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封面 4下一版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文明郑州人的打开方式,了解一下
共享单车电子围栏 明年全部建成投用
我市将在全国率先启动 燃料电池公交线路运行
研究部署省委巡视组 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为电动自行车“立规矩”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办郑州市问题情况公示
管好电动车辆 方便市民出行
中央环保督察组公告
郑州与丽江签署 旅游战略合作协议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月施行
文明郑州人的打开方式,了解一下

严重不文明行为将受处罚

◆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50元。

◆随地吐痰、便溺,拒不清理的,处以50元罚款。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未避让;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先行,由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或在车行道内停留、嬉闹,通过人行横道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由交警部门处以50元罚款。

◆设置社会服务制度,违法行为人可以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社会服务后,经认定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罚款处罚。

◆市城管局正在加快制定出台养犬、生活噪音、随地吐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查处的执法办法。

◆交警支队将把警力部署到“一口两线”(路口和斑马线、停止线),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我省首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专门性地方法规——《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将面临处罚。《条例》有哪些特点?如何保障落实?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城管局等单位对《条例》作了介绍和解读。

五方面规范不文明行为

《条例》从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环境、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等方面,对经常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交通违章、污染环境、奢侈浪费等作为重点内容做出了规范。

公共秩序方面 公民在公共场所着装得体,言行举止文明,不得大声喧哗;等候服务依次排队;文明开展广场舞、室外歌唱等文体娱乐活动,合理使用场地及设施设备,不得影响他人工作、生活;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不得从建筑物、构筑物、车辆内向外抛撒物品。

保护环境方面 公民应当爱护环境,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保护大气、水、土壤等环境;减少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按照有关规定对垃圾分类投放;不得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不得在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不得损坏园林绿化及其设施;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核)、烟蒂、包装纸(袋、盒)、饮料罐(瓶、盒)、口香糖渣、废电池、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文明生活方面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节约水、电、油、气等资源;分类、收集日常废旧物品,推进循环利用;文明办理婚丧喜庆事宜;遵守饲养畜禽、宠物的有关规定。

文明出行方面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先行;驾驶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礼让行人;等待交通信号指示时,应当在停止线以外;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高架路、立交桥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得在车行道内停留、嬉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携带婴幼儿的乘客让座;停放机非车辆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下转二版)

周鸿斌 图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