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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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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19日

(第11批)

【一】 郑州市郑东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13

反映情况: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环保工作人员,要求前程大道机电市场商户所有机器设备停产搬迁,搞“一刀切”。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白沙镇段共有两个市场,一个是中原木工机械市场,一个是中原建材木工机械园,情况分别是:

(一)中原木工机械市场。该市场位于前程路东,前程村辖区,1998年建成,占地40亩,性质为私营企业,属于国有工业用地,经营范围为木工机械销售,市场负责人是朱秀群,共有35家商户。2017年12月中旬,按照郑州市市场外迁办公室工作部署,由政府主导,市场方自行组织,该市场内所有商户已外迁完毕。

(二)中原建材木工机械园。该市场位于前程路西,杜桥村辖区,2016年9月建成,性质为个体企业,市场负责人是张XX。该市场共有58家商户,从事仓储物流和板材、装饰材料、五金等销售,均与市场方签订有房屋租赁协议,目前全部正常营业。

二、现场调查情况

郑东新区管委会白沙镇党委书记、镇长、主管环保副镇长带领环保办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查,前程路白沙镇段共有两个市场,其中,中原木工机械市场商户已全部外迁完毕,中原建材木工机械园处于有序经营中,未发现用于加工生产机械设备,更不存在机械设备加工生产的行为。

郑东新区白沙镇政府工作人员对中原建材木工机械园进行了实地走访,对商户经营者进行了问卷调查,中原建材木工机械园商户杨力等58家商户经营者均表示未收到任何要求停产搬迁的通知,中原建材木工机械园负责人也表示未收到白沙镇镇政府及白沙镇镇环保办书面发出的停产搬迁的通知。同时,中原建材木工机械园网格员葛海涛表示未接到上级或者白沙镇政府要求中原建材木工机械园停产搬迁的通知。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郑东新区管委会要求各乡(镇)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坚决禁止“一刀切”的通知》精神,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同时,加强对中原建材木工机械园的日常监管。

问责情况:

无。

【二】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14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园田路丰庆路中间,北边农业大学3区家属院对面有个农大管理的养殖场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提及的“农业大学3区家属院对面有个农大管理的养殖场”全称为河南农业大学家禽种质资源场(以下简称河南农大养鸡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号附109号院,东风路与丰庆路交叉口东北角。该场始建于1981年,于1982年建设完成投入科研养殖,占地面积约27亩,主要从事种鸡的保种、选育,是河南农业大学二级非法人单位,由河南农业大学牧医工程学院管理,属于国家重点科研基地,国内两大地方种质资源基因库之一和全国二十家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评定机构之一,没有独立营业执照。河南农业大学法定代表人:张XX;组织机构代码证:41580413-1。

二、调查情况

(一)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1日,金水区环保局、农委、城市综合执法局和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单位主要领导带领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处理,但农大养鸡场以科研基地为由,不让进入现场。随后金水区区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到场,仍未被允许进入现场,随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经多方协调,由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农委、城市综合执法局和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队进入现场检查。

经金水区环保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农委和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联合进入现场实地调查。该养鸡场共有鸡舍16栋,其中只有6栋养殖有种鸡,现场接待人员介绍目前存栏量4900多只,具体情况如下:1.该资源场在5号鸡舍外有一处面积10平方米左右的渗坑,坑内积水颜色较深,上面漂浮有多种垃圾和杂物,5号鸡舍外有两条明显人工开凿的明沟连通该渗坑,沟内有鸡粪等污物,现场未发现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2.资源场西北侧有一鸡粪晾晒区,共筑有4个水泥矮池,面积约20平方米,里面堆积有少量鸡粪;3.该养殖场气味难闻,主要原因:①鸡舍中鸡的粪便与鸡身上散发的混合气体扩散到舍外所致;②该场对清出鸡舍的粪便处理方式有问题:采取露天堆放、晾晒后再定期外运,导致粪便在存放过程中向空气中散发臭味;4.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提供任何相关环保手续。

