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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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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2日

(第14批)

(上接十二版)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怀疑雪莲变项目环评造假,于2016年7月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行政复议,2016年10月10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郑州市环保局行政批复。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代表王XX、赵XX、张XX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0日立案受理。2018年5月6日,下发《行政判决书》(〔2017〕豫0122行初281号),驳回原告要求撤销郑州市环保局作出的《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郑环建表〔2014〕376号)的诉讼请求。

(三)关于“百姓制止该变电站施工时遭到保安队阻止”的问题

雪莲变电站项目按照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组织施工建设,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以种种理由,阻拦正常施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综上,此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自2015年12月份进行规划公示以来,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以种种理由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同意该项目施工。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南督察期间,该问题也曾反复举报到督察组,后经多次调查,项目各项手续均按要求办理,辐射环境符合安全防护要求,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进行回复,并将查处情况在《郑州日报》、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此后,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为该项目办理规划、人防、施工许可等手续,项目于2018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

下一步,在做好雪莲变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3批: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30131

D410000201806030132

反映情况:郑州高新区升龙又一城小区旁边建雪莲变电站,距离小区住户最近只有十几米,公参造假,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雪莲变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玉兰街与长椿路交叉口东南角,面积2411平方米,规划容量3×63MVA,全户内布置,主要服务梧桐街以北、翠竹街以南、雪松路以西、西四环以东区域用电,至少能解决2—3平方公里范围内供电需求,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开发,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监理。2014年11月,郑州110kV雪莲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4﹞376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7日,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针对交办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雪莲变项目属城市供电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系民生工程,主要为升龙又一城等周边居民企业提供生活、生产供电服务。目前该项目基坑工程、主楼防雷接地工程、临建房已完成施工,正在进行基础建设。针对举报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雪莲变电站距离小区住户最近只有十几米,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经调查,拟建雪莲变电站建筑物东侧距升龙又一城8号居民楼西墙直线距离实测为23.4米,距离5号居民楼北墙直线距离实测为30.2米。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高压线和变电站等常见的重要电磁源电场强度限值是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为100μT。类比《洛阳110kV中信重机、郑州110kV工人变至220kV耿河变电缆线路电磁环境现场监测报告》,围墙外0米工频电场强度14.31V/m,工频磁场强度0.092μT,其工频电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关于“公共参与造假”问题

郑州110kV雪莲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过项目立项、专业机构编制、专家技术评审、公众参与、审批公示等法定程序,于2014年11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4﹞376号)。在公众参与环节中,河南恩湃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将雪莲变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于2014年7月11日在《郑州广播电视报》和7月7日在恩湃集团官网上进行第一次公示;9月2日在《东方今报》和恩湃集团官网上进行第二次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现场及周边张贴进行信息公示。在项目信息公示基础上,一是开展公众参与现场问卷调查工作,二是项目单位组织了公参座谈会,参与人员均为升龙又一城业主、企事业等有关单位人员,不存在流动人员参与公参现象。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怀疑雪莲变项目环评造假,于2016年7月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行政复议,2016年10月10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郑州市环保局行政批复。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代表王XX、赵XX、张XX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0日立案受理。2018年5月6日,下发《行政判决书》(〔2017〕豫0122行初281号),驳回原告要求撤销郑州市环保局作出的《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郑环建表〔2014〕376号)的诉讼请求。

综上,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自2015年12月份进行规划公示以来,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以种种理由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同意该项目施工。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南督察期间,该问题也曾反复举报到督察组,后经多次调查,项目各项手续均按要求办理,辐射环境符合安全防护要求,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进行回复,并将查处情况在《郑州日报》、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此后,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为该项目办理规划、人防、施工许可等手续,项目于2018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

下一步,在做好雪莲变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3批: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006

反映情况:郑州高新区长椿路与玉兰街交叉口,雪莲变电站距离居民住宅区不到二十米,正在建设,因为督察组进驻河南临时停工。公共参与造假,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雪莲变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玉兰街与长椿路交叉口东南角,面积2411平方米,规划容量3×63MVA,全户内布置,主要服务梧桐街以北、翠竹街以南、雪松路以西、西四环以东区域用电,至少能解决2—3平方公里范围内供电需求,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开发,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监理。2014年11月,郑州110kV雪莲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4﹞376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7日,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针对交办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雪莲变项目属城市供电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系民生工程,主要为升龙又一城等周边居民企业提供生活、生产供电服务。目前该项目基坑工程、主楼防雷接地工程、临建房已完成施工,正在进行基础建设。针对举报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雪莲变电站距离居民住宅区不到二十米,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经调查,拟建雪莲变电站建筑物东侧距升龙又一城8号居民楼西墙直线距离实测为23.4米,距离5号居民楼北墙直线距离实测为30.2米。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高压线和变电站等常见的重要电磁源电场强度限值是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为100μT。类比《洛阳110kV中信重机、郑州110kV工人变至220kV耿河变电缆线路电磁环境现场监测报告》,围墙外0米工频电场强度14.31V/m,工频磁场强度0.092μT,其工频电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关于“公共参与造假”问题

郑州110kV雪莲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过项目立项、专业机构编制、专家技术评审、公众参与、审批公示等法定程序,于2014年11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4﹞376号)。在公众参与环节中,河南恩湃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将雪莲变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于2014年7月11日在《郑州广播电视报》和7月7日在恩湃集团官网上进行第一次公示;9月2日在《东方今报》和恩湃集团官网上进行第二次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现场及周边张贴进行信息公示。在项目信息公示基础上,一是开展公众参与现场问卷调查工作,二是项目单位组织了公参座谈会,参与人员均为升龙又一城业主、企事业等有关单位人员,不存在流动人员参与公参现象。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怀疑雪莲变项目环评造假,于2016年7月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行政复议,2016年10月10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郑州市环保局行政批复。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代表王XX、赵XX、张XX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0日立案受理。2018年5月6日,下发《行政判决书》(〔2017〕豫0122行初281号),驳回原告要求撤销郑州市环保局作出的《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郑环建表〔2014〕376号)的诉讼请求。

