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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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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0日

(第12批)

(上接十四版)

1.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已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将停止垃圾进厂,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2.扩建渗沥液储存设施,增加渗沥液存储能力。原垃圾填埋场同步建设的渗沥液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300吨。随着垃圾量的增加,为解决原有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2014年10月开工建设渗沥液处理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600吨,2015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渗沥液的日处理能力达到900吨。同时,为保证满足积存渗沥液存储,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填埋场B区建设,计划用于应急存放渗沥液50万吨,待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该区域将用于焚烧飞灰的填埋处理。

3.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为解决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3月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建成并网运行,日处理沼气4万立方米。随着垃圾进场量的增加,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先后增加3台发电机组,目前6台发电机组日处理沼气8万立方米,日发电量14.5万千瓦时。

4.完善雨污水分流措施,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为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7年下半年报请市政府批准,对22万平方米垃圾堆体进行膜覆盖,总投资910万元,随着该项目的完成,将对外溢的废气进行收集用于发电,并将大大减少雨水的渗入,减少渗沥液的产生。该项目预计2018年6月底完成。

5.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措施。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计划2018年6月底结束。

6.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郑州市政府对垃圾填埋场除臭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目前每年除臭经费约470多万元。

(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1.强力推进郑州市东部、西部、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发电运营,垃圾填埋场及早封场。

2.加快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随着2018年8月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的完成,在焚烧排放环保达标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垃圾焚烧厂的焚烧量,减少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有效减少因填埋产生的渗沥液及异味污染。

3.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为降低垃圾填埋产生的环境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及早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方案,并尽快启动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

4.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规范作业。调配人员和设备,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严格实行规范化作业。

5.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问责情况:

无。

【六】

郑州市城管委、二七区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110043

反映情况:

1.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大学路东南角万科大都会一期业主反映,每天晚上都会有刺鼻的臭味,是垃圾场产生的臭气;2.南四环向南走南京路道路扬尘严重,无人治理。

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大学路东南角万科大都会一期业主反映,每天晚上都会有刺鼻的臭味,是垃圾场产生的臭气”的问题,见本批编号为D410000201806110042相关公示内容。

关于“南四环向南走南京路道路扬尘严重,无人治理”问题: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南四环向南走南京路道路扬尘严重,无人治理”道路为金源路,属于二七区金水源街道筹备组南岗刘村。施工单位为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6年下旬开工建设,计划于2018年6月17日开始摊铺沥青面层施工。

二、现场调查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筹备组分管大气污染工作领导李XX联合二七区控尘办、二七区建设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核实,该道路尚未正式通行,周边新入住业主停放车辆较多,占据道路,车辆占道地方清扫不彻底,导致了道路扬尘问题的发生,该道路目前由施工单位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扫保洁。

综上所述,此举报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筹备组立即组织施工方对此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并采取动态清扫方式,对停放车辆的道路区域,在车辆开走后及时进行清扫。同时,督促工地严格按照“8个100%”标准施工,有效降低扬尘。下一步,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筹备组将继续联合建设、控尘等单位加大对此道路的督察督导和盯守力度,督促施工方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次道路扬尘问题不再发生。

问责情况:

无。

【七】

郑州市城管委、二七区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110052

反映情况:

1.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南荆路与京广路段,地下排污管道污水外溢,气味难闻。2.京广路到紫荆山路段雨水井篦子被垃圾覆盖。3.嵩山路侯寨垃圾处理厂难闻异味。4.芦庄路南四环往南填埋垃圾很多,没人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

正在办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

正在办理。

问责情况:

