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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7日 (第10批) (上接十版) 2.卢记烩面,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后厨共有灶头2个,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为8000m3/h,净化器未及时清洗,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18〕第210030号,责令于6月12日当天清洗完毕。 3.长垣炒鸡,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后厨共有灶头2个,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为4000m3/h,于2018年5月1日接手原长垣炒鸡店,前期未能按照要求每30日清洗一次,后期在执法队员的督促下,能做到定期清洗,此次前去检查发现净化器未及时清洗,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18〕第210053号,责令于6月12日当天清洗完毕。 4.羊肉糊汤面,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后厨共有灶头2个,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为4000m3/h,于2018年5月26日新开业店铺,安装净化器为旧净化器,此次前去检查发现净化器未及时清洗,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18〕第210053号,责令于6月12日当天清洗完毕。 5.天一汉堡,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后厨共有电炸锅2个,折合灶头数1个,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为2000m3/h,于2018年5月12日开业,新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能做到定期清洗。 6.信阳土菜苑,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后厨共有灶头2个,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为10000m3/h,净化器未及时清洗,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18〕第210032号,责令于6月12日当天清洗完毕。 7.山西油泼面,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后厨共有灶头2个,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为4000m3/h,净化器未及时清洗,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18〕第210033号,责令于6月12日当天清洗完毕。 8.董记手擀面,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后厨共有灶头4个,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为8000m3/h,5月27日开业,新安装油烟净化器,告知店家定期清洗。 9.满记羊肉冲汤,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后厨共有灶头4个,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为4000m3/h,于2018年5月27日新开业,净化器功率与灶头数不匹配,于2018年6月13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18〕第210033号,责令当事人按照规定安装与灶头数匹配的净化器。限期1日内整改完成,如不整改,将依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罚。 10.炒鸡炸酱面,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后厨共有灶头3个,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为4000m3/h,净化器功率与灶头数不匹配,于2018年6月13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18〕第210058号,责令当事人按照规定安装与灶头数匹配的净化器。限期1日内整改完成,如不整改,将依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罚。 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于2017年12月11日和2018年1月28日收到过该位置的投诉,已及时处理情况;郑州市金水区工商质监局经查阅相关值班记录和询问丰庆路工商质监所,未发现接到过此类投诉。 综上,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郑州市金水区立即进行整改: 1.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东风路中队联合东风路办事处社区、食药局召集10家经营者开会,向10家经营者宣传了油烟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危害及油烟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10家经营者承诺,自愿停业整改,整改完毕后申请验收是否达标并进行第三方监测,将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针对市民反映的噪音大问题,金水区东风路执法中队对现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明显噪音源,噪音检测需要有“敏感点”,而投诉人每次均为匿名投诉,前期的投诉案件中回复到希望投诉人能前来申请噪音检测,一直没有人出面进行申请,导致噪音监测无法完成。 下一步,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东风路执法中队将加大对此饭店的巡查力度,不定时巡查该企业油烟净化装置使用及清洗情况,努力保障市民生活环境的干净、整洁。 问责情况:无。 【十二】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23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平安路金域华府旁边有个施工工地,昼夜不停施工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新密市平安路金域华府旁边工地为祥和街社区二期棚户区征迁改造工程,位于新密市区栖霞路,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该工地占地20亩地,现正在进行基础建设,已建成总工程的10%。建设单位为郑州宏脱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南省亿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新云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2日,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祥和街社区二期棚户区征迁改造项目进行现场调查,该工地正在施工,经调查督办的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12日,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该施工工地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夜间停止施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其下达《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2018〕534号)。 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要求各村、各网格加强巡查力度,要求各工地严格落实“8个100%”,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打赢辖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将加强对辖区建筑施工工地巡查力度,要求各建筑工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禁止夜间施工。 问责情况: 经新密市西大街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周智敏通报批评。 【十三】 郑州市郑东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27 反映情况: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路东风渠水质脏臭,希望相关单位治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反映的东风渠是一条人工开挖的行洪河渠,处于郑州市区下游,主要承担市区汛期雨季洪水下泄任务,由于东区河道河面宽及坡降原因,平时水质状况很大程度取决于上游来水。通过常态观测报告制度,水务部门每单月在东风渠入东区河道段断面处建立水质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及时了解上游市区段来水水质情况以进行水质类别评价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水体水质。 目前郑东新区已实施雨污水分流措施,东风渠沿线入河口均属雨水管涵,无污水管道直排。