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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 (第14批) (上接九版) (一)关于“机砖厂每天燃煤20多吨,上级来检查就停产,一走就继续生产”问题。 经调查,该厂院内没有发现有原煤堆存,主要生产原料为煤矸石和页岩,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煤矸石自燃加热烧结成品;按照错峰生产相关文件要求,该厂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落实停产,2018年4月1日恢复生产。 (二)关于“从2006年到现在,一是对土地严重破坏,二是严重的污染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该厂办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新密集用(2010)第013号,用途工业。该厂自通过环评审批验收以来,不断加强管理,改造升级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郑州市局联网。2018年5月22日,该厂委托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污染因子均在排放限值内。 (三)关于“大队干部杨玉宽收取砖厂保护费,包庇污染环境行为”问题。 经新密市刘寨镇纪委调查组调查,反映问题不存在。 综上所述,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该厂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违法行为,新密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截至2018年6月16日,该厂已对厂院东侧堆放物料进行清理。 问责情况: 新密市刘寨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二十二、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28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玉凤南路(郑汴路—陇海路段)周边环境脏乱差,道路泥泞不堪,遇到刮风天尘土飞扬,憋得气都出不来,路两边还存在数十家小型建材喷漆企业,这些企业露天喷漆,气味刺鼻,熏得头晕,严重影响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百姓苦不堪言。当地有关部门不过问、不处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金水区玉凤南路又叫燕凤南路(郑汴路至陇海路段)全长990米,路基为混凝土加柏油混合路基,中间设置有隔离墩,属于南北双向单车道。因该路段规划有地下空间项目未建设,该路段没有配套的雨污水管网。现该路段的保洁由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聘请的金顺物业负责。 路东高压线下方属于金水区凤凰台村的土地,计划先进行高压线入地再进行金水区凤凰台二期改造,现在土地闲置未开工并覆盖完好,设置有不低于标准2米5的围挡。旁边有防腐木市场属于凤凰名优建材城市场管理,共有商户21户。 二、现场调查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环保局和凤凰台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 1.金水区玉凤南路道路狭窄,违章停车现象较多,且附近工地设置有围挡、隔离带,环卫机械化车辆难以开展作业,基本靠人工进行清扫,由于道路不平,又没有排水管网,雨后积水难以疏排,积水干涸后遗留积土,车辆碾压易产生扬尘。经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海燕山、冯超实地测量,该道路有6处破损,由北向南依次是:1.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路向南100米大概有11平方米左右;2.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路向南150米大概有90平方米左右;3.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路向南200米大概有19平方米左右;4.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路向南到陈砦花卉市场门前大概有20平方米左右;5.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路向南到青年路口大概有280平方米左右;6.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路向南到永辉超市入口前大概有260平方米左右,存在柏油和水泥结合部位不平整,柏油和水泥有开裂破损。 2017年12月26日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向金水区政府报送了《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尽快修建燕凤南路(郑汴路—货站街)青年路(燕凤南路—未来路)的报告》,该路段已被金水区城管局列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三年行动》,目前复浇工作已进入招标程序,预计8月中下旬启动。 2.入户调查发现,金水区玉凤南路道路两侧从事防腐木制品销售的商户21户,其中3家商户(奕翔木业、盛大防腐木、永胜高端防腐木)门前露天堆放木料,室内存放木材切割工具,有切割现象,现场有对边脚料进行切割的迹象,切割后用于对运输来的防腐木成品进行固定后销售,地面有喷漆后留下的印记,未发现露天喷漆现象以及刺鼻气味。2018年5月23日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城建科、城管科联合下达了《禁止钢材木才、防腐木销售商户露天户外喷漆、焊接、切割的通知》,并联合市场管理方对本辖区所有商户发放通知单,要求商户严格按照通知执行,并且做好日常巡查,平时监管中严格要求商户遵守通知要求,坚决不能有喷漆、焊接、切割等行为,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对拒不整改的商户市场管理方将会与其解除经营合约。 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为保障辖区居民的顺利出行,金水区城管局将按照《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三年行动》,积极筹划,目前复浇工作已进入招标程序,预计8月中下旬启动。 2.要求金顺物业公司加强对此路段的清扫保洁,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该道路保持清洁。 3.2018年6月15日上午,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当场督促市场管理方要求对整个防腐木市场进行彻底排查,此次纳入整改范围的所有商户,督促其在6月15日18点前先自行清理原材料、木料切割工具,今后市场上禁止出现非成品样品。