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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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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2日

(第14批)

(上接十四版)

(三)关于“变电站私自夜里施工,挖地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问题

经现场查阅施工日志和抽取施工实时影像资料,夜间施工现象仅在6月5日17:46至19:57期间,进行场内路面混凝土浇筑作业;6月5日20:00至6月6日00:10期间,仅进行人工平整、抹面作业,现场没有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符合建设施工环境管理要求,属于正常施工,其他时间未进行。

据现场调查,施工方在5月17日至5月18日白天期间进行了基坑开挖作业,目前项目基坑开挖已完成,护坡已完成。现场设置有喷雾降尘设施,正常开启,但还存在以下问题:(1)现场围挡喷淋局部压力过小,抑尘效果不佳;(2)现场局部黄土裸露,覆盖不完善;(3)现场洒水频次较少;(4)现场塔吊未安装喷淋系统。

综上,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自2015年12月份进行规划公示以来,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以种种理由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同意该项目施工。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南督察期间,该问题也曾反复举报到督察组,后经多次调查,项目各项手续均按要求办理,辐射环境符合安全防护要求,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进行回复,将查处情况在《郑州日报》、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此后,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为该项目办理规划、人防、施工许可等手续。

下一步,在做好雪莲变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11批: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19

反映情况:郑州高新区长椿路与玉兰街交叉口,正在建雪莲变电站,距离小区仅一墙之隔,环评造假。17年投诉过后,春藤办事处的领导到居民家里做出很多过激行为,恐吓居民。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雪莲变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玉兰街与长椿路交叉口东南角,面积2411平方米,规划容量3×63MVA,全户内布置,主要服务梧桐街以北、翠竹街以南、雪松路以西、西四环以东区域用电,至少能解决2—3平方公里范围内供电需求,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开发,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监理。2014年11月,郑州110kV雪莲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4﹞376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14日,高新区环保局与建设局工作人员针对交办问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雪莲变项目属城市供电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系民生工程,主要为升龙又一城等周边居民企业提供生活、生产供电服务,升龙又一城已建成多年,目前部分用户还使用临时用电,电力供应无法正常保障,小区居民多次反映,要求尽快建设电力设施。目前,该项目基坑工程、主楼防雷接地工程、临建房已完成施工,正在进行基础建设。针对举报问题,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雪莲变电站距小区仅一墙之隔”问题

经查,雪莲变电站建筑物东侧距升龙又一城8号居民楼西墙直线距离实测为23.4米,距离5号居民楼北墙直线距离实测为30.2米。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高压线和变电站等常见的重要电磁源电场强度限值为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为100μT。类比《洛阳110kV中信重机、郑州110kV工人变至220kV耿河变电缆线路电磁环境现场监测报告》,围墙外0米工频电场强度14.31V/m,工频磁场强度0.092u),其工频电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关于“环评造假”问题

郑州110kV雪莲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过项目立项、专业机构编制、专家技术评审、公众参与、审批公示等法定程序,于2014年11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4﹞376号)。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怀疑雪莲变项目环评造假,于2016年7月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行政复议,2016年10月10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郑州市环保局行政批复。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代表王XX、赵XX、张XX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0日立案受理。2018年5月6日,下发《行政判决书》(〔2017〕豫0122行初281号),驳回原告要求撤销郑州市环保局作出的《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郑环建表〔2014〕376号)的诉讼请求。

(三)关于“17年投诉过之后,春藤办事处的领导到居民家里做出很多过激行为,恐吓居民”的问题

经查,春藤办事处实为高新区梧桐办事处,为了做好雪莲变项目周边升龙又一城居民的维稳工作,让居民充分了解雪莲变项目,减少对变电站误解和疑惑,梧桐办事处带领社区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升龙又一城居民家中,面对面进行宣传和走访,并在小区定期播放关于变电站的视频、在社区宣传栏、楼栋单元门口粘贴宣传图文资料、社区微信群发布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普及变电站的相关知识。在宣传过程中,不存在过激行为及恐吓现象。

综上,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自2015年12月份进行规划公示以来,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以种种理由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同意该项目施工。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南督察期间,该问题也曾反复举报到督察组,后经多次调查,项目各项手续均按要求办理,辐射环境符合安全防护要求,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进行回复,将查处情况在《郑州日报》、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此后,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为该项目办理规划、人防、施工许可等手续。

