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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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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17日

(第10批)

(上接八版)

【四】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88

反映情况:投诉人反映新密市环保局选择性罚款,郑州市新密市全市水泥厂,砖厂都有在线监控,有的超标不罚款,为什么投诉人的砖厂超标就被新密市环保局罚款。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现有水泥行业企业2家、砖瓦行业企业18家,均已按照有关规定于2017年4月底前完成了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安装工作,并与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监控平台实现联网。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7年11月,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通报了新密市8家砖瓦窑企业存在在线监测数据超标问题。接到通知后,新密市环保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在线监测数据超标的新密市昶兴建材厂、新密市炎昶煤矸石砖厂、新密市来集镇新华煤矸石砖厂(已更名为新密市烨恒建材有限公司)、新密市大隗镇恒基墙体材料厂(已更名为新密市三阳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安隆能源有限公司、新密市苟堂镇鸿发砖厂(已更名为郑州坤磊建材有限公司)、郑州市裕康实业有限公司粘土矿、新密市平陌镇荣鑫耐火材料厂8家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截至目前,8家企业罚款已缴纳,行政处罚信息已在新密市环保局电子屏进行公示。

经查阅近期监控数据,上述8家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达标排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新密市环保局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双随机”要求,加强现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继续坚持环境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在郑州市政府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问责情况:无。

【五】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96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所有基本农田被要求种树,投诉人认为搞绿化把基本农田损坏,造成土地整体破坏,不合理。当地政府相互勾结不作为,套取种粮补贴款。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7年1月2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下达《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在郑州市主城区周围2400平方公里区域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大力发展苗木、花卉、林果、蔬菜、牧草等产业。主要范围集中在东至中牟县城、西至荥阳市区、南至新郑市区、北至黄河南岸。计划2017—2019年完成种植结构调整38.55万亩,荥阳市承担环城都市生态农业任务8万亩,其中广武镇2017年承担环城都市生态农业任务0.7万亩。

二、调查落实情况

为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对郑州提出的在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先行先试和着力构建农田生态等五大生态系统的决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月26日下达《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在郑州市主城区周围2400平方公里区域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大力发展苗木、花卉、林果、蔬菜、牧草等产业。计划2017—2019年完成种植结构调整38.55万亩,荥阳市承担环城都市生态农业任务8万亩,划定的区域范围为G234荥阳段(原荥密路)以东全部区域和王村镇、高村乡(包括黄河以北王村镇、汜水镇、高山镇黄河滩区),涉及广武镇、高村乡、王村镇、豫龙镇、贾峪镇、京城路街道全部区域,崔庙镇、乔楼镇、索河街道、城关乡部分区域。荥阳市依据《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制定了《荥阳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项目由相应的农业经营主体、所在村委申报、乡镇审核公示,荥阳市农委和财政局立项上报荥阳市政府批准后,报郑州市农委、郑州市财政局备案,奖补资金由郑州市和荥阳市两级财政按照比例配套,奖补资金采取先建后补,奖补前由郑州市农委聘请第三方公司对项目进行投资评估。荥阳市广武镇2017年承担环城都市生态农业任务0.7万亩。项目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乡村审核后上报荥阳市农委进行,2017年广武镇实际上报37个项目,共7528亩。

从2015年起,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河南省财政厅、农业厅联合下发《河南省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补贴的政策目标不同,不是种粮才能享有补贴。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核实、登记、汇总。荥阳市乡镇政府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经公示无异议后,荥阳市乡镇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上报荥阳市农委。荥阳市农委对乡镇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后,由财政部门会同银行将补贴资金存入农户“一卡通”账户。

2017年广武镇上报补贴面积9.12116万亩,目前荥阳市农委未接到广武镇套取补贴款的群众举报。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将严格落实《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和《河南省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规范补贴申报程序,认真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切实把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

