史广利、张军杰、纪建森、付涛等到信和商砼公司现场进行调查,企业正在生产。

经查,信和商砼公司东侧紧邻郑州豫星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西侧紧邻紫竹路,路西为郑州三棉纺织有限公司,南侧一路之隔是郑州光大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及中原区部分工矿企业,北侧150米为须水河,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其生产现场发现,物料输送带底部未完全密封;搅拌楼计量层储料仓口粉尘外溢,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等问题。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信和商砼公司存在的问题,一是下发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环监改字〔2018〕065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二是要求其立即整改,抓紧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物料输送设备进行封闭,减少无组织排放;三是该区将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按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无。

十、郑州市郑东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07(*)

反映情况: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办事处鸿宝路与贾鲁河交叉口东南角,郑州开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下雨天时废水排入贾鲁河,车辆运输过程中损坏道路。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开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鸿宝路贾鲁河桥东100米路南,属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薛岗社区集体土地范围,该搅拌站于2016年11月7日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进行了环保备案并公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我市督察期间,分别于7月18日(第十一批)、8月17日(第三十批)因“该搅拌站存在粉尘污染问题”进行了交办,接件后,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立即按要求对该搅拌站实施停产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要求。该搅拌站在整改期间,于2016年8月1日,委托河南思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总悬浮颗粒物、PM10、PM2.5以及厂界噪声的监测,均显示达标。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件后,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党工委委员岳志丹、薛岗社区干部、建设环保所、扬尘执法中队组成的专项工作组,立刻展开调查。2018年6月7日上午,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小组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正在进行征迁作业,非作业面覆盖完好,并配有雾炮进行湿法作业。

该公司因贾鲁河绿化占地所需,2018年5月2日起,开始拆除工作,还需约20天拆除完毕。拆除期间已无法正常生产,因此不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

该公司场区有沙石分离池,雨水、冲洗设备、喷淋等场区工业用水全部收集至沙石分离池,沉淀后通过沙石分离机处理进行二次利用。且贾鲁河河岸高于该厂区地面,无法通过管道直排,在现场也未发现提升泵,因此不存在废水直排贾鲁河现象。

冬季封土期间(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该企业在封土行动名单内未生产。2018年3月15日到4月30日期间复工生产,每天生产运输量仅1000立方米左右。鸿宝路是连接东三环与东四环的主要通道,过往车辆较多,道路损坏因素不定,因此,道路损坏不能完全因该企业运输物料导致。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东新区管委会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确保在拆除期间,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问责情况:无。

十一、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08

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送表矿区与汝州交界处,有两个采石场夜间生产,无任何降尘设施,运输石子车辆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登封市送表矿区东送表村,法人李文源,采矿证号:C4101852009127130048596,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0万吨/年,有效期:2017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17日,该矿山按要求已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和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2017年,该企业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精神,按照《登封市“三区两线”综合整治》的要求,对G207可视距离内500米的老坑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为使矿山更好地修复整治,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勘查院编制了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采坑治理方案。目前,该处矿山开采点已进行前期平整,整理台阶已近过半,对易产生的扬尘点安装有雾炮降尘设施 。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送表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韩玉晓牵头,由登封市环保局石道乡中队矿区环保中队刘益民、国土资源局送表矿区国土所刘梦恩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众所反映的地点为登汝交界处,该处共有两个开采点,位于登封市送表矿区西送表村(属于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组合后遗留的老开采点,现正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群众所发映的问题,下一步,登封市送表矿区党委、管委将加大工作力度,安排专人进行落实整改,并要求送表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加大巡查频次,送表矿区国土所要督促该企业加快对矿山进行环境治理修复,矿区环保中队要加强对该企业矿山的日常管理,另要求该企业从思想上再提高,对易产生扬尘的点位,实行台账式管理,责任到人、到点。

该公司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矿山恢复治理当中的扬尘问题,按照有关要求,矿山洒水车二十四小时不定时洒水降尘,矿山治理过程中对机械作业时易产生的扬尘点要增加洒水频次并继续加装雾炮降尘设施,矿山内出入的渣土车辆一律加盖篷布冲洗后方可进出,彻底解决矿山恢复治理中的扬尘问题。并要求该企业尽量晚上不作业,避免使村民造成误解,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十二、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09(*)

反映情况:1.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第七生产组山坡上,王长旺开挖了一座大型铝矿,侵吞集体财产,占用老百姓几十亩耕地,铝矿的废渣堆放在耕地内,污染环境。2.海眼村第八生产组,沙锅窑村河道内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有污水存在。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针对“1.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第七生产组山坡上,王长旺开挖了一座大型铝矿,侵吞集体财产,占用老百姓几十亩耕地,铝矿的废渣堆放在耕地内,污染环境”问题,属于重复交办。第4批第12个问题,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142:“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个体企业采挖铝石堆放在海眼村责任田地内,占地一百多亩,污水渗入地下及(王堂水库)河道。”该问题不属实已办结。

针对“2.海眼村第八生产组,沙锅窑村河道内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有污水存在”问题,该问题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东南的沙锅窑村,河道内堆放有生活垃圾、有污水存在。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7日上午,登封市大金店镇副镇长韩峻峰带领登封市大金店镇国土所、环保所、工业办、海眼村“两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核查,问题1属于重复举报,不属实已办结。

问题2部分属实。沙锅窑村属海眼村第八生产组,沙锅窑村居民户前河道内及河道周边,存在生活垃圾3—4立方米。该问题所在地为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处生活垃圾由大金店镇负责清运。

污水调查情况。经环保部门沿沙锅窑村河两侧走访调查,没有发现污水直排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7日下午,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出动机械一台、人员三名,加班加点的紧张作业,截至目前,该处垃圾已经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鉴于登封市大金店镇垃圾积存问题受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查处,根据登封市《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奖惩工作的意见》(登办〔2017〕13号)要求,将登封市大金店镇该问题纳入2018年第二季度农村卫生检查考核扣分问题,并加倍扣分。同时,要求大金店镇加强对此地的监管,举一反三,对属地管理垃圾清运实施日产日清。

十三、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10

反映情况:1.郑州市惠济区森林湖小区东南角旁边,有一家印刷厂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2.森林湖北侧有一家搅拌站,生产中噪声扰民。搅拌站东侧有一家液化站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督办问题中涉及的印刷厂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与索须河交叉口向东800米,属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管辖,该厂全称:郑州汇祥彩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振东,工商营业执照编号:914101086716500399(1-1),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图文设计,企业营销策划,摄录服务,标识标牌设计及其他印刷品印制;2、督办问题中涉及搅拌站和液化站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北路东黄河农牧场,属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管辖。搅拌站全称:郑州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栗遂军,工商营业执照编号:91410108050884879M,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与零售,水泥、大沙、石子的零售;液化站全称:郑州找对了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人代表:时建民,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纺织、服装、日用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太阳能热水器、中央空调、光伏及配套产品和瓶装燃气(工业用途燃气除外)的销售、修理维护及清洁服务。

(下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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