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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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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2日

(第14批)

(上接六版)

(二)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

该润滑油项目选址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该宗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2010年,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该区域未在控制区范围内,未做强制性要求,其用地性质允许通过其他层级城乡规划做出安排。在郑州市总规中该区域规划有220kV高压走廊,在现有架空高压线完成入地改造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精神,在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为二类工业用地,在化工路南侧绿化带中预留高压走廊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进行编制、公示和审批,不存在私改用地性质行为。

综上,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周边污染企业已经很多了,又建一个化工厂,不合理”的问题

郑州高新区是一个产业集聚区,对进区项目严格把关,严禁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入区建设,严格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监管,确保新投产项目符合环保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近年来,按照大气攻坚战部署,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深度治理,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1.废气治理方面

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品卸车、罐区作业、罐区静态呼吸、油品调和等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非甲烷总烃经螺旋分离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职工食堂油烟经净化措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环评认为,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2.废水治理方面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化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员工生活废水,产生总量为8034m3/a。初期雨水、化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再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治理方面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车辆进出噪声及油品装卸噪声,其噪声级约70—90dB(A) 。经减振基础、墙体隔声、厂区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处置方面

该项目固废主要为添加剂包装材料、设备擦洗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滤芯、罐底废油、隔油池污油、反渗透膜等,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其他固废综合利用。

环评分析认为在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所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可行。综上,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距离居民区太近,附近有幼儿园、学校,还有10万居民”的问题

1.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专用化学品制造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经测量,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2.安全问题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工艺属常温常压下的物理调合过程,无化学反应。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3.消防问题

润滑油产品及其原材料均为高沸点、高分子量混合物,其开口闪点均在200度以上,燃点在230度以上,属于粘度高、闪点高、不易挥发的液体,不属于易燃品。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B类(闪点>120℃),均属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类别。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9条的要求,存储上述物质的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应为75米。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

2018年6月11日,郑州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出具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储罐组与附近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综上,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3月份,《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调查,重新论证。

下一步,郑州高新区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向群众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六、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63

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送表矿区与汝州交界处路西,有两家开采青石厂,夜间生产粉碎时粉尘污染,运输车辆无覆盖引起扬尘污染,噪声扰民。6月4日投诉到督察组,昨天看到当地政府回复是土地复耕,觉得很可笑,开采青石生产已经10年之久了,怎么是土地复耕呢?政府回复不属实,建议督察组实地考察。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送表矿区位于登封市区西南26公里处,辖8个行政村。辖区内矿产资源丰富,特别是石灰石储量最为丰富,主要成分为氧化钙,且主要分布在登汝交界处。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4日,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登封市环保局监察大队送表矿区环保中队、登封市国土资源局送表矿区国土所等部门成立调查组,到现场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1.关于反映“郑州市登封市送表矿区与汝州交界处路西,有两家开采青石厂,运输车辆无覆盖引起扬尘污染,噪声扰民”问题。

经查, 2012年登封市对非煤矿山资源进行整合,两家青石厂被组合到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开采证区内,此开采区属于非煤矿山资源组合前的老开采点。2017年,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郑政〔2017〕15号)的要求,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勘查院编制了《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采坑治理方案》,主要对G207国道可视距离500米内的老开采点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目前正在恢复治理中。因工期紧存在夜间治理现象,附近群众误认为是晚上在生产,现场检查发现存在汽车运输噪音和车辆运输未覆盖,噪音和道路扬尘污染属实。

2.关于反映“夜间生产粉碎时粉尘污染”问题。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此情况位于送表矿区西送表村,分别是:登封市文鑫石料厂、登封市众发石料厂。

(1)登封市文鑫石料厂登封市送表矿区西送表村,属于青石加工企业,该厂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该厂2018年3月实施内部道路硬化,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2)登封市送表众发石料厂位于送表矿区西送表村,属于青石加工企业,该厂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该厂2018年3月底实施内部道路硬化又加之夏收季节,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3.关于反映“6月4日投诉到督察组,昨天看到当地政府回复是土地复耕,觉得很可笑,开采青石生产已经10年之久了,怎么是土地复耕呢?政府回复不属实,建议督察组实地考察”问题。

