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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为电动自行车“立规矩”
电动车在快车道穿行(摄于花园路)
慢车道上逆行

郑州融媒 本报记者 聂春洁 文 周甬 图

电动自行车以其低廉价格、方便快捷以及较低的驾驶门槛,日益受到城乡居民的欢迎。但是提起电动自行车,相信也有不少人会大摇其头,过快的车速、无视交通法规还有乱扯电线充电等现象,让不少人深受其害。

近年来,与电动自行车违规驾驶有关的交通事故数量逐年上升,加上市场上电动自行车现存量巨大,出台一套可行的管理办法已经成了各地政府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从划区域禁止到有限制引导,从管车到管人,从严格管理到以限代管,各地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进行了探索。

福州、武汉、海口 规范立法 从源头治理电动自行车

2010年5月20日起施行的《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人应当在非机动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没有划分中心线、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人应当靠右边驾驶电动自行车。《办法》还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携带行驶证;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使用安全座椅。

武汉市自2011年6月17日起开始执行《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对武汉市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制度。2013年武汉市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强调不得自行改装电动自行车,加装阳伞、顶篷、座椅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等。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证、行驶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闯红灯、走禁行线、逆向行驶、占用快车道。

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海口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上道路行驶。同时规定: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驾驶人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在非机动车道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千米(公里),在非机动车行驶范围引导线内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千米(公里);不得饮酒后驾驶;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南昌、太原、武汉 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上牌制度

2016年9月1日起,《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领取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不得醉酒驾驶,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不得单手扶持行驶,不得从事载客营运活动,不得在人行道、人行地下通道等骑行。

2018年5月1日起《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太原市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制度,并对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的、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醉酒驾驶的、超速行驶的、逆向行驶或者不按规定掉头等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太原市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体标准是: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米,车体宽度不大于0.45米,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瓦,最高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2018年5月,天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照工作的通告》,明确在二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照工作中,对符合国家标准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统一安装牌照;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统一安装临时牌照;对改装、拼装的二轮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上牌照。未办理登记上牌照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

上海、北京

立法禁止电动车参与非法营运

2014年3月1日,上海市实施《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加强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产品目录等管理措施。2014年8月1日,《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施行,对利用未取得营业性客运证件的汽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和利用摩托车、三轮车、电力助动车等车辆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8年3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施行3年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同时,《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划定了非法客运的范围,明确了各类非法客运违法行为的执法主体,设置了罚款、扣押车辆、扣押驾驶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车辆等措施,要求本市建立非法客运举报制度,并规定执法部门应当将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记入本市信用信息系统。

市民观点

电动自行车该立法严管了

电动自行车上路,应不应该出台管理措施?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部分市民。

有着三年驾龄的私家车主李先生坦言,自他开车上路以来,最害怕的就是路边突然蹿出的电动自行车。“尤其是三环以外的一些路段,因为路上车少,所以一般车速比较快,路口突然闯进来的电动自行车让人防不胜防。”李先生说,他希望尽快政府出台政策法规来约束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严格的监管对骑电动自行车的人也是一种保护,督促他们文明骑车,安全上路。”

出租汽车驾驶员景先生则对抢红灯、乱加塞的电动自行车表示不满,他说:“有些骑电动车的人很不守规矩,抢机动车道、闯红灯,车速还快,最要命的是电动自行车行驶中声音也不大,一旦出事你还拿他没办法,我是天天提心吊胆。”为公平起见,景先生希望尽快针对电动自行车上路出台法律法规,让所有驾驶员都有法可依,平等享有路权。

骑行爱好者胡女士说,对于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来说,电动自行车和汽车一样需要交通法规严管。她说:“很多电动自行车速度非常快,而且经常在快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随意切换,我曾经被一辆快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挤到台阶上,手被擦伤,这种事情不能任由其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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