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专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1日

(第13批)

(上接十三版)

【七】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84 D410000201806130004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84

D410000201806130004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祝福红城三期业主反映,化工路与碧桃路要新建一个润滑油化工厂,要求重新选址远离居民区。投诉人对公示信息不满意,询问环评是否需要公众参与。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6.312亩。

润滑油公司主要从事润滑油和防冻液的生产和储运,润滑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罐区、生产车间、成品罐区、成品库等。润滑油、防冻液均采用单纯化学品复配、分装工艺,将基础油、添加剂、软化水、乙二醇等混合分装后外售,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

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3月专家组对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2015年4月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取得批复;2015年5月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为报告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可信,2015年6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2017年12月,该项目用地挂牌公示,2018年2月完成土地摘牌。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省、市环保督察组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该项目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

(一)关于“要求重新选址远离居民区”的问题

1.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治理方面: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品卸车、罐区作业、罐区静态呼吸、油品调和等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非甲烷总烃经螺旋分离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职工食堂油烟经净化措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环评认为,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废水治理方面: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化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员工生活废水,产生总量为8034m3/a。初期雨水、化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再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治理方面: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车辆进出噪声及油品装卸噪声,其噪声级约70~90dB(A)。经减振基础、墙体隔声、厂区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固体废物处置方面:该项目固废主要为添加剂包装材料、设备擦洗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滤芯、罐底废油、隔油池污油、反渗透膜等,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其他固废综合利用。

2.项目安全问题

卫生防护距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故环评报告将此项目行业确定为C266专用化学品制造。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第2.1.0条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列出的装置 (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米,当小于150米时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本项目未列入表2.0.1中,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安全问题: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工艺属常温常压下的物理调合过程,无化学反应。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消防问题:润滑油产品及其原材料均为高沸点、高分子量混合物,其开口闪点均在200度以上,燃点在230度以上,属于粘度高、闪点高、不易挥发的液体,不属于易燃品。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B类(闪点>120℃),均属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类别。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9条的要求,存储上述物质的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应为75米。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环评分析认为在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所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可行。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投诉人对公示信息不满意,询问环评是否需要公众参与”的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润滑油项目类别为“单纯化学品混合、分装”,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的规定,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未规定需要进行公众参与。

综上,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3月份,《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引起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调查,重新论证。

下一步,郑州高新区有关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八】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87

反映情况: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三环与北四环立交桥交叉口,桥下垃圾乱堆乱倒,无人治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反映问题所述位置在郑州市北四环与东三环交叉口西南角,属于东三环高架引线部分,道路上存在偷倒的建筑垃圾,反映问题属实。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4日,郑州市政府组织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郑州市城建委、郑州市交通委、郑州市城管委、金水区、惠济区、东三环高架建设单位等召开了现场会。

一是针对该区域存在的问题,由郑州市金水区负责现有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2018年7月1日前完成,并防止该区域再度违规倾倒建筑垃圾。

二是7月1日前,郑州市城建委与郑州市城管委做好东三环快速化道路管养移交工作。

三是郑州市城建委牵头研究,将东三环快速化道路引线和北四环交叉立交引线路段和周边区域,纳入四环快速化项目,予以统筹考虑。

四是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做好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已组织开始垃圾清运工作。

问责情况:

无。

【九】

郑州市公安局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88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北头,夜间渣土车鸣笛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电厂路北段位于市区北三环和西三环环内夹角位置,周边城中村改造工地较多,主要集中于三环以外北侧和西侧。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7日晚间,郑州市交警二大队调查人员分别于6月17日22:30至23:00、6月18日00:35至6月18日01:04、6月18日22:18至22:52三个时段内,对夜间电厂路北头车辆通行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经查,电厂路北头路灯照明设施不够完善,夜间可视度低,存在机动车为避免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采取鸣笛措施提醒其他车辆注意的情形。

实地调查时段内,调查人员2018年6月17日夜间并未发现有渣土车通行情况发生,2018年6月18日夜间有3辆渣土运输车辆经过此处,车辆行驶过程无超速、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夜间还有其他货运车辆在此处通行。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09〕33号)内容规定,电厂路北头所在区域每天的7:00至22:00为各类载货汽车(轻型、微型封闭货车除外)、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和营运长途载客汽车的禁行时段,因此,夜间大部分时段内,渣土运输车辆及货运车辆在电厂路北头通行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实地调查期间,调查人员还发现,电厂路北头距离火车货运北站较近,夜间货运火车鸣笛的情况时有发生,声音巨大,在此处可明显听到,存在投诉人将火车鸣笛声当做渣土车鸣笛声音的可能性。通过走访,附近小区居民也普遍反映火车货运北站存在夜间车辆鸣笛扰民的情况。

综上,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针对电厂路北头路灯照明设施不完善的情况,辖区大队将尽快向辖区政府及电厂路道路管养单位反映情况,尽快完善照明设施,减少过往车辆主动鸣笛诱因。

(二)自2018年6月16日起,安排夜间巡逻警组加大在电厂路北头区域的巡逻力度,警车巡逻、警灯长亮,一方面提醒各类车辆遵章行驶注意安全,降低车辆鸣笛扰民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针对渣土运输车辆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后及时查处。

(三)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宣传力度,告知郑州市禁止鸣笛的政策及相关噪声危害常识,使得驾驶人主动避免鸣笛扰民的情况发生。

(四)定期排查清理辖区禁鸣区域内交通标志,切实整改禁鸣标志缺失、不规范等问题。

问责情况:

无。

【十】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90

反映情况:

1.郑州高新区祝福红城三期业主反映,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中石化要新建一个润滑油化工厂,要求重新选址远离居民区。投诉人对公示信息不满意,询问是否需要公众参与。2.药厂街与石楠街交叉口东侧拓洋生物公司,晚上排放废气,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6.312亩。

润滑油公司主要从事润滑油和防冻液的生产和储运,润滑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罐区、生产车间、成品罐区、成品库等。润滑油、防冻液均采用单纯化学品复配、分装工艺,将基础油、添加剂、软化水、乙二醇等混合分装后外售,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

该项目于2014年10月立项;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3月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2015年4月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取得批复,2015年5月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为报告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可信,2015年6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2017年12月,该项目用地挂牌公示,2018年2月完成土地摘牌。

(二)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D-VC项目和5000吨VC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化工路30号,厂区占地面积约1000亩,产品主要作为食品添加剂,原料主要为玉米淀粉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发酵—精制—烘干包装。2010年7月,该公司年产10000吨D-VC项目和5000吨VC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通过了河南省环保厅审批(郑环评验﹝2010﹞47号);2017年9月,该公司对厂区内两台75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实行了超低排放标准的改造,并于2017年9月通过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现场核审,烟气自动监控设施与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联网,实时监测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数值。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润滑油化工厂问题

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省、市环保督察组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经查,润滑油项目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群众关注的几个具体问题情况如下:

(下转十五版)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