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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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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2日

(第14批)

(上接十五版)

问题2:大学路街道办事处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南300米左右,中苑名都小区门口地铁10号线工程每天晚上施工到凌晨2点左右,噪声扰民。施工现场黄土裸露,扬尘污染。因为地铁工程的围挡,导致小区没有消防通道。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地铁10号线工程,建设单位: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管理员苏金阳,网格员党万峰,监督员冯硕,该项目开工时间2017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19年7月。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市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及大学路街道环保办、执法中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该项目属于郑州市民生重点工程,日常监管由市城建委负责,黄土裸露及工地扬尘问题由郑州市轨道交通公司负责。工地夜间偶尔施工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休息,工地按照规定划立红线搭设了围挡,留有大于等于3.5m的消防通道。

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3:中苑名都小区的垃圾箱没有及时清理,气味难闻问题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中苑名都小区,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中原路交叉口,周围交通网络密集,小区楼下建有商场和些许餐饮饭店,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分布各大银行、学校、医院,配套设施完善。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街道环保办、执法中队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检查,中苑名都小区内放置的各个垃圾箱,物业公司每天会安排两次垃圾清运,做到对垃圾的日产日清,夏天到后,垃圾桶有时会散发异味,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生活。

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问题4:中苑名都小区门面房,状元烧烤、渔歌子饭店油烟外排,污染环境问题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状元烧烤、渔歌子饭店,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中原路交叉口东南角中苑名都小区门面房二楼,状元烧烤自助餐厅注册日期2017年3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03MA40MMT17G;渔歌子饭店注册日期2012年3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03MA41W4UM16。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大学路街道环保办、执法中队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两家饭店都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均能提供油烟净化清洗记录,检查了烟道抽风设备均能正常使用,油烟是经过净化后才外排出去,并且是将油烟废气统一收集后在远离住户的位置进行排放,不构成污染环境的标准。偶尔出现排烟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一是集中淸洗,全面提升。组织流动餐车到建新街2号院旧厂房内,集中对建新街整条街地面进行彻底冲刷清洗;租赁化粪池清掏作业车对建新街、建新北街下水道全面清理疏通;对下水管网入口全面排查清理,确保下水管网畅通。二是综合整治,规范经营。针对建新街、建新北街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大力整治突店经营、占道经营,依法取缔新增夜市摊点,规范经营,还路于民。三是提升公厕,便民利民。加快建新街便民服务点公厕提升施工进度,争取早日正常开放,彻底解决周边居民如厕问题,方便居民生活。四是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建立市容环境长效监管机制,组建环境巡查队,加大巡查密度,设置市容监督岗,加强监管,确保整治不反弹,巩固治理成果。

问题2:郑州市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要求施工方向周边居民做好解释工作,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渣土清运声音。

问题3:一是督促物业公司加大对该小区垃圾的清扫清运频次,坚决杜绝垃圾乱倒的现象;二是定期对垃圾桶及垃圾桶周边进行消杀和清洗,减少异味及蚊虫害现象的发生。

问题4:一是现场要求两家饭店加大对油烟净化器的清洗频率;二是安排人员定期检查两家饭店烟道抽风设备是否正常;三是要求饭店营业时必须开启抽风设备并正常运行。

问责情况:

问题1:郑州市二七区五里堡街道对建新街、建新北街社区三级网格长黄绒、田晨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办事处环保办主任、建新街和建新北街社区主任向街道党工委做书面检讨,并签订整改落实目标责任书,以问责促落实、保实效。

问题2:无。

问题3:无。

问题4:无。

第1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20001

反映情况: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群众经荥阳市政府网站了解,在贾峪镇上湾村想要建一个日处理4500吨垃圾焚烧站,周围有恒大山水城、碧桂园小区、洞林湖自然保护区等,将影响十公里范围内的30万居民。当地群众多次阻止、上访、联名写信反映维权,结果被拘留。荥阳市政府一直没有正式回复。群众强烈要求该垃圾处理站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3.项目信访及处理情况

2018年4月8日至29日,新田城、恒大、碧桂园三个小区的部分业主先后到郑州市委市政府、中央巡视组驻地、郑州市城管局和省政府进行集访,反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关问题。郑州市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三家房地产公司尽快选出业主代表,引导业主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截至目前共收到业主诉求7批次、5962份书面材料,4个电话反映,现已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并向各相关部门征求了回复意见。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于群众反映的的问题,按批次向群众进行回复。

2.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3.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5.变“邻避”为“邻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邻避效应”问题十分突出,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2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20100

反映情况:郑州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将要建垃圾焚烧厂,群众正常维权时荥阳市政府直接抓人,不合理。希望垃圾焚烧厂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3.项目信访及处理情况

2018年4月8日至29日,新田城、恒大、碧桂园三个小区的部分业主先后到郑州市委市政府、中央巡视组驻地、郑州市城管局和省政府进行集访,反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关问题。郑州市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三家房地产公司尽快选出业主代表,引导业主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截至目前共收到业主诉求7批次、5962份书面材料,4个电话反映,现已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并向各相关部门征求了回复意见。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于群众反映的的问题,按批次向群众进行回复。

2.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3.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5.变“邻避”为“邻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邻避效应”问题十分突出,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2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20099 D410000201806020101 D410000201806020102 D410000201806020103 D410000201806020104 D410000201806030001 D410000201806030004 D410000201806030007 D410000201806030010 D410000201806030015 D410000201806030017 D410000201806030019 D410000201806030020 D410000201806030026 D410000201806030027 D410000201806030028 D410000201806030029 D410000201806030040

D410000201806030046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恒大山水城小区业主,投诉即将新建的垃圾焚烧厂距离水源保护地和居民生活区较近,要求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源保护地问题。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项目选址距离周边最近的水源地尖岗水库约7.5公里,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保护要求。

(下转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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