问责情况:无。

【六】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97

反映情况: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大湖村,有十几家租赁民房的家具小作坊,投诉人希望取缔这些家具厂。周边其他村的家具厂均全部取缔,唯独这个村子家具厂没有被取缔。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督办问题所述区域,位置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大湖村。大湖村东边为中牟县,南边为新郑市,该村总户数165户,总人数1140人,村庄占地面积500亩。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2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接到上述交办问题后,组织南曹乡政府、区环保局、区攻坚办工作人员赴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大湖村进行调查。由大湖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乡安全办、村两委干部逐个对165户居民进行排查,经排查落实,大湖村居民马国平家存放有部分半成品沙发、马拴才家存放有少量半成品沙发、袁喜文家存放少量三合板、袁伟家存放少量半成品沙发、袁海量家存有部分成品沙发,以上5家居民家中存放有成品和半成品沙发,现场未生产加工。

经现场调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大湖村存在5家家具小作坊,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12日,管城回族区对南曹乡大湖村存在的家具小作坊排查落实后,立即开始对上述5家居民家中存放的成品和半成品沙发进行了清除,于2018年6月13日上午清除完毕。为了严防小作坊反弹,管城回族区环保局联合南曹乡将利用环保网格,坚持日巡查、周巡查制度,做到严防死守。同时由管城回族区环保局依托“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微信平台、来信来访等形式,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反应迅速、处理快速、第一时间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

问责情况:相关问题已经转交管城回族区纪委监委,正在综合研判具体问责事宜。

【七】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101

反映情况:按照文件规定郑州市每个区域都应该建有垃圾消纳场,投诉人称郑州市郑东新区目前还没有正规的垃圾消纳场。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7〕18号)要求,郑州市共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17处,其中郑东新区7处。

二、现场调查情况

郑州市城管委工作人员张中太、张祖胜2018年6月11日前往现场调查,郑东新区正在或计划消纳建筑垃圾实施堆山造景的项目有7处,分别是:郑东新区愚公山项目,位于河沟王村;御风台项目,位于圃田村;银山项目,位于马楼村;金山项目,位于柳园口村;象山公园项目,位于前程路以西,豫兴大道以北,科学大道以南,锦绣路以东;象湖南岸公园项目,位于前程路以西,永盛西路以北,贾鲁河以南;大河村公园项目,位于中州大道以东,连霍高速以南,魏河以北,龙源八街以东。

综上,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消纳能力,郑州市城管委制订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全力以赴推进临时消纳场、堆山造景、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构建多层次的消纳利用渠道。

(一)制订建筑垃圾消纳利用计划。各区、管委会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及本辖区征迁计划科学测算年度建筑垃圾、工程弃土,结合园林绿化规划实施情况,选择合适的消纳利用途径(实施堆山造景项目、建设资源化利用项目、开展生态修复)。2018年8月底前,制订本辖区的建筑垃圾消纳利用三年计划,列出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确保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得到有序消纳利用。

(二)推进建筑垃圾就地、就近利用。各区、管委会按照就地利用为主、外运消纳为辅的综合利用思路,全面掌握本辖区工程回填和水系治理、园林绿化项目需求,对本区域内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合理调配、有序消纳。按照市政府要求,今后三年在南水北调生态文化公园、贾鲁河滨河公园、第二植物园、郊野公园等大型公园绿地建设中,利用建筑垃圾进行堆山造景、微地型建设。

(三)利用工程弃土开展生态修复。各区、管委会对本区域内复耕还田和土壤修复点(废弃、关闭、停产的砖瓦窑以及挖沙、采矿遗留的坑、窑等)进行调查摸底,具备条件的作为消纳场所,利用工程弃土进行生态修复。

(四)加大督导考评力度。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范围,建立日督察、周统计、月考评和微信群工作调度制度,逐项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措施得力、资金支持到位、整体整治效果好的区、管委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问责情况:无。

【八】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102

D410000201806100111

D410000201806110007

D410000201806110028

D410000201806110029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与南彩路交叉口,亚星盛世玉瑞园小区每天都有臭气,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涉及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该中心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m2。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厂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场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二、现场调查情况

郑州市城管委市容环卫管理处韩云芳、石同勋、刘青山和王卫贤会同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负责人王书砖和党元申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对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王书砖和党元申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场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郑州市城管委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转办案件的举报内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给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一)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针对异味采取的措施

1.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已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将停止垃圾进场,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下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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