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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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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0日

(第12批)

【一】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33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王村电厂西边有三个煤场,三家煤场负责人分别是田国臣、张晓松、田国文,三家煤场没有拆除到位,只是简单地覆盖了一层土,随时可以开工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超化镇王村电厂西边3家煤场,负责人分别是张晓松、张涛、张亚军,均无任何合法手续,都被列入新密市2017年574家台账内“散乱污”取缔企业,台账序号分别为493号、497号和494号。

田国臣、田国文真实姓名为:钱XX、钱XX,家住新密市超化镇王村村核桃树窝12号,身份证号分别为:41XXX、410XXX,此2人分别是张涛煤场和张亚军煤场的日常管理负责人。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3日,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到达超化镇王村村,分别对位于超化镇王村村7组的张涛煤场、张亚军煤场和位于超化镇王村村10组的张晓松煤场进行了现场检查。

1.关于三家煤场没有拆除到位问题

以上3家煤场内均未见有生产设备、原料和成品,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2.关于只是简单地覆盖了一层土,随时可以开工生产问题

以上3家煤场采用黄土覆盖,是为了下一步实施撒播草籽进行控尘作业。

综上所述,此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新密市政府要求超化镇、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散乱污”企业出现,严防死灰复燃。

问责情况:

无。

【二】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110035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花家店村7组申万顺养鸡场,臭气难闻,蚊蝇滋生,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申万顺养鸡场,位于新密市牛店镇花家店村7组,负责人申万顺,62岁,残疾人,2000年建场,现存栏蛋鸡2400只,为养殖专业户。该鸡场东面为耕地和树林,西面约10米有一闲置民房,鸡场距西边村委约60米,南面3米为居民区,北面为耕地。该鸡场建设有2栋鸡舍,鸡舍面积约260平方米;建有30立方米污水沉淀池、24立方米贮粪场、62立方米干粪临时储存场、28.5立方米沼气池。鸡舍污水由管道进入密封的储存池发酵后还田利用;粪污在贮粪场堆积发酵后还田利用。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0日,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畜牧局、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申万顺养鸡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养殖场内有气味,但气味不大,蚊蝇不多,未发现有粪污外排现象。

2018年5月3日,新密市畜牧局曾接到该养鸡场的信访举报,畜牧局迅速与牛店镇人民政府、华家店村调查处理,经镇、村与当事人协调达成协议,养殖户申万顺2019年5月17日在此批蛋鸡到龄淘汰后,不再在此地从事养殖,生产期间必须确保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好粪污,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外排及污染环境,确保养殖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在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从2016年开始新密市畜牧局按照新密市委、市政府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服务职责,统一印制下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通知书、指导养殖场签订粪污消纳协议、建立畜禽粪污消纳利用台账、发放畜禽养殖户告知书,逐场户讲解、指导,强化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

综上所述,该举报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按照《农业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的通知》(农办牧〔2018〕2号文件)的精神,养殖场应根据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使用。该鸡场负责人申万顺年龄大,又是残疾人,因养殖效益不好欠银行几万元贷款,镇、村两级进行了调解,按照2018年5月17日签订的协议意见执行,2019年5月17日此批蛋鸡到龄淘汰后,不再在此地从事养殖,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中“三进三退”精神。按照该场实际情况,夏天天热加之紧邻居民区,做到粪污日产日清,粪污清理到贮粪场及时用塑料棚布覆盖,及时做好场区和贮粪区域消毒灭源,减少气味和蚊蝇滋生,与周边种植户实事求是签订粪污消纳协议,及时进行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保持场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问责情况:

新密市畜牧局对分包牛店镇花家店村网格人员郭富民处以通报批评处分。

【三】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37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东南角新郑煤电有限公司赵家寨煤矿后面的砖厂,每天运输煤渣时产生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东南角新郑煤电有限公司赵家寨煤矿后面的砖厂名为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为许西民,主要产品是生产销售多孔烧结砖。该公司于2013年1月6日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郑环然〔2013〕24号。2014年8月15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验收文号:郑环然〔2014〕14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3日,新郑市辛店镇政府立即联合新郑市环保局、新郑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对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1.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门前至运煤公路之间的道路未整修之前,确实存在道路扬尘的问题。新郑市辛店镇政府也多次对该路段道路进行查看,但该路段属于煤矿塌陷区,因政策原因不能对该路段进行整修,只能采取加大洒水频次的方法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扬尘。

2.2018年5月,新郑市辛店镇政府在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矿区周边企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期间,辛店镇政府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该厂制订了“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因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门前至运煤公路之间的道路多为该公司人员、车辆通行,根据实际情况,自愿负责对此路段进行整修。该公司投资30万元对进厂东西路铺设水泥路长400米(2018年6月4日完工),投资117万元对进厂南北路铺设沥青路1000米(2018年6月6日完工),并制订道路保洁制度,配备一辆洒水车对道路进行清洁洒水作业,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对道路清洁洒水降尘,并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3.该公司对原材料运输车辆进行覆盖,车辆冲洗设施运行正常,对进出厂区车辆进行自动冲洗,最大限度减少运输环节产生的道路扬尘。

4.该公司由于厂区内部环境卫生打扫不到位,未及时对道路清扫洒水,导致厂区道路运输中容易出现扬尘污染。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新郑市辛店镇政府将加强对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同时,责令该公司在2018年6月25日前对厂区已经破损的道路进行重新硬化,立即对厂区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做到物品归放整齐,道路不起尘。并加强对门前至运煤公路之间道路的日常保洁和洒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2.新郑市辛店镇加强矿区周边企业环境卫生整治,做好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问责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政府对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包厂村干部村委委员高爱香做出全镇通报批评的处理,责成辛店镇鲁楼村村委向辛店镇党委、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四】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38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北路与农业西路交叉口东南边,一个院子里养殖家禽、狗,臭气难闻,噪声扰民。向市长热线反映两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位于桐柏北路与农业西路交叉口东南一小院内,属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朱屯村辖区。因朱屯村城中村征迁改造后,拟规划道路暂未建设而形成的一片荒地,地块比较隐蔽。朱屯村村民冯冬成在此处圈养征迁遗留的家禽及宠物犬(有犬证)。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3日,郑州市中原区行政执法局、棉纺路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现场发现鸡鸭犬20余只,动物粪便清理不及时造成气味较大,给周边邻居造成影响。棉纺路街道办事处曾多次接到投诉,自2017年以来2次接到关于此案件的市长热线投诉,相关人员现场进行了处置,要求当事人整改。但当事人仅暂时转移所饲养家禽,隐瞒、应付检查,检查组离开后,问题又反弹。

综上,该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13日,郑州市中原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查看取证,并对当事人朱屯村民委员会六组村民冯冬成依法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现场督促当事人整改,清理所有家禽、宠物犬,并拆除铁丝网、鸡棚等设施,彻底打扫院内卫生,安排车辆将垃圾全部清运。2018年6月14日,棉纺路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业消杀公司进行消杀除味。目前,举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中原区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热线投诉交办、整改、反馈、督察工作机制,杜绝敷衍应付的情况发生。

问责情况:

已将案件移交中原区监察委处理。

【五】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42

D410000201806110081

D410000201806110088

D410000201806110099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与华美石材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左右,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经常排放刺鼻的臭味,污染环境,最近两天变本加厉,臭味更大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涉及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该中心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场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场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厂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4日,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处韩云芳、石同勋、刘青山和王卫贤会同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负责人王书砖和党元申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对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厂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王书砖和党元申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场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厂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厂,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

综上,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给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一)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针对异味采取的措施

(下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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