下一步,在做好雪莲变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11批: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20

反映情况:郑州高新区长椿路与玉兰街交叉口升龙又一城业主反映雪莲变电站距居民区过近,环评存在造假行为,夜间偷偷施工,挖地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雪莲变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玉兰街与长椿路交叉口东南角,面积2411平方米,规划容量3×63MVA,全户内布置,主要服务梧桐街以北、翠竹街以南、雪松路以西、西四环以东区域用电,至少能解决2—3平方公里范围内供电需求,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开发,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监理。2014年11月,郑州110kV雪莲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4﹞376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14日,高新区环保局与建设局工作人员针对交办问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雪莲变项目属城市供电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系民生工程,主要为升龙又一城等周边居民企业提供生活、生产供电服务,升龙又一城已建成多年,目前部分用户还使用临时用电,电力供应无法正常保障,小区居民多次反映,要求尽快建设电力设施。目前,该项目基坑工程、主楼防雷接地工程、临建房已完成施工,正在进行基础建设。针对举报问题,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电站距离居民区过近”问题

经查,雪莲变电站建筑物东侧距升龙又一城8号居民楼西墙直线距离实测为23.4米,距离5号居民楼北墙直线距离实测为30.2米。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高压线和变电站等常见的重要电磁源电场强度限值为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为100μT。类比《洛阳110kV中信重机、郑州110kV工人变至220kV耿河变电缆线路电磁环境现场监测报告》,围墙外0米工频电场强度14.31V/m,工频磁场强度0.092uT,其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关于“环评存在造假行为”问题

郑州110kV雪莲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过项目立项、专业机构编制、专家技术评审、公众参与、审批公示等法定程序,于2014年11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4﹞376号)。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怀疑雪莲变项目环评造假,于2016年7月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行政复议,2016年10月10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郑州市环保局行政批复。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代表王XX、赵XX、张XX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0日立案受理。2018年5月6日,下发《行政判决书》(〔2017〕豫0122行初281号),驳回原告要求撤销郑州市环保局作出的《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郑环建表〔2014〕376号)的诉讼请求。

(三)关于“夜间偷偷施工,挖地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问题

经现场查阅施工日志和抽取施工实时影像资料,夜间施工现象仅在6月5日17:46至19:57期间,进行场内路面混凝土浇筑作业;6月5日20:00至6月6日00:10期间,仅进行人工平整、抹面作业,没有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符合建设施工环境管理要求,属于正常施工,其他时间未进行。

据现场调查,施工方在5月17日至5月18日白天期间进行了基坑开挖作业,目前项目基坑开挖已完成,护坡已完成。现场设置有喷雾降尘设施,正常开启,但还存在以下问题:(1)现场围挡喷淋局部压力过小,抑尘效果不佳;(2)现场局部黄土裸露,覆盖不完善;(3)现场洒水频次较少;(4)现场塔吊未安装喷淋系统。

综上,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自2015年12月份进行规划公示以来,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以种种理由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同意该项目施工。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南督察期间,该问题也曾反复举报到督察组,后经多次调查,项目各项手续均按要求办理,辐射环境符合安全防护要求,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进行回复,将查处情况在《郑州日报》、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此后,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为该项目办理规划、人防、施工许可等手续。

下一步,在做好雪莲变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13批: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116

反映情况:郑州高新区升龙又一城小区业主反映,旁边建雪莲变电站,距离小区住户最近只有十几米,存在安全隐患。环评造假;噪音污染大,投诉人希望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雪莲变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玉兰街与长椿路交叉口东南角,面积2411平方米,规划容量3×63MVA,全户内布置,主要服务梧桐街以北、翠竹街以南、雪松路以西、西四环以东区域用电,至少能解决2—3平方公里范围内供电需求,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开发,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监理。2014年11月,郑州110kV雪莲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4﹞376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14日,高新区环保局与高新区建设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雪莲变项目属城市供电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系民生工程,主要为升龙又一城等周边居民企业提供生活、生产供电服务。升龙又一城已建成多年,部分居民楼至今仍使用临时供电,电力供应无法正常保障,小区居民多次反映,要求尽快建设电力设施,目前,该项目基坑工程、主楼防雷接地工程、临建房已完成施工,正在进行基础建设。针对举报问题,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电站距离小区住户最近只有十几米,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经现场调查,雪莲变电站建筑物东侧距升龙又一城8号居民楼西墙直线距离实测为23.4米,距离5号居民楼北墙直线距离实测为30.2米。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高压线和变电站等常见的重要电磁源电场强度限值为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为100μT。类比《洛阳110kV中信重机、郑州110kV工人变至220kV耿河变电缆线路电磁环境现场监测报告》,围墙外0米工频电场强度14.31V/m,工频磁场强度0.092uT,其工频电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关于“环评造假”问题

