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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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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1日

(第13批)

(上接十六版)

2018年1月31日,企业对气味治理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与会专家形成了验收意见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认为企业基本按照废气净化系统技术方案进行了废气治理,监测结果显示可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废气净化系统技术方案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综上,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治理设施到位并不断完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但是,由于受调味品气味治理技术所限,该企业厂区及周边还存在香味气体影响,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投诉人多次向高新区环保局反映没有处理结果”的问题

针对附近居民持续投诉,郑州高新区环保部门多次到现场调查处理,企业也在原有的治理措施基础上先后投入600多万元连续进行了三次治理改造。此外,郑州高新区环保局多次组织周边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到企业现场进行参观考察,得到部分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综上,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强对郑州蜀海实业有限公司日常环境监管。一是督促该企业不断优化废气治理方案,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治理技术,实现治理措施最优化,使气味排放达到最低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对群众投诉问题的解释和沟通;三是督促该企业加强治理设施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

无。

【十八】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120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南彩路,锦绣山河业主反映该小区经常夜间闻到刺鼻味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场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m2。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厂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场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4日,郑州市城管委市容环卫管理处会同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负责人王XX和党XX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对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王XX和党XX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厂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厂,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亚星盛世玉瑞园小区、万科大都会天悦苑小区和锦秀山河小区等周围入住时间不长的小区对此投诉较多。

综上所述,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给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一)市垃圾综合处理厂针对异味采取的措施

1.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已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将停止垃圾进场,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2.扩建渗沥液储存设施,增加渗沥液存储能力。原垃圾填埋场同步建设的渗沥液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300吨。随着垃圾量的增加,为解决原有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2014年10月开工建设渗沥液处理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600吨,2015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渗沥液的日处理能力达到900吨。同时为保证满足积存渗沥液存储,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填埋场B区建设,计划用于应急存放渗沥液50万吨,待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该区域将用于焚烧飞灰的填埋处理。

3.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为解决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3月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建成并网运行,日处理沼气4万立方米。随着垃圾进场量的增加,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先后增加3台发电机组,目前6台发电机组日处理沼气8万立方米,日发电量14.5万千瓦时。

4.完善雨污水分流措施,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为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7年下半年报请市政府批准,对22万平方米垃圾堆体进行膜覆盖,总投资910万元,随着该项目的完成,将对外溢的废气进行收集用于发电,并将大大减少雨水的渗入,减少渗沥液的产生。该项目预计2018年6月底完成。

5.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措施。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计划2018年6月底结束。

6.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市政府对垃圾填埋场除臭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目前每年除臭经费约470多万元。

(二)下一步措施

1.强力推进郑州市东部、西部、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发电运营,垃圾填埋场及早封场。

2.加快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随着2018年8月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的完成,在焚烧排放环保达标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垃圾焚烧厂的焚烧量,减少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有效减少因填埋产生的渗沥液及异味污染。

3.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为降低垃圾填埋产生的环境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及早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方案,并尽快启动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

4.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规范作业。调配人员和设备,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严格实行规范化作业。

5.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问责情况:

无。

【十九】

郑州经开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122

反映情况:

1.郑州经开区祥云办事处,京港澳高速和绕城高速北侧交叉口有个养猪场,拉饭店的泔水熬制地沟油然后销售贩卖,气味非常难闻,污染环境。2.京港澳高速和绕城高速西南角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问题1:该督办问题中涉及的养猪场位于郑州经开区祥云办事处后魏村村北,具体地址在京港澳高速西、绕城高速后魏村段北侧。该地处于多个村庄田地交界处,该养猪场距离最近的村庄居民点在一公里以外。且该养猪场没有养殖手续。因经开区2016年划为禁养区,2017年中下旬开始养殖场清理整治。2018年4月27日,祥云办事处对该场下发关闭搬迁通知书,并限期进行搬迁。自下发关闭搬迁通知书后,该场一直在陆续进行搬迁。因搬迁速度较慢,超出预定期限,在6月初,由经开区农经委牵头,联合经开区环保局、公安部门、祥云办事处对该处养猪场进行强制取缔,当时大部分已搬迁完毕。在多次检查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养猪场内有炼制、贩卖地沟油的情况。

问题2:该督办问题中涉及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地点位于经开区祥云办事处王庄村北,具体地址在京港澳高速与绕城高速西南。该地属于祥云办事处王庄村临时生活垃圾积存点,占地约2亩,属于王庄村村委会集体土地。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问题1:

2018年6月14日下午,郑州经开区农经委邹XX、包村副主任武XX、祥云办事处农办刘XX、三级网格长张XX、村支部书记袁XX等工作人员到达养猪场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养猪场仍有部分未搬离,且收购饭店泔水饲养牲畜,养猪场内的泔水饲料池和猪舍散发出的气味比较难闻。而且粪污堆放厂区外侧洼地处,用于沤肥回田使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利用泔水提炼地沟油的情况。同时,经开区工作人员要求该养殖场负责人,尽快完成搬迁工作。

2018年6月15日上午,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马XX,环境攻坚办主任、环保局负责人王XX、农经委副主任邹XX、祥云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吴XX等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再次督促该养猪场的搬迁整改工作。

经现场调查,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

2018年6月14日,接到该交办问题后,经开区祥云办事处主要领导,王庄村包村领导胡XX等及村组干部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核实,该处临时垃圾积存点由王庄村委会管理,每日该村环卫工人将本村生活垃圾清理后在此处临时堆放,由办事处环卫车辆集中外运。该处部分建筑垃圾为个人私自倾倒,祥云办事处已组织人员对各类恶意倾倒建筑垃圾进行查处。

经现场调查,该交办问题中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人管理,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依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经开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域划定的通知》(郑经管办〔2016〕60号)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经开区畜禽养殖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经管办〔2017〕56号)文件要求,对该养猪场依法进行全部拆除。截至6月15日,该养猪场已经搬迁完毕,完成清理工作。

问题2:根据现场情况,经开区祥云办事处立即采取措施,一是立即组织人员、机械对该处垃圾临时积存点进行清理整改,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外运;二是对该处临时垃圾积存点硬件设施进行完善,对地面进行硬化、四周进行围挡、对垃圾容器进行密闭处理;三是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加大巡查力度,严防再次出现私自倾倒建筑垃圾情况,同时联合辖区派出所对违法分子严厉打击;四是办事处人居办加大辖区生活垃圾外运力度,进一步完善垃圾积存点设施建设,防止出现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污染。

截至2018年6月14日15时,郑州经开区工作人员已将该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完毕。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经开区将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

问责情况:

无。

【二十】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07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龙岗村郭喜壮养猪场,紧邻居民区,粪便乱排臭气难闻,之前督察组已下达通知要求拆除,至今未拆除。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平陌郭喜壮养殖场位于新密市平陌镇龙岗村7组,负责人:郭喜壮。养殖场总占地约2.5亩,共建设九处房屋,其中生活区住房大约140平方米;养殖区占地约1.6亩,东、西共有五栋猪舍,面积1400平方米左右,化粪池3座,沼液池1座。2016年7月,平陌镇人民政府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平陌镇龙岗村郭喜壮养殖场依法实施关闭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17〕49号)对养殖场关闭到位。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4日,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畜牧局、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现场查看场内无饲料粉碎设备和商品猪,该场自2016年7月关闭后一直处于停养闲置状态。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将加大对该养殖场的日常巡查频次,防止该场复养现象的发生。

问责情况:

无。

(下转十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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