这得益于日常水系精细化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宣传,增强市民水环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河湖管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得东区沿河景观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二、现场调查情况 郑东新区管委会于2018年6月11日接到该交办案件,立即组织环保、市政、水务等部门相关人员现场调查,发现东风渠河段处于有序管养保洁中,未发现有水质脏臭的现象。不存在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路东风渠水质脏臭的问题。 但由于东风渠郑东新区段河道普遍宽、坡降小、河道较为平缓,又是汛期市区的行洪主通道,在短时强降雨发生时,尤其在暴雨过后大量垃圾自上游顺水而下,沉积在东区范围内,对河道水质有较大影响。如2018年5月15日及6月10日晚的大暴雨泄洪后,东风渠水面污染相当严重,为保障河道水质景观,水务部门都要及时组织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水面打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东新区管委会要求水务部门加强生态水系管理,打造安全和谐的水生态环境,强化日常管养力度。 一是加强排水口管理,加大雨水口巡查力度,将排水口巡查纳入办事处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辖原则,以监督、检查、治理为手段,进行任务层层夯实,做到动态管理,及时处置非正常排水现象,实现河道水质稳定。同时按专业分工,实行区域负责模式,由河道管养单位负责沿线排查河道接入口的数量,按正常雨水、雨污混排、污水三种情况进行分类,并查明河道接入口连接的路网名称及所涉及的市政管养标段;然后,由市政管养单位根据河道接入口所连接的路网,按照流域范围,进行排查处理。市政管养单位亦可通过管网检查从源头上遏制部分沿街单位向雨水管网排污,使管网上下游形成联动机制。 二是实施精细化管养,定期进行河道清淤,动态进行漂浮物打捞,在上游设置拦污栅,有效拦截污染源,加强水面漂浮物及水草打捞,近段时间随着新近购买的保洁船、割草船投入使用,大大提升和改善了过去人工打捞效率。 三是积极开展生态补源工作,积极协调上游河段加快景观水源充盈下泄,积极实施闸坝联动,有效解决水体流动性差、换水周期长,水体极易恶化的问题,确保水质水量保持稳定。 问责情况:无。 【十四】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00044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升龙城8号居民楼下共有9家餐饮企业,分别是:吉源居酒屋、老潼关肉加馍、麦儿爸爸融合餐厅、小二家故事、布谷布谷、中国兰州拉面、多鲜多面、升级版鸡蛋灌饼、友哥鲜包。该小区开发商没有设置油烟管道和污水管道,所以,这9家餐饮企业把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油烟直接排入居民小区,雨水管道内奇臭无比,小区到处飘散着恶心的油烟,环境污染严重地影响小区居民的身心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升龙城8号院B座,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与航海中路交叉口西北角。该小区于2016年11月初交房,开发商为郑州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主任王冬、副科级分管领导何华、执法中队长王国强及相关科室、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地查看。经现场调查发现: 一是油烟问题:群众反映的9家餐饮店中,编号8-101“小二家故事”商铺经营冷饮水吧,编号6-117“友歌鲜包”商铺经营成品包子,均无油烟排放,“友哥鲜包”商铺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并能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书。其余7家(编号5-118“吉源居酒屋”、6-101“老潼关肉夹馍”、6-124“麦兜爸爸”、8-104“布谷布谷”、8-106“中国兰州拉面”、8-107“多鲜多面”、6-118“升级版鸡蛋灌饼”)也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并能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书。该餐饮区域开发商未设置统一烟道。 二是污水乱排问题:9家餐饮店中吉源居酒屋、麦兜爸爸、友哥鲜包三家餐饮店下水排至污水管网,其余餐饮店未安装污水管。 经现场调查,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9家餐饮店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暂扣,并由执法部门现场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9家商户立即停业整顿,整改后需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达标,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恢复营业; 2.针对油烟问题,拟增加一条公共烟道,用于油烟的集中收集与排放,针对污水乱排问题,拟增设一条污水管网,工期约为2个月,目前,公共烟道及污水管网的增设工作淮河路办事处正与商户协商中,待协商完后即可开始施工; 3.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将持续跟踪督导,举一反三,加大辖区餐饮油烟污染排查整治力度。 问责情况:无。 【十五】 郑州市中牟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00051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牟县林业部门监管不力,造成中牟山岗千疮百孔,森林被严重破坏,生态平衡遭受损害。同时要求彻查变卖山岗森林林场真凶。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反映问题中遭破坏的森林资源位于国有中牟县林场西吴林区范围内,是林地承包人吴松涛在国有林区非法挖沙取土造成的。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 6月12日,郑州市中牟县查办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5月24日,林场西吴林区副主任张进生和西吴林区洪岗营林组组长王国林在护林巡逻中,发现林地承包人吴松涛(男,31岁,中牟县大孟镇贺岗村人)擅自在其承包的52.5亩国有林地内拉沙取土,立即进行制止,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2018年5月29日,张进生和王国林第二次发现吴松涛在其承包的国有林地内非法挖沙取土,在对其制止拒不服从的情况下,张进生到中牟县森林公安局报警,请求出警查处。 郑州市中牟县森林公安局接警后,安排民警乔国英、韩定国、薛银安、马凯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取证,5月30日,中牟县森林公安局以毁坏林地为由对吴松涛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牟林罚立字〔2018〕第013号)。经工程师鉴定:吴松涛拉沙取土毁坏的林地为宜林地,毁坏面积911.4平方米,折合1.367亩,违反了《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2018年6月2日,在中牟县森林公安局调查取证期间,吴松涛依然我行我素,继续挖沙取土,西吴林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为阻止森林资源继续遭受破坏,组织职工扣留了吴松涛非法挖沙取土的铲车,后移交至中牟县森林公安局。 2018年6月8日,中牟县森林公安局对吴松涛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牟林罚决字〔2018〕第013号),依据《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中牟县林业局处罚裁量介次制度》第十大项第二小项第二条之规定,决定对吴松涛处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吴松涛于2018年12月31日前恢复被毁坏林地的种植条件; 2.对吴松涛处以毁坏林地每平方米10元罚款即9114元。 2018年6月12日,张进生和王国林及护林员范勇轩、刘新江、陈金庆再次发现吴松涛在其承包的国有林地内非法挖沙取土,王国林电话向中牟县森林公安局报警。现中牟县森林公安局正处在调查取证阶段。 综上所述,该破坏国有森林资源案件是由林地承包人吴松涛未经林业部门许可,擅自在国有林区非法挖沙取土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不是林场“变卖山岗森林”。 处理及整改情况: 国有中牟县林场将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精神,切实处理好这一问题:一是责成林地承包人吴松涛对所破坏林地造林绿化,并将部分裸露黄土进行覆盖,防止沙尘污染;二是加强《森林法》、《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林区入口及易出问题区域悬挂宣传标语120条,向国有林区周边群众发放《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手册》1000本,引导林地承包人和国有林区周边群众知法守法;三是建立健全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加强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四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中牟县国有林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国有林区秩序稳定,确保国有森林资源安全。 问责情况:无 (下转十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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