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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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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3日

(第15批)

(上接七版)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7年6月23日下达新密国土资罚〔2017〕1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下达〔国土〕强催(行)字〔2018〕第3号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向新密市人民法院提交新密国土资申移字〔2018〕54号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新密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15日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了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2018〕178号)。该公司现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

新密市岳村镇政府启动问责程序。

十四、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04

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东金店村东北角,有一家粉煤灰制砖厂,粉煤灰污染环境,废水直排少林河,污染河水。砖厂老板张XX是东金店村的恶霸没人敢管,污染严重,望尽快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东华镇东金店村东北角的粉煤灰制砖厂为登封市恒业制砖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XX。建设有年产7000万块蒸养砖(一期3000万块)项目,于2007年12月通过环评审批(郑环建﹝2007﹞601号),于2009年6月9日通过环评验收(郑环验表﹝2009﹞58号)。该公司建有1000平方米的全封闭生产车间,安装有半自动制砖机5台,全封闭物料存放车间3座共约5000平方米,生产区内安装有喷淋降尘设施3套。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6日,登封市政府组织东华镇政府、登封市环保局对登封市恒业制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登封市恒业制砖有限公司建有全封闭生产车间和全封闭物料存储车间,厂区安装有喷淋降尘设施,生产热源为郑州荣奇俱进热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蒸汽。该公司现场提供的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标准。但该公司在现场管理方面存在一定漏洞,厂区内废弃设备物资堆放无序,全封闭物料车间内喷淋设施不足,造成作业时,全封闭车间内部产生少量扬尘。

该公司在东围墙外建设有240立方米的“三防”沉淀池,三条蒸养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水排入240立方米的“三防”沉淀池中,池水用于厂区喷淋降尘,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经登封市公安局东华镇派出所询问东华镇大金店村村干部李跃宗、登封市东华镇工业办主任牛占令,均反映张XX在砖厂经营期间,积极配合政府行业部门的管理和要求,没有抵制和阻挠现象。经核查公安网,未发现张XX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根据登封市东华镇派出所近几年接出警台账,也未发现登封市恒业制砖有限公司有妨碍政府人员监管的情况。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政府要求该公司在全封闭物料存储车间内增加喷淋降尘设施配置密度,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持厂区环境卫生整洁。

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现场检查频次,不断督促企业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问责情况:

无。

十五、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08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车大沟村2组,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除锈喷漆气味难闻,敲打钢管噪音大。占用该村基本农田的土地,投诉人向郑州市财政局和国土局,荥阳市财政局和国土局反映均互相推诿。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广武镇车大沟村,成立于2002年12月12日,法定代理人车福群,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约20.5亩,建设年产5万台水泵生产线。

该公司于2017年9月通过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备案确认书(豫郑荥阳制造〔2017〕33563),2017年6月通过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备案(荥环备〔2017〕98号),荥阳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3月22日出具《地类情况说明》(荥国土资地类查询2018069号),明确该企业占地现状为建设用地。

二、现场调查情况

1.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除锈喷漆气味难闻,敲打钢管噪音大问题。

经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车间未见到任何工作人员。现场检查中看到有烟气收集装置,厂房有采取隔音降噪措施,车间内未发现存在有喷漆用的相关装置和设施,也未发现存在喷漆晾晒产品。对周边外部环境检查时,发现距离东侧居民点距离约为50米,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会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占用该村基本农田的土地,投诉人向郑州市财政局和国土局,荥阳市财政局和国土局反映均互相推诿问题。

2018年6月17日,荥阳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对该案件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核查,该宗地面积约22亩,现状为工厂,该公司占用土地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荥阳市国土局已依法处理。

经进一步了解,2010年10月王双娥(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法人车福群的妻子)同广武镇车大沟村委、2组集体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广武镇车大沟村2组8亩湾的土地18亩租于王双娥建养殖厂使用。2011年3月,王双娥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广武镇车大沟村2组水浇地6403.04平方米建房办理工厂。荥阳市国土局于2012年2月针对王双娥非法占地的行为立案调查,2012年3月23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荥国土资罚决字〔2012〕卫015号)送达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被处罚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未起诉,亦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2012年7月20日法定期限已满,荥阳市国土局向荥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文号为《强制执行申请函》(荥国土资函〔2012〕68号)。2012年7月23日,该案件中涉及罚没款项移交荥阳市财政局《罚没建筑物移交函》(荥国土资函〔2012〕86号)。

2017年6月,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又重新扩建厂房,擅自占用广武镇车大沟村二组土地8731.17平方米,荥阳国土局2017年7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荥国土资罚决字〔2017〕第186号)。2017年11月3日法定期限已满,在法定期限内被处罚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未起诉,亦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荥阳市国土局已向荥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文号为《强制执行申请函》(荥国土资函〔2017〕212号)。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人民政府责令荥阳市国土局依法对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

