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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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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0日

(第12批)

(上接十五版)

(五)关于“化工厂建在这里存在大的安全隐患”的问题

1.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专用化学品制造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经测量,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2.安全问题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工艺属常温常压下的物理调合过程,无化学反应。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3.消防问题

润滑油产品及其原材料均为高沸点、高分子量混合物,其开口闪点均在200度以上,燃点在230度以上,属于粘度高、闪点高、不易挥发的液体,不属于易燃品。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B类(闪点>120℃),均属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类别。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9条的要求,存储上述物质的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应为75米。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环评分析认为在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所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可行。

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拓洋实业公司烟囱排放灰黑色的烟,污染环境”的问题处理情况

郑州高新区将加大对郑州拓洋实业公司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二)关于“企业夜间偷排,有刺鼻的臭味”的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中排放挥发性异味气体的问题,高新区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产,限期搬离。

(三)关于“润滑油项目”相关问题处理情况

2018年3月份,《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引起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调查,重新论证。

下一步,高新区有关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九】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57

D410000201806120047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云山路与化工路交叉口要建一个润滑油厂,附近有学校和住宅区,认为不合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6.312亩,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2015年3月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2015年4月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取得批复;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5月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为报告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可信,2015年6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

2018年2月22日,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竞拍得到该地块(土地合同号:郑国土资出-GX-2017104)。3月12日,该项目取得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410152-25-03-008949),为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高新区规划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该项目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

关于“附近有学校和住宅区,认为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前期投诉人的反映,“附近有学校和住宅区,认为不合理”问题主要涉及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等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故环评报告将此项目行业确定为C266专用化学品制造。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第2.1.0条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列出的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米,当小于150米时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本项目未列入表2.0.1中,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综上所述,此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3月,《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引起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调查,重新论证。

下一步,高新区有关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十】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58

反映情况:

郑州市登封市宣化镇五鹏工贸有限公司,非法使用燃煤,粉尘污染严重。该公司一般情况下污染防治设施不使用。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和政府反映没有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五朋工贸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宣化镇土门村,法人代表张春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10185581725615K(1—1),年产7.5万吨熟铝矾土项目,建有3条生产线,配套安装3套烟尘污染防治设施,建有2座天然气站。2017年7月1日前,该公司以煤炭为燃料,用煤气发生炉把煤炭转换为煤气进行煅烧。2017年7月1日将天然气作为能源燃料。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3日,登封市宣化镇、登封市环保局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查,登封市五朋工贸有限公司第一生产线位于宣化镇土门村三组,负责人张春明,由于原材料紧缺,于6月3日停产至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完好;第二生产线位于宣化镇七里庙村十一组,负责人冯基超,因5月15日窑体内保温砖损耗严重无法生产,停产至今,污染防治设施完好,物料入库存放,在窑体西侧约50公斤煤炭用塑料篷遮盖,涉嫌非法用煤的问题;第三生产线位于宣化镇七里庙村十一组,负责人薛银山,由于产品滞销,于5月29日停产,污染防治设施完好。由于物料库设计不合理,物料露天堆放,不能有效控制扬尘产生,生产时,有部分扬尘产生。经查,登封市五朋工贸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日的污染源监测数据,3条生产线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经询问,该公司第二生产线负责人承认使用过煤炭,天然气压力不够时,偶尔会用以前剩下的燃煤。

针对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和政府反映没有解决的问题,调阅了2018年以来环保举报热线12369电话记录、登封市环保局信访科信访记录,未发现群众对此情况的举报信息。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违规使用燃煤和料仓密封不严等问题,登封市环保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责令将煤炭清理出厂区,对第三条生产线的料仓进行整改,对露天堆放原料进行覆盖。

问责情况:

登封市环保局对负责该区域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刘杰进行诫勉谈话。

登封市宣化镇决定给予七里庙村片区首席监管服务官王怀中、七里庙村十一组网格长李钰龙等两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全镇通报批评,扣罚半年绩效工资。

【十一】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59

反映情况:

1.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修市政廊道堵住了索须河,把诉求人的树木淹死了,现在已经赔付过了,但是水还在地里没有清理。2.来童寨村村长和房地产开发商联合开发商业别墅,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村子南边的河内,排水口在村子东南角桥下。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索须河是贾鲁河的主要支流之一,发源于荥阳,流经荥阳市、惠济区、金水区后汇入贾鲁河,是郑州市的主要排涝泄洪河道,由于历史原因,索须河经人为改道后由惠济区的祥云寺直接入贾鲁河,祥云寺下游至金水区兴达路街道河段被称为索须河故道;

2.郑州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工程于2016年8月取得郑州市发改委批发(郑发改审批〔2016〕480号),并被列为住建部重点项目,承建单位为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渔场路地下综合管廊(兴达路—鸿发路)属于郑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一部分,全长1900米,施工开挖范围为50.1—71.4米,其工程需要穿过索须河。

3.原金水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来童寨村委会和河南丰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郑州来童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南来童寨村进行新农村建设开发建设,安置房项目名称为“星河湾”。截至目前已建成安置房200套,还有60套正在建设。2018年2月初将安置房分配到村民手中,现村民正在装修阶段。

二、现场调查情况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一)索须河故道积水问题

渔场路地下综合管廊(兴达路—鸿发路)属于郑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一部分,是省市重点项目,承建单位是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施工单位是中建二局。2018年3月下旬,中建二局对渔场路地下综合管廊(兴达路—鸿发路)项目进行施工,管廊项目部对于金水区农委签订临时围堰协议,并配备有相关的水泵等设备,根据河水积存情况,对河水进行疏流。现场查看,水没有溢出河道,村民将树种在河道内。

(二)来童寨新村排水口问题

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排水口在村南边东南桥下的情况(位于地下),由于目前来童寨新村群众未入住,该处管道未投入使用。

综上所述,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针对投诉人投诉地里有水未清理问题,一是要求施工方合法施工,文明施工,保障施工环境,保证河道卫生,保障河道正常排洪、泄洪,保证防汛安全,并利用水泵等设备,及时有效地处理索须河积水情况;二是兴达路街道办事处正在对索须河故道进行汛期紧急疏挖,目前正在对索须河故道积存河水问题进行治理。

2.针对投诉人投诉村里存在生活污水排水口问题,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已于2018年6月13日组织人员将排水口用水泥浇灌堵死;2018年6月14日上午金水区市政所、区城管局及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到现场查看,确认该处排水口已用水泥浇灌封堵。

下一步,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将积极协调和督促该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排放标准方可使用。

问责情况:

无。

【十二】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75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路与昆仑路交叉口南100米,建筑工地昼夜施工噪声扰民,夜间清运土方,扬尘污染。向中原区城管局反映过该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中的建筑工地——和昌瑞景园,位于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路与昆仑路交叉口南100米,属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该项目占地1.9万平方米,建设单位为河南运昌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北省高企达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周期自2014年7月至2019年3月,目前处于主体施工与桩基施工阶段。营业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齐全。

(下转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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