经调查,举报人所反映的地点为登封市送表矿区与汝州交界处路西,此处两个开采点属于开采多年前遗留的老开采坑,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郑政〔2017〕15号)文件的要求,对G207国道可视范围500米内的老开采点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目前正在进行生态恢复。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将强化扬尘污染管理,确保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措施落实到位,并要求尽量晚上不施工作业,避免运输噪声对周围群众造成影响。同时认真做好矿山环境治理修复的宣传,设置公示信息版面,邀请相关媒体及附近群众参观生态修复工程等方式,避免群众误解。

问责情况:

无。

七、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66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豫龙镇,1.中原路与绕城高速石柱岗村东南侧绕城高速桥下,有两个排污管道,日排两万吨污水,淤积在兴国村兴国寺6组沟渠里。2.兴国村村北顶窑上有2个砂轮厂,废水、固废排放到东沟里。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中原路与绕城高速石柱岗村东南侧绕城高速桥下,有两个排污管道,日排两万吨污水,淤积在兴国村兴国寺6组沟渠里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荥阳市中仁水务有限公司建设20000m3/d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处理荥阳市产业集聚区污水,采用改良型氧化沟+絮凝沉淀+转盘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该项目于2010年10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0〕232号),2015年8月安装并联网自动在线监控设施,2015年12月通过荥阳市环保局验收。经深度处理达标后的中水在兴国寺村附近排入须河上游沟内。同时中原路石柱村周围的雨水排口也设在附近。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阅,荥阳市中仁水务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污行为,对雨水排放口检查时,没有水体外排。

荥阳市兴国寺6组沟渠实际属于兴国寺水库部分,兴国寺水库始建于1958年,沿线经过兴国寺、瓦屋孙、石柱岗等行政村,为荥阳市南部区域主要河流通道,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水库干枯,河道废弃,沿线群众开始在沟内进行开荒,种植庄稼和树木,但是该河道仍然承担沿线几个村庄汛期主排洪功能。水流趋势自西向东,过去上游河水流经兴国寺6组自然沟渠进入郑州市中原区须水河境内,最终汇入须水河。2000年左右排洪河道堵死,水流无法向东自然排放,囤积在荥阳市豫龙镇兴国寺村、瓦屋孙村附近。

2004年中原西路、西南绕城高速通车,道路排水设施修建于道路两侧,荥泽大道以东区域雨水经中原西路雨水排放管涵经石柱岗一组、二组两处的排水口自西向东排放,在石柱岗和瓦屋孙交界处与瓦屋孙处的排水口排水汇集后,顺自然地势向东流淌,最后汇集到现状河道内。2012年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每日处理的7000吨中水排放到兴国寺水库河道内。目前,由于下游河道已经堵塞,大量水体囤积在兴国寺附近,部分积水用于村民灌溉农田。

综上所述,此举报基本属实。

问题2:兴国村村北顶窑上有2个砂轮厂,废水、固废排放到东沟里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荥阳市兴国村村北顶窑上2个砂轮厂分别为郑州金帆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和郑州德隆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均为年产800吨树脂砂轮,两家企业项目已于2017年6月通过荥阳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评估备案。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郑州金帆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和郑州德隆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中不产生废水,主要废水来自于生活废水。企业都建设有化粪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现场检查人员对2家公司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存在私埋暗管偷排现象。

现场人员在兴国村村北东沟内,发现了部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企业偷倒的生产废物。荥阳市兴国寺村6组地处郑州和荥阳的交界地带,周边原为集中的生活区。从2013年开始,荥阳市兴国寺周边村开始征迁后,周围群众和企业将部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企业产生垃圾等偷倒于沟内,虽经过多次整治,仍有部分群众和企业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偷倒此处。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荥阳市将实行长短结合实施综合整治,做好整改工作。

