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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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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19日

(第11批)

(上接十七版)

【十五】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00008

反映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有3家石料厂,新密市白寨镇和袁庄乡有10余家石料厂,这些石料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严重污染环境,近期由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这些企业已经停止生产,等到检查结束后再开始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荥阳市贾峪镇南部山区属浅山丘陵区,紧邻郑州,交通便利,矿产资源丰富,具有较好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贾峪镇是郑州市建材基地之一,为郑州及周边地区建筑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2011年资源整合后荥阳市贾峪镇石材企业共有28家,采矿证于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3月份全部到期。

2.新密市境内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石料厂袁庄10家、白寨9家,均未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根据新密市政府安委会出台的《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停产整顿的通知》(新密安〔2013〕3号)文件,要求新密市非煤矿山企业依照文件落实,各职能部门和涉及有非煤矿山行业的乡(镇)办按照要求及时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为强化安全监管,厘清监管职责,2016年新密市政府安委会印发了《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的通知》(新密安〔2016〕16号),要求持有有效采矿许可证的企业,尚未到安监部门申请办理基建批复手续的,由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监管;采矿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由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监管;未取得有效的采矿许可证的,由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取缔到位。

二、现场调查情况

1.2018年6月14日,荥阳市环保局、贾峪镇、国土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到贾峪镇矿山企业进行了现场查看,贾峪镇辖区内所有石材行业全部停产停售,贾峪镇共有27家石材企业因采矿证到期被荥阳市政府责令停电、停产,拆除了石材企业的电力计费装置,不具备开采及生产加工条件。停产后经执法人员巡查未发现有石材企业偷生产现象,平时检查时厂里只留有一名门卫看门,生产设备已生锈,未见到其他工人,厂区只存有部分原料未清理。目前所有石材企业正在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各矿山企业目前正在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贾峪镇矿区共平整土地1280亩,回填土方95万余立方米,栽植树木5.9万株,播撒草籽1600余亩。

2.2018年6月12日,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新密市国土资源局、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石料厂逐一进行了检查。目前,新密市全市石料厂均未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按照文件要求,处于停产状态。

综上所述,新密市和荥阳市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证到期等情况,全部处于停产状态。

综上所述,此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荥阳市将加强监管,确保石材企业停产到位,全面开展生态恢复工作,坚决杜绝非煤矿山企业违规违法生产。

问责情况:

无。

另:第1批—第4批转办案件重复案件公示

第2批:

【一】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20108

D410000201806020109

D410000201806020110

D410000201806030014

D410000201806030032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嵩山路南四环鑫苑鑫家小区正西方有个垃圾处理厂违规作业,每天晚上不定时排放恶臭气体,该问题已持续好多年,多次向市长热线、环保局反映未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该问题涉及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2018年6月4日,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处韩XX、石XX、刘XX和王XX会同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负责人王XX和党XX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王XX和党XX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场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

综上所述,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已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将停止垃圾进场,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二)扩建渗沥液储存设施,增加渗沥液存储能力。原垃圾填埋场同步建设的渗沥液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300吨。随着垃圾量的增加,为解决原有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2014年10月开工建设渗沥液处理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600吨,2015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渗沥液的日处理能力达到900吨。同时为保证满足积存渗沥液存储,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填埋场B区建设,计划用于应急存放渗沥液50万吨,待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该区域将用于焚烧飞灰的填埋处理。

(三)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为解决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3月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建成并网运行,日处理沼气4万立方米。随着垃圾进场量的增加,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先后增加3台发电机组,目前6台发电机组日处理沼气8万立方米,日发电量14.5万千瓦时。

(四)完善雨污水分流措施,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为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7年下半年报请市政府批准,对22万平方米垃圾堆体进行膜覆盖,总投资910万元,随着该项目的完成,将对外溢的废气进行收集用于发电,并将大大减少雨水的渗入,减少渗沥液的产生。该项目预计2018年6月底完成。

(五)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措施。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计划7月底结束。

(六)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市政府对垃圾填埋场除臭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五次除臭、二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目前每年除臭经费约470多万元。

问责情况:

无。

【二】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20096

反映情况:

登封市颍阳镇郝岭村400米东北角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废水通过渗坑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废气难闻,污染周边农作物。

调查核实情况: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颍阳镇裴塘村,法人代表:李钢利,该企业总投资2200万元,占地面积25468平方米。2007年10月建厂,2010年8月投产,办理有环评手续,扩建项目于2016年12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备案。

该企业主要生产除草剂,设计除草剂年产量4910吨,实际年产量约1000吨。主要原材料:烟嘧磺隆、苯磺隆、噻吩磺隆、丁草胺莠去津、精喹禾灵。生产车间:粉剂车间一个、悬浮剂车间一个、乳油车间一个、包装车间一个。生产工艺:原药—溶剂—助剂—计量配料—混合搅拌—质量检验—灌装—封口—装箱-成品。

(一)主要产污工序

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设备冲洗水、地坪擦洗水、水幕除尘废水和员工洗手废水、工作服洗涤废水;

废气:主要为乳油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甲苯、粉剂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

噪声:主要是各类设备生产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固废: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主要包括原料包装袋和包装桶、破损的产品包装袋和塑料瓶、废活性炭、废地面收集材料(木屑、棉纱等)和设备洗涤用的抹布、生产废水收集池沉淀的污泥。

(二)污染治理措施

生产废水、设备冲洗水、地面擦洗水、洗手污水排放至生产废水收集池(建设污水收集池两个,规格:14.5米x2.8米x2米一个、19.5米x3米x3米一个),加石灰水解、活性炭吸附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的自然蒸发。生活污水(水池220.5立方米)经SW型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和绿化。雨水收集池约2352立方米,所有废水不外排。

灌装废气经集气罩+引风机+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排放(两套废气治理设施),粉剂车间废气经水幕除尘处理后排放(一套废气治理设施),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处理。

固废处置:一般固废由环卫收集处理,原料桶由厂家回收,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由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噪声防治:经减震、厂房隔音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要求。

(三)污染物监测情况

河南省烽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对该公司废气、噪声、废水进行了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达标。

登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1月19日出具的该厂生活饮用水(该厂院内地下井水)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要求。

2018年6月3日,登封市颍阳镇由分管副镇长带队,登封市攻坚办督导一组及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颍阳中队执法人员,对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近期因工人返乡夏收,该企业处于放假状态。反映“该企业废水通过渗坑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废气难闻,污染周边农作物”的问题,经调查,涉及的问题不属实。

1.关于“该企业废水通过渗坑渗入地下”的问题:在该企业厂区内外均未发现渗坑,该企业两个生产废水池均做防渗处理,另外一个生活污水收集池、一个雨水收集池,全部没有外排水现象。

2.关于“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问题:登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1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该厂生活饮用水(该厂院内地下井水)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

3.关于“废气难闻”的问题:该企业灌装废气经集气罩+引风机+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排放(两套废气治理设施),粉剂车间废气经水幕除尘处理后排放(一套废气治理设施),食堂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处理。河南省烽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对该公司废气、噪声、废水进行了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达标。

4.关于“污染周边农作物”的问题:该企业南墙外基本农田种植的小麦无异常,东侧为一空院、西侧为乡村道路、北侧草木无异常,未发现有污染农作物。

综上所述,此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将加强企业监控,防止企业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问责情况:

无。

(下转十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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