正在办理。

【八】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56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药厂街与石楠路交叉口祝福红城小区业主反映:1.拓洋实业公司烟囱排放灰黑色的烟,污染环境。2.环保督察组来的这段时间,附近的企业都是夜间偷排。6月10日晚上小区附近有刺鼻的臭味,不清楚是哪个企业偷排。3.中石化润滑油加工厂要在碧桃路与化工路建设,该厂环评报告是违规的。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D-VC项目和5000吨VC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化工路30号(原中原制药厂院内),厂区占地面积约1000亩,产品主要作为食品添加剂,原料主要为玉米淀粉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发酵—精制—烘干包装。2010年7月,该公司年产10000吨D-VC项目和5000吨VC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通过了河南省环保厅审批(郑环评验﹝2010﹞47号);2017年9月,该公司对厂区内两台75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实行了超低排放标准的改造,并于2017年9月通过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现场核审,烟气自动监控设施与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联网,实时监测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数值。

(二)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6.312亩。

润滑油公司主要从事润滑油和防冻液的生产和储运,润滑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罐区、生产车间、成品罐区、成品库等。润滑油、防冻液均采用单纯化学品复配、分装工艺,将基础油、添加剂、软化水、乙二醇等混合分装后外售,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

该项目于2014年10月立项;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2015年3月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2015年4月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取得批复;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5月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为报告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可信,2015年6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2017年12月,该项目用地挂牌公示,2018年2月完成土地摘牌。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省、市环保督察组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润滑油项目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

同时,高新区环保局朱XX、吴XX等工作人员赶到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项目已建成运行多年,目前仅运行一台7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进行生产。

(一)关于“拓洋实业公司烟囱排放灰黑色的烟,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郑州拓洋实业公司已建成运行多年,其燃煤锅炉配套建设有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于2017年9月份完成了超低排放标准的改造及验收核查,并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设施与郑州市环保局联网。通过现场查看公司锅炉在线监测设施,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因子均能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锅炉配套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通过现场调阅2018年5月份、6月份锅炉运行月报表及6月12日、6月13日的锅炉烟气排放日报表、设施运行记录等资料,均未发现超标或异常情况。

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二)关于“企业夜间偷排,有刺鼻的臭味”的问题

2018年6月12日,高新区接到周边居民反映夜间气味问题后,高新区环保局朱XX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一起到拓洋实业公司现场查看锅炉运行在线监测情况,未发现异常情况。

当天下午,郑州高新区环保局和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第六大队一起对梧桐街周边区域进行排查时,发现在原中原制药厂(停产多年)院内有一家医药公司(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搅拌熬制中药原料时会产生较多的挥发性异味气体,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导致异味气体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高新区冬青街7号B1004,实际经营地与生产地址不符,且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高新区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产,限期搬离。

当天晚10点,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赵XX、环保局李XX、张XX等工作人员和7名问题反映人,共10余人再次进行排查至凌晨1点,先后排查了药厂街、雪松路及周边区域,并到中石化润滑油生产车间(梧桐街南厂区)实地查看,该企业正常生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气味刺鼻现象。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郑州高新区非常重视,已安排区环保部门、石佛办事处、梧桐办事处持续开展夜间巡查监管,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检查频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润滑油项目环评违规”的问题

根据前期投诉人的反映,“环评违规”问题主要涉及环评单位资质问题、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问题等,调查情况如下:

1.环评单位资质情况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国环评乙第2130号,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有效期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2.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故环评报告将此项目行业确定为C266专用化学品制造。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第2.1.0条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列出的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米,当小于150米时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本项目未列入表2.0.1中,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3.环评审批情况

根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开发分局、郑州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意见表明,该项目符合郑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并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和拟批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和听证要求。项目批复后,在郑州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环评批复结果公示,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进行告知。

(四)关于“润滑油项目土地性质”的问题

该润滑油项目选址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该宗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2010年,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该区域未在控制区范围内,未做强制性要求,其用地性质允许通过其他层级城乡规划做出安排。在郑州市总规中该区域规划有220kV高压走廊,在现有架空高压线完成入地改造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精神,在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为二类工业用地,在化工路南侧绿化带中预留高压走廊通道。

(下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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