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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重 对于城市交通而言,如何管理电动车辆,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是一个事关城市形象和社会民生的大问题。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这一问题,今年,又把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综治项目列入郑州市10件重点民生实事,承诺建成电动自行车防盗综合管理平台,免费为市民电动自行车安装具有射频功能的电子牌照标签,创建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数据显示,目前郑州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保有量已超过300万辆。电动车乱停乱放、违章行驶,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改装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等等,给交通秩序和市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安全隐患。开车走路都怕电动车,是很多市民的切身感受。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已经不是一个要不要管的问题,而是一个必须要管且必须管好的问题。 规范管理电动车辆,很多地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武汉强调不得自行改装电动自行车,加装阳伞、顶篷、座椅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海口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上道路行驶;南昌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领取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北京为超标电动车设置三年过渡期…… 这些城市的做法,既于法有据又于理可行,既有严肃性又有人情味,很多已经被实践证明是规范管理电动车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对郑州来说具有很强的学习借鉴意义。 规范管理电动车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大工程,面对的不仅仅是一个数百万的庞大群体,更涉及生产、销售、拼改装、登记、上路、使用等各个环节,不能奢望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必须进行全链条综合治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施策,守土有责、共同发力,消除电动车辆违规违法的土壤,提升郑州的对外形象,方便郑州的市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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