6月16日上午,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查,包括物料堆放、存放木材切割工具情况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员将加强对道路两侧商户的日常巡查,严禁出现反弹现象。 问责情况: 无。 二十三、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30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升龙凤凰城B区3号楼下,广场舞噪声扰民越来越肆无忌惮,住户痛苦不堪。该广场舞还采取收费方式,涉嫌非法经营歌舞场所,扰乱社会秩序。小区居民多次投诉,相关部门推诿扯皮,不愿意解决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升龙凤凰城B区位于金水区玉凤路与青年路西南角,一共五栋住宅楼,一栋写字楼,广场位于3号楼北侧。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5日,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金水区文化旅游局执法队前往问题现场进行实地查看。通过对金水区升龙凤凰城B区3号楼下广场上的婴幼儿用品商店、医药超市、烧烤店的负责人和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走访,得知该广场每天7点至9点,有少数太极拳爱好者打拳,没有音响设备;20:00—22:00确有群众在此跳广场舞,有音响设备。B区3号楼一共有31层,其中商业用房有3层,3号楼下面有大概300平方米左右。该广场舞是周边居民群众自发组织形成,参与人员缴纳一定费用作为活动经费(电费和音响购买及使用费用),并没有发现对外收费的行为,属于自发的休闲娱乐活动,不属于商业经营性行为。 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于2018年5月9日接到市长热线投诉(案件编号:41010518053000464) 市民反映:升龙凤凰城6号楼后边,有人在广场上放音乐跳舞,严重扰民,物业劝阻不听,导致孩子无法写作业,老人无法休息,希望及时联系处理)。当晚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凤凰台执法中队与凤凰城社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与在此跳舞的老年群众沟通,劝导跳舞群众在锻炼过程中,尽量控制音响音量,适当修改锻炼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和考生的休息和生活影响。经过协商沟通,该广场舞群众同意在高考期间暂停活动。 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15日当晚,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王XX(执法证号:豫A04-225163)联合凤凰城社区副主任单XX与广场舞的群众协商沟通,建议群众购买使用耳麦式音响,既不妨碍自身娱乐健身,也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经调解,广场舞音响音量已调小,广场舞领队何XX表示愿意配合管理,调低音响音量,并承诺在不影响周围群众工作生活的前提下跳舞。 升龙凤凰城B区3号楼下的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凤凰台执法中队联合社区及物业管理人员,对该广场舞参与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对广场舞领队何XX进行了约谈;敦促该广场物业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管理,严格管控群众跳舞时间和音响音量,杜绝噪音扰民。物业公司将采取组织人员进行劝阻、将音响设备断电、广场上摆放石墩等方式,尽可能杜绝此类现象发生,恢复小区生活环境。 依法处理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设施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问责情况: 无。 二十四、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32 反映情况:郑州高新区石佛镇镇政府家属院紧靠化工路上下高架桥,靠路边尘土飞扬,每天家里都是一层灰尘,夜晚尤其是深夜人静时,车辆高速通过发出“呜呜”的声音,让人无法入眠。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高新区石佛镇政府家属院位于高新区化工路与瑞达路交叉口向西500米处,化工路北侧,在农业快速路高架桥由东向西行车方向下桥口向东约200米处。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通知,2018年6月17日白天、6月17日23:17至6月18日0:21,郑州市交警二大队联合郑州高新区市政管理局分几个时段针对晚间石佛镇家属院门前道路车辆通行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一)关于“郑州高新区石佛镇镇政府家属院紧靠化工路上下高架桥,靠路边尘土飞扬,每天家里都是一层灰尘”的问题 经实地调查,造成此处道路易产生尘土飞扬现象的原因如下:一是镇政府家属院路南附近百炉屯工地正在建设,进出渣土车辆有遗撒现象,造成道路扬尘;二是在镇政府家属院附近,有人行道铺设工程,经了解此工程施工单位为中电建路桥集团郑州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项目经理部第一工程处。三是车辆经过时产生的气流及风力较大时,会有扬尘产生。举报涉及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夜晚尤其是深夜人静时,车辆高速通过发出‘呜呜’的声音,让人无法入眠”的问题 夜间实地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车辆经过时,无论过往的机动车行驶速度快慢与否,均不可避免地制造出声响,且声音较明显,举报涉及问题部分属实。夜间调查时段内,未发现有车辆高速行驶的情况发生,但有货车通行的情况。石佛镇家属院所处的高新区不属于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夜间货运车辆在化工路通行属于正常现象。 石佛镇家属院门口距离农业快速路高架桥西下桥口约200米,虽然农业快速路高架桥西下桥口坡道处设有100余米的隔音屏障,但并不能对石佛镇家属院居民起到减轻噪音的作用。 石佛镇家属院门口向西50米处,已经设有人行横道线、临时交通信号灯、“前方学校,减速慢行”提示标志牌、限速标志、减速提示黄闪警示灯。其中“前方学校,减速慢行”提示标志牌有2块,分别位于道路北侧及道路中心硬隔离护栏处,无论白天与夜间、桥上与桥下、通行的车辆均可以看到减速慢行的提示信息。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郑州高新区石佛镇镇政府家属院紧靠化工路上下高架桥,靠路边尘土飞扬,每天家里都是一层灰尘”的问题 针对目前情况,郑州高新区市政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控:一是积极与执法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其加强对渣土车辆运输的管制,保证车辆密封运输不遗撒;二是加强该路段卫生巡查,发现遗撒现象及时进行清理,尽可能减少扬尘现象。三是强化该路段清扫保洁工作。