无。

十六、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18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建设路24号河南浩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有30台焊机,机器设备冒黑烟,喷漆污染严重,无除尘脱硫设施,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使用窑炉加工淘汰产品供小厂使用,多次向荥阳市环保局投诉至今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浩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建设路,法定代表人付剑锋,产品是大型烘干机。建有一个焊接组装车间,一个刷漆车间,一个密闭下料切割场。该公司环评于2016年7月5日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为荥环建〔2016〕076号;2017年9月30日通过荥阳市环保局验收,验收文号为荥环验〔2017〕134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1.针对“厂区内有30台焊机,机器设备冒黑烟”的问题,经现场勘察,该单位焊接组装车间设置8处焊接点,配备14台电焊机、13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生产过程中焊接烟尘净化器能够满足使用。现场检查时,焊接组装车间生产正常,焊接点的焊接烟尘净化器运行,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每台焊接烟尘净化器开机测试,均能正常运行。

2.针对“喷漆污染严重,无除尘脱硫设施”的问题,该单位的表面涂装工艺是刷漆,建有400m2刷漆房及配套的轴流风机+活性炭吸附+15米烟囱。排放的污染物是苯、二甲苯,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刷漆过程中不会产生粉尘和二氧化硫,不需除尘脱硫设施。

3.针对“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的问题,2018年6月16日11时10分,荥阳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委托监测站对该企业噪声进行监测。该单位正常生产时,监测人员在该单位厂区四周进行噪声监测,根据荥阳市环保局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数据均不超标。

4.针对“使用窑炉加工淘汰产品供小厂使用”的问题,经调查,该企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其生产工艺不需要使用窑炉加工产品,产品是大型烘干机及配套设备,产品使用的铸件均外购。

在对企业周边走访调查时,发现企业距离居民点较近,约为30米,最近距离为一墙之隔的原化肥厂老办公楼。企业生产会对周边造成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责任,确保企业合法有序生产。

问责情况:

无。

十七、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26

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1组和2组,有家个体企业的铝石矿,老板叫王长旺,占地一百多亩,采挖铝石粉尘大,堆放在海眼村大面积责任田地内,废污水渗入地下及(王堂水库)河道造成土地污染。该老板在海眼村7组的另一家铝石矿,粉尘大,占用河道,多次向登封市环保局反映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区域内仅有1家铝矾土矿,即河南中美铝业金楼铝矾土有限公司。根据豫政〔2004〕41号、省国土厅〔2004〕181号和合同法有关规定,2005年12月15日,由登封市大金店海眼村二铝矿和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铝土矿资源整合而成。整合后,根据相关要求,完善环保、工商、采矿、安监等手续。现采矿权人:河南中美铝业登封市金楼铝矾土有限公司。矿山名称:河南中美铝业登封市金楼铝矾土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王灿坤。开采矿种:铝土矿。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0万吨/年。矿区面积:1.0378平方公里。分一、二采区,公司办理有环保审批(郑环审﹝2018﹞4号)、工商执照(91410185MA450AM731)、采矿许可证(C4100002009033120006548)。该公司编制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保证书。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6日上午,登封市政府组织登封市大金店镇、登封市国土、登封市环保和登封市海眼村“两委”等工作人员到现场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

1.关于该矿区域历史遗留矿坑问题。该矿区域历史遗留的采矿区约39亩,为资源整合前原矿山正在开采的区域,在整合过程中停产形成的采矿区(坑)。该矿山现有铝土矿资源储量139.7万吨,因正在完善手续,始终处于停采状态(不属于矿山闭坑)。一采区现有原矿坑一个,涉及面积22.998亩,属矿区采矿用地,该矿坑因积雨形成约十几亩的水面,存有鱼和野鸭,附近群众泵水灌溉农田,原有运输道路已野草丛生。二采区与一采区相距约800米,有原采点一个,涉及面积16.6275亩,为矿区采矿用地,一直维持2005年整合前现状至今。

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要求,矿山资源枯竭闭坑后要及时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该矿坑仍有铝土矿资源储量139.7万吨,需完善手续后继续开采,暂不宜进行充填矿坑。目前仍维持2005年时的矿坑原状,坑中存水也被群众泵取用于农田灌溉。

2.关于该矿区内排土场,经查,实际占地20.41亩(涉及25户群众),地类为一般旱地,矿方与25户群众签订用地补偿协议,按照每年每亩2000元的标准给予群众补偿。该排土场是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环境评价报告书》的设计和要求,对矿山基建的覆盖土层进行剥离集中存放,主要用于矿区在开采后按照规定复耕的土源,周边没有河道,不存在占用河道情况。