综上,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自2015年12月份进行规划公示以来,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以种种理由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同意该项目施工。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南督察期间,该问题也曾反复举报到督察组,后经多次调查,项目各项手续均按要求办理,辐射环境符合安全防护要求,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进行回复,并将查处情况在《郑州日报》、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此后,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为该项目办理规划、人防、施工许可等手续,项目于2018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

下一步,在做好雪莲变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4批: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053

D410000201806050023

反映情况: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春路与玉兰街交叉口雪莲变电站,距离居民家较近(20米),存在安全隐患,投诉人要求重新选址。雪莲变电站环评造假,用的是附近的流动人员做的环评报告,希望重新选址。另外夜间施工扬尘和噪音大,施工方恐吓周围居民。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雪莲变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玉兰街与长椿路交叉口东南角,面积2411平方米,规划容量3×63MVA,全户内布置,主要服务梧桐街以北、翠竹街以南、雪松路以西、西四环以东区域用电,至少能解决2—3平方公里范围内供电需求,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开发,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监理。2014年11月,郑州110kV雪莲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4﹞376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7日,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针对交办问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雪莲变项目属城市供电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系民生工程,主要为升龙又一城等周边居民企业提供生活、生产供电服务。目前该项目基坑工程、主楼防雷接地工程、临建房已完成施工,正在进行基础建设。针对举报问题,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电站距离居民家较近(20米),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经查,雪莲变电站建筑物东侧距升龙又一城8号居民楼西墙直线距离实测为23.4米,距离5号居民楼北墙直线距离实测为30.2米。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高压线和变电站等常见的重要电磁源电场强度限值是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为100μT。类比《洛阳110kV中信重机、郑州110kV工人变至220kV耿河变电缆线路电磁环境现场监测报告》,围墙外0米工频电场强度14.31V/m,工频磁场强度0.092μT,其工频电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关于“环评手续作假,流动人员参与公参”问题

郑州110kV雪莲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过项目立项、专业机构编制、专家技术评审、公众参与、审批公示等法定程序,于2014年11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4﹞376号)。在公众参与环节中,河南恩湃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将雪莲变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于2014年7月11日在《郑州广播电视报》和7月7日在恩湃集团官网上进行第一次公示;9月2日在《东方今报》和恩湃集团官网上进行第二次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现场及周边张贴进行信息公示。在项目信息公示基础上,一是开展公众参与现场问卷调查工作,二是项目单位组织了公参座谈会,参与人员均为升龙又一城业主、企事业等有关单位人员,不存在流动人员参与公参现象。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怀疑雪莲变项目环评造假,于2016年7月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行政复议,2016年10月10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郑州市环保局行政批复。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代表王XX、赵XX、张XX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0日立案受理。2018年5月6日,下发《行政判决书》(〔2017〕豫0122行初281号),驳回原告要求撤销郑州市环保局作出的《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郑环建表〔2014〕376号)的诉讼请求。

(三)关于“夜间施工扬尘和噪音大,施工方恐吓周围居民”问题

经现场查阅施工日志和抽取施工实时影像资料,夜间施工现象仅在6月5日17:46至19:57期间,进行场内路面混凝土浇筑作业;6月5日20:00至6月6日00:10期间,仅进行人工平整、抹面作业,现场没有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符合建设施工环境管理要求,属于正常施工,其他时间未进行。

雪莲变电站项目按照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组织施工建设,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以种种理由,阻拦正常施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综上,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自2015年12月份进行规划公示以来,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以种种理由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同意该项目施工。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南督察期间,该问题也曾反复举报到督察组,后经多次调查,项目各项手续均按要求办理,辐射环境符合安全防护要求,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进行回复,并将查处情况在《郑州日报》、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此后,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为该项目办理规划、人防、施工许可等手续,项目于2018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

下一步,在做好雪莲变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5批: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16

反映情况:郑州高新区长椿路与玉兰街交叉口雪莲变电站,距离居民小区不足20米。升龙又一城D区小区居委会有该单位环评手续做假的证明材料。百姓制止该变电站施工时遭到保安队阻止。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雪莲变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玉兰街与长椿路交叉口东南角,面积2411平方米,规划容量3×63MVA,全户内布置,主要服务梧桐街以北、翠竹街以南、雪松路以西、西四环以东区域用电,至少能解决2—3平方公里范围内供电需求,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开发,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监理。2014年11月,郑州110kV雪莲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4﹞376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7日,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针对交办问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雪莲变项目属城市供电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系民生工程,主要为升龙又一城等周边居民企业提供生活、生产供电服务。目前,该项目基坑工程、主楼防雷接地工程、临建房已完成施工,正在进行基础建设。针对举报问题,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距离居民楼只有十几米远,希望能重新选址建设”问题

经查,雪莲变电站建筑物东侧距升龙又一城8号居民楼西墙直线距离实测为23.4米,距离5号居民楼北墙直线距离实测为30.2米。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高压线和变电站等常见的重要电磁源电场强度限值为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为100μT。类比《洛阳110kV中信重机、郑州110kV工人变至220kV耿河变电缆线路电磁环境现场监测报告》,围墙外0米工频电场强度14.31(V/m),工频磁场强度0.092uT,其工频电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关于“2018年施工封土令期间变电站夜间施工,6月5日夜间还在偷偷施工”问题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78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包含郑州在内传输通道城市和洛阳、平顶山、三门峡3个重点城市,将实施“封土行动”。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征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

(下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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