针对该路段,每天安排环卫机械车辆配合环卫工进行道路清扫保洁,其中出动干扫车2台、湿扫车2台、新能源冲洗车2台、洒水车1台、雾炮车1台,于8:00—18:00进行不间断清扫、洒水作业,确保降低扬尘。 在今后,郑州高新区市政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该路段及整个高新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增加洒水作业频次,减少道路扬尘现象,为居民营造更加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 (二)关于“夜晚尤其是深夜人静时,车辆高速通过发出‘呜呜’的声音,让人无法入眠”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交通噪音的范畴。交通噪声产生的原因复杂多样,而噪声污染防治必须根据噪声这种物理性污染的特点,从“源”“途径”“受体”三方面入手,分层次控制。 郑州市交警二大队将在交警部门职责范围内会同支队科研所,进一步排查石佛镇家属院周边交通设施设置情况,通过增加减速、限速提示标志等措施,降低过往车辆行驶速度,以期能够降低噪音的产生。 2018年6月16日起,安排夜间巡逻警组加大在化工路石佛镇家属院周边区域的巡逻力度,警车巡逻、警灯长亮,一方面提醒各类车辆遵章行驶注意安全,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另一方面针对过往车辆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后及时查处,截至目前,已查处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起。 问责情况: 无。 二十五、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3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的内容与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庙庄村石子加工厂手续不全,破坏生态环境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反映内容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1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23”基本相同。 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三采区范围内,辖区内另有5家石子加工点。 1.登封市鸿运石材加工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企业位于登封市告成镇庙庄村,法定代表人吴书霞,成立日期:2016年2月,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石灰石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MA3X73XRXG。2012年6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3年5月通过验收(编号〔2013〕14号)。 2.登封市告成镇祥和石料厂,经营者李静娜,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登封市告成镇庙庄村,组成形式:个人经营,注册日期:2017年11月1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石灰石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85MA44J8D49X。2012年6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3年4月通过验收。 3.登封市鑫顺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占亭,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登封市告成镇庙庄村;注册日期:2016年5月13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青石粉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MA3X9RXY3K。2012年5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3年9月通过验收(编号〔2013〕15号)。 4.登封市永兴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鹏。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场所:登封市告成镇庙庄村;成立日期:2014年7月4日;营业期限:201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3日;经营范围:建筑石料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3964831750。2016年12月办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已公示完毕。 5.郑州登电嵩恒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揅,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告成镇庙庄村,成立日期2017年6月6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建筑石料用灰岩加工、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矿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MA441LTPXF。该企业已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审批。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3日,登封市环保局、登封市国土局、登封市林业局、登封市水务局和登封市告成镇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 1.关于“河南省郑州登封市告成镇庙庄村石子加工厂手续不全”的问题 经查,登封市庙庄村辖区有5家石子加工点。其中,登封市告成镇祥和石料厂、登封市永兴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登封市鑫顺矿业有限公司、登封市鸿运石材加工有限公司4家企业,相关手续齐全。郑州登电嵩恒建材有限公司,2018年5月已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送审,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 2.关于“破坏生态环境,空气粉尘严重污染,噪音严重污染,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问题 (下转十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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