(二)前期监管情况

2016年6月7日,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网格人员社区网格长发现农大养鸡场气味难闻影响周边环境,按照网格长的工作职责,社区网格员按照相关要求将该情况记录到网格日志,并立即联系河南农大养鸡场,要求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因职权所限,加之河南农业大学称河南农大养鸡场为科研单位,拒绝进入,只能督促其加大消杀力度,及时处理粪便垃圾,消除异味,并让农大养鸡场出具消杀记录。

2016年6月12日,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配合执法中队对河南农大养鸡场设置的合法性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向农大养鸡场负责人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手续。农大养鸡场负责人表示他只是一个副站长,不清楚有无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016年6月13日,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人员再次和执法人员到农大养鸡场,农大养鸡场负责人出具了河南农业大学牧医工程学院关于该养鸡场为科研用地的证明。

2016年6月14日,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书记和执法人员到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农大畜牧学院提供了相关搬迁规划和建设规划方案,计划于2017年底搬迁完成,但未能提供市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手续。2018年6月15日,社区工作人员配合执法人员到农大养鸡场做现场检查笔录。

2016年7月,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为督促养鸡场进行整改,向河南农业大学发出《致河南农业大学的函》,要求加强粪便、垃圾处理。河南农业大学牧医工程学院对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发出函给予了回复。

2016年8月5日,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农大养鸡场问题后,金水区农委紧急约谈河南农业大学牧医工程学院副院长李XX、种质资源场具体负责人罗XX。在询问相关问题后,建议该场尽快搬迁,李XX表示学校计划在2017年底前实施搬迁。对于鸡叫噪音,下一步研究安装隔音板可行性;对于粪便污染,则采取及时清理、打包清运、缩短停留时间的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017年11月,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豫教社区分包领导及社区书记到河南农业大学找相关负责人,要求该养鸡场尽快搬迁,河南农业大学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推迟搬迁时间为由进行答复。

2017年12月,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包社区领导、城管科科长、社区书记再次到河南农业大学见校方主要负责人张XX,校方表示因土地办理问题推迟搬迁,并向金水区政府递交了一份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称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出于卫生、环保等原因,质疑和责难农大养鸡场,令学校声誉蒙尘,无视养鸡场建设早于社区,责怪社区没有提出实质性、有助于推动搬迁的措施。

2017年12月14日,金水区农委再次约谈河南农业大学家禽种质资源场相关负责人李XX、罗XX,就其之前承诺2017年年底以前整体搬迁却未实施问题进行问询,要求其做出情况说明并尽快履行承诺。

2018年1月2日,金水区农委根据工作需要,对河南农业大学家禽种质资源场的用途及属性进行深入调查,尽管依据对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可以认为该场具有教学、科研用途,但仍然明确告知其现在所在区域已发展为闹市区,不适合再继续养殖,强烈建议其尽快搬离闹市区,并且在存续期间仍然要严格按照2016年8月提出的整改要求加强粪便管理和噪音控制,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2016年8月至今,金水区农委数次对该场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填写巡查记录(10份),屡次督促该场增加粪便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建议按承诺时间搬离。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多次督促河南农大迅速搬迁养鸡厂,安排专人联合执法局,要求鸡粪日产日清、每日消杀,下发《郑州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书》达303份,并记入网格日志。

(三)2016年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的整改上报情况

2016年8月5日,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东风路与丰庆路口东北角‘河南农大养鸡场’养殖噪声和粪便污染,严重危害周边环境”问题后,金水区立即对该场进行调查执法,发现确实存在上述问题。为此,金水区明确提出并要求其承诺严格执行“改进粪便处理方法、杜绝露天堆放现象,在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减少臭味的产生,加强环境消毒、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将种公鸡分区隔离、减少噪声污染”等整改措施;同时,强烈建议其尽快搬离现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河南农业大学相关负责人明确表态,将严格履行相关整改措施,并提供了相关搬迁规划,承诺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搬迁。