3.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治理使用期分别在2020年(地质灾害治理)和2022年(土地复垦)。目前该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资金已按照规定转为基金,并缴纳了224万元的土地开垦费。

近年来,该排土场堆放部分陈旧覆盖层,表层已恢复自然生态,因长期不用,为有利于土地的高效利用,2018年6月,该公司对排土场进行简易清理,平整垫土,具备耕种条件。登封市环保局查阅了2017年以来的信访和12369举报中心记录,未发现有对大金店镇海眼村铝石矿的举报记录。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将加大监管力度,要求河南中美铝业金楼铝矾土有限公司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继续做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问责情况:

无。

十八、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27

反映情况:郑州市惠济区靠近黄河游览区门口向南2公里处路西有多家厂(外墙是黄颜色的三层楼,窗户形状是孔型的),这些厂私自接市政道路的污水管道,在污水管道里破了个洞用管子流到雨水渠里,直排流到路面上,积了很多污水,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靠近黄河游览区门口向南2公里处目前只有一家公司,全称是河南省华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河南省华龙药业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负责人张瑞安,营业执照注册号4101080000017850(1-1),公司占地面积200平方米,总投额100万元。1998年8月,该公司租赁黄河桥村土地,1999年建设厂房并投入生产。2004年,该公司取得该宗土地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邙土集用〔2004〕字第26号,土地性质是建设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NO:0000862。该生产车间主要用于生产开塞露,生产设备为一台手动灌装机,主要生产工艺为低浓度甘油直接分装。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17日,惠济区城市管理局、环保局、古荥镇人民政府联合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当前惠济区靠近黄河游览区门口向南2公里处只有河南省华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一家公司。该公司自2013年惠济区江山路修建以来,至今停产。2017年8月,该公司将院内闲置厂房租赁给一家豆腐作坊和一家丸子作坊。两家作坊已于2017年12月自行搬离。现场调查时,该厂房内没有任何生产迹象。

现场对厂房周边区域管网进行细致排查,调查发现2013年江山路项目施工单位在建设时给河南省华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留有污水管接口(距离地面4米深),但该公司未到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管网一直没有接通。经查,该公司停产前私自将厂区污水管道接到江山路雨水涵,但未接通市政道路污水管道。造成污水外流的原因主要由于该地块地势低,市政道路污水管道较窄,江山路雨水管网水量大时,管内积水会倒灌进入该公司院内,超过定量时会从院内返流到路上。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被破坏的江山路雨水管,目前由郑州市江山路拓宽改造指挥部负责管理。问题调查清楚后,惠济区积极协调指挥部及时对管网进行修复,现已整修到位。

下一步,惠济区将继续加大督察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出现,切实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问责情况:

无。

十九、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35

反映情况:位于郑州高新区瑞达路84号瑞康制药公司是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建设的作坊式小型制药厂,厂房简易,设备陈旧,因化学反应产生的废气,不经达标处理直接向大气排放,致使周边多个小区居民受到影响。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但其一直坚持生产排放毒气至今。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瑞康制药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瑞达路84号,公司成立于1994年,现有职工120人,年产值3000余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产品为盐酸氟桂利嗪、尼莫地平、法莫替丁、盐酸洛美沙星等,主要为心脑血管成品药提供原料药。该公司是国内首家具有自主产权的盐酸氟桂利嗪生产企业,市场占比40%;另一个产品法莫替丁市场占比80%,成药市场占比60%。2008年完善环评及环保验收手续,2013年公司通过清洁生产审核,2016年通过GMP认证。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6日,郑州高新区环保局,郑州市监察支队第六大队和郑州高新区梧桐办事处到现场进行调查。

郑州瑞康制药有限公司现有两个生产车间,分别为合成车间和制剂车间。合成车间主要生产工艺为:合成—精制—结晶—分离—干燥混合—包装,主要污染物是分离干燥产生的废气、离心母液及蒸馏残渣等;制剂车间主要生产工艺为:制粒—混合—充填—压片—包衣—内外包装,主要污染物是原料粉粹时产生的粉尘及包衣时的包衣浆。

2005年,该公司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建一座日处理量50吨的SBR污水处理设施。2017年6月,针对原料药合成工艺产生的废气,该公司在原有采用冷凝处理生产废气的基础上,对废气设施进行了提标改造,采用UV光解催化法及水喷淋塔进行处理后,经15米排气管排放。经检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2018年6月16日现场检查时,合成车间内有轻微气味,污水处理在线监控室已建成,监控设备已到货,正准备安装调试。针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拟采用密闭收集,经UV光解催化法进行治理,对合成车间离心工艺产生的废气,再加装密闭装置集中收集,提高收集效率。

综上,该问题反映部分属实。

(下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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