郑州110kV雪莲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过项目立项、专业机构编制、专家技术评审、公众参与、审批公示等法定程序,于2014年11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4﹞376号)。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怀疑雪莲变环评造假,于2016年7月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行政复议,2016年10月10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郑州市环保局行政批复。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代表王XX、赵XX、张XX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0日立案受理。2018年5月6日,下发《行政判决书》(〔2017〕豫0122行初281号),驳回原告要求撤销郑州市环保局作出的《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郑环建表〔2014〕376号)的诉讼请求。

(三)关于“噪音污染大,投诉人希望重新选址”的问题

目前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经现场查阅近期施工日志和抽取实时影像资料,现场做到了“6个100%”,调取了5月17日、18日土石方施工的实时录像,土石方施工作业均在白天进行,并无夜间施工现象发生,现场没有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符合建设施工环境管理要求。该项目从立项、规划、土地、环保、建设等办理了合法手续,目前正在进行基础建设。

综上,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自2015年12月份进行规划公示以来,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以种种理由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同意该项目施工。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南督察期间,该问题也曾反复举报到督察组,后经多次调查,项目各项手续均按要求办理,辐射环境符合安全防护要求,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进行回复,将查处情况在《郑州日报》、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此后,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为该项目办理规划、人防、施工许可等手续。

下一步,在做好雪莲变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12批: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34

反映情况:1.五里堡办事处建新街整条街没有一个公厕,晚上吃饭的人随地大小便,街上很多卖东西的商贩,污水直接倒入雨水井内,整条街非常油腻,气味难闻。只要环保督察组来了整条街的商贩大部分都休息,等督察组离开后继续营业。2.大学路街道办事处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南300米左右,中苑名都小区门口地铁10号线工程每天晚上施工到凌晨2点左右,噪声扰民。施工现场黄土裸露,扬尘污染。因为地铁工程的围挡,导致小区没有消防通道。3.中苑名都小区的垃圾箱没有及时清理,气味难闻。4.中苑名都小区门面房,状元烧烤、渔歌子饭店油烟外排,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五里堡办事处建新街整条街没有一个公厕,晚上吃饭的人随地大小便,街上很多卖东西的商贩,污水直接倒入雨水井内,整条街非常油腻,气味难闻。只要环保督察组来了整条街的商贩大部分都休息,等督察组离开后继续营业。

(一)基本情况

2013年,按照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郑州市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对河医周边进行全面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突店经营行为,为做到堵疏结合,在建新街设立了堵疏结合点,将河医周边部分商户引入进来,形成了现在的疏导点规模,目前有商户57家。2017年“双迎攻坚”期间,五里堡办事处曾对建新街疏导点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并组织专业清洁公司用火碱、强酸对疏导点地面进行彻底冲刷清洗,坚持每月组织专业下水管网疏通人员对建新街下水道进行疏通,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疏导点的环境卫生。同时,为彻底解决这一难题,郑州市二七区计划将疏导点引到建新街2号院一处旧厂房内,先后5次和市场管理方、中州煤机厂、建新街2号院居民代表进行协商,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成功。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中央督察组转办件后,郑州市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五里堡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发现虽然周边社区的三级网格员加大了巡查力度,并经常告知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往下水道偷到污水,但疏导点仍然存在地面有油污和部分商户偷倒污水问题。同时,也有市民反映夜晚有随地大小便的不文明现象。此外,建新街便民服务点原配套建设的公厕,根据二七区“百城提质”工作安排,目前正在对其提升改造,暂时不能使用。郑州市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要求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解决周边人员如厕问题。

群众反映的上述问题属实。

(下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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