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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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成燕)端午假期将至,为营造“祥和、安全、愉快"的假期氛围,昨日,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向广大游客发布端午出游温馨提示。 提示一 要选择正规旅行社 市民参团出游前,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报名参团,报名时需与旅行社签订正式旅游合同,缴纳团费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要优先关注服务标准和品质,切忌盲目追求低价旅游产品,以免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谨防以“广场舞交流活动”“买保险送旅游”“户外俱乐部”“健康养老讲座”等名义招揽游客组织的旅游。自觉不参加"不合理低价游",对未取得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团体或个人而从事旅游业务的,务必提高警惕。 提示二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旅游过程中,个人要注意乘车安全、饮食安全、住宿安全等,听从导游的游览安全提示,特别是参加涉山、涉水等旅游项目,要根据个人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学校组织学生集中出游,除了应严格把关正规的旅行社及签订旅游合同外,旅行社还应为每名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使用证照齐全的旅游车辆,聘用持证导游员。游客体验潜水、蹦极等高风险系数的旅游产品时,应在专业教练的指导下进行。 此外,参加出境游时,游客应通过银行托管的方式交纳出境保证金,不得将出境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企业账户或其工作人员账户,并保存好有关票据,以保证游客资金的安全。 提示三 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 旅游者参加旅游时,要尊重当地民众的风俗和禁忌,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自觉践行文明旅游,塑造良好旅游形象。旅游过程中应当听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保持旅游团队按计划行程游览参观。若发生纠纷时,不易采取过激行为扩大事态或激化矛盾,一方面积极与导游、领队或组团社协调沟通,一方面注意取证,要收集保全相关材料,留存证据,理性合理维权。如纠纷一时无法解决,待旅游行程结束后,直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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