短期,荥阳市首先进行生物降解,荥阳市住建局在二污排放口处及下游种植芦苇,目前种植芦苇工作已经结束。荥阳市环保局现在已经聘请专家就积水点进行实地勘查,随后拿出污水治理方案。

远期,荥阳市早期已经就该区域进行规划,规划建设一个建设湿地公园。目前,荥阳市已经与北京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接,就荥阳市绿地规划、荥阳市湿地公园建设工作进行了初步商讨。

问题2:荥阳市豫龙镇政府调度钩机两台,铲车两台,货车两台,对现场东沟西、北侧沟体垃圾进行清运,转移到有防渗区域地方,暂时封存,同时做好覆盖及后期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在沟渠旁建设围挡、设置标志,防止新的垃圾倾倒行为。

针对涉及的郑州金帆磨料磨具有限公司、郑州德隆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弃物的违法行为,荥阳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对两家公司立案调查。

问责情况:

无。

八、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68

D410000201806140012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后王村委12组李寨村,6月2日村民反映基本农田被倾倒大量的垃圾,督察组介入后,该事件取得进展。但是现在村子里主要推动垃圾毁田事件的工作人员都被停职了,导致这件事情又被搁置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荥阳市广武镇李寨村(即后王行政村12组)垃圾倾倒点位于连霍高速与郑云高速互通立交桥东北角处,建筑垃圾、渣土占地面积约8.3亩,深度约4米,该地权属李寨村集体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本农田。

二、调查情况

经查,该地块是1993—1994年连霍高速修建用土,形成面积约36亩,深度约4米的深坑。2014年4月,后王村将李寨村将上述地块通过土地流转程序,流转给郑州玉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林木业)用于廊道绿化。郑州玉林木业因该坑地影响整体种植,于2016年3月24日玉林木业经理时吉星与陈XX(郑州市人)、袁XX(广武镇南董村袁庄自然村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期1年),由陈XX负责进行土方填平,并支付玉林木业八万元。2016年4月初,陈XX、袁XX在该地块上底部倾倒为征迁建筑垃圾,上层为建筑工地清除的渣土,目前该地块已经长满荒草,生态已恢复。

经查,荥阳市广武镇后王村12组李寨自然村在村两委换届中,原荥阳市广武镇后王村12组组长丁XX通过竞选已任职为村委副主任,按照选举办法,在选举前张贴公告解除原组长、代表职务,进行下一届组长、代表选举。荥阳市广武镇后王村12组李寨村代表并不是因为此事解除职务而是选举工作中的正常程序。因6月5日荥阳市广武镇后王村12组选举组长,选举中有人员作弊,为无效选举。荥阳市广武镇后王村两委为了推进12组的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为避免竞选双方矛盾激化,决定让12组党小组长胡XX代理组长主持工作,党员代表李XX、丁XX协助工作,同时,为了方便工作,村两委决定对两委干部分工进行调整。在此过程中村委会并没有停任何人的职务。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责成荥阳市国土资源局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依法追究违法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同时督促广武镇政府恢复土地原状和耕地种植条件。

问责情况:

2016年12月16日,荥阳市公安局广武分局予以立案,并对当事人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袁鹏已于2018年6月4日抓捕归案,犯罪嫌疑人陈建伟仍然在逃。

九、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72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金钟寨村,土地承包出去了,承包人在地里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挖的鱼塘现在也一直空着,村里是知道这个事情的,但是一直无人管。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新村镇金钟寨村属新村镇王垌村第五村民组,2004年该村民组将村集体土地租赁给杨XX,后因土地租金价格变更,2011年杨XX将该块土地转租给张XX,张XX利用该宗土地新建一洗沙场,2015年王垌村第五村民组与杨XX签订土地租赁补充协议。后因环保形势日益严峻,加上经营不善,2015年该洗沙场自行搬离,土地又重新归还给杨XX,目前,该土地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5日,新郑市人民政府组织新郑市新村镇、新郑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前往新郑市金钟寨村进行调查。经查:

(下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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