根据以上情况,2016年8月6日,金水区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并派专人盯守督促河南农大养鸡场粪便处理情况,要求其做到日产日清,药物及时消杀,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二是要求河南农业大学相关负责人在该鸡场暂时存在期间严格履行整改承诺:1.改进粪便处理方法,每天及时清理粪便,及时打包清运,缩短鸡粪在场区的停留时间,杜绝露天堆放现象;2.通过在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减少臭味的产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的影响;3.加强环境消毒,积极开展疫病监测,维护公共卫生安全;4.将种公鸡分区隔离,最大程度地减少鸡叫声对环境的噪声污染。三是明确告知并强烈建议其尽快搬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进一步督促河南农业大学尽快拿出鸡场迁建详细计划,争取早日动迁。四是建议中央环保督察河南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将此问题转河南农业大学处理。

综上所述,交办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11日夜里9点多,经省政府约谈后,河南农业大学召开会议,研究同意该场搬离现址。

1.金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于6月11日对该单位下达了郑州市金水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金环罚责改〔2018〕第0048号),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继续排水的非法行为,并将现有水坑内的污水和垃圾进行清理。针对河南农业大学下属家禽种质资源场利用渗坑进行处理废水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5号鸡舍外的渗坑和人工开凿的两条明沟已被填埋。

2.河南省农业大学和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对该场内鸡舍进行了搬迁和拆除。截至6月14日凌晨3:00,现场除了三排办公用房未拆除外,鸡场拆除完毕。

3.金水区农委于6月13日组织人员对该养殖场所进行了全面消毒,杀菌灭源,净化环境,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鸡舍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已用防尘网全部覆盖,同时,每两小时进行一次洒水喷淋。

下一步工作中,将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督察组要求,彻底解决“河南农大养鸡场”相关问题,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入整改,全力抓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问责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纪监委已启动追责程序。

【三】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24

反映情况:

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10组,1.有一个大型硅石厂,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没有相关手续;2.硅石厂对面是大型煤粉厂,占用百姓30亩耕地,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生产产生的黑煤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企业老板名字叫申长建,大金店镇第一书记郭建刚参股,与包村干部孙振华两人形成保护伞。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硅石厂实名为登封市锦荣磨料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用地面积约5亩,法人代表王书强,公司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33012580XB),主要经营硅石粉碎项目。2010年5月办理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审批意见。该公司因法人王书强与合伙人申长建经济纠纷自2014年8月停产至今。

煤粉厂实名为登封市神飞商贸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用地面积约7.1亩,法人代表申长建,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677628652L),主要经营煤炭储煤运销项目。2011年11月取得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批意见。该公司因市场和资金紧张原因,2014年6月停产至今。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3日,登封市环保局、登封市国土局、登封市工商局、登封市纪委和登封市大金店镇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

1.登封市锦荣磨料有限公司占地4200平方米,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手续,建有封闭厂房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目前企业处于长期停产状态,不存在环境污染情况。

2.登封市神飞商贸有限公司占地4200平方米,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手续,建有封闭厂房,厂房内安装有喷水降尘设施,无任何设备和物料。无生产迹象,没有污水外排和环境污染情况。

3.郭建刚为大金店镇党委书记,孙振华为大金店镇机关干部,经查,均未发现参股和充当企业保护伞情况。

经走访以上两个企业周边5户群众,均表示近年来没有运煤车辆出入、没有生产经营情况。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问责情况:

无。

【四】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06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白寨镇堂沟村大华涂料厂生产过程中产生难闻气味,污水乱流,水还流到村里的庄稼地,影响百姓生活。白天不干关着门,晚上干。原举报过处理过,又开始生产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大华涂料厂已于2016年7月搬迁完毕,2017年2月营业执照已注销,其厂房现被郑州健坤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租用。郑州健坤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无纺布项目于2017年7月6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密环建〔2017〕124号);生产工艺:原料—热熔挤出—长牵成网—分切—检验—剪裁—包装—成品。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1套光氧催化装置。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2日,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新密市工商管理和新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郑州健坤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处于在建状态,处于停产。

(下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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