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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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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3日

(第15批)

(上接八版)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废气排放问题,郑州高新区环保部门现场要求该公司,一是尽快完成废气收集处置,提标治理工程、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抓紧在线设施安装运行,早日投入使用,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加强企业管理,定期开展监测,保证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郑州高新区将加大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按要求完成整改,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

无。

二十、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37

反映情况: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与石楠路交叉口,郑州机械研究所内有铸造生产车间在未取得环评证的情况下一直在生产,2017年11月经实名举报查实后,停工数日,后改为晚上及夜间继续生产,以躲避监督,直到今日。车间内的熔炼炉开炉、气割以及碳弧气刨等所产生的含有重金属的有害粉尘热气直接排向大气,且没有实际采取任何环保措施;他们的生产中产生的高碱性废石英砂也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拉出倾倒,严重污染大气,沙化、碱化土地,严重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机械研究所位于高新区枫杨街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1700666868,法人:魏建军。该企业始建于1956年,主要从事装备制造业共性基础技术的研究,以工业用高参数齿轮箱、焊接材料与装备、精密成形铸锻件制品为主要研究领域。该企业是机械工业部直属的一类综合研究所转制成中央大型科技型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样品定点研制单位以及机械工业标准物质归口单位,是河南省首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试点企业。由于原厂址与城市规划相矛盾,该企业于2003年10月办理了环评手续(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2003-103),将生产区迁建至郑州高新区,2007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郑高开建环验〔2007〕011号)后,正式投入运行。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7日上午,郑州高新区环保局陪同郑州市环境防治污染督导组、郑州市环保局监察支队第六大队到达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经现场查看,该企业铸造车间面积约20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为:混砂机、建有除尘设施的抛丸清理室、电阻炉、中频无芯感应熔炼炉等。日常生产是根据研究所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样件和实验件的试制,不批量生产。生产原料为钢板的边角料,工艺为:加热—浇筑—成型。

(一)关于“未取得环评证生产”的问题

经调查,郑州机械研究所2003年迁建郑州高新区时依法履行了环评手续(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2003-103);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为铸造实验车间配备了环保设施,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于2007年8月通过环评验收(郑高开建环验〔2007〕011号)。

(二)关于“生产过程中含有重金属的有害粉尘热气直接排向大气及产生的高碱性废石英砂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拉出倾倒,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

2017年11月,郑州市监察支队第六大队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生产车间熔炼炉未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当时环评报告未要求配套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市监察支队第六大队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环监改字〔2017〕161号)。企业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委托河南省政院监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该企业生产车间铸造过程中会产生废石英砂,企业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废石英砂进行了检测,依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石英砂不属于危险废物。同时,企业委托第三方对废石英砂进行清运处理,不会对大气及土壤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综上,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将加大对郑州机械研究所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问责情况:

无。

二十一、郑州市郑东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46

反映情况: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心怡路交叉口东北角的盛世天泉酒店(洗浴中心)院内现场由蓝围挡围起来进行违法违规改造,日夜施工,土方堆积如山、扬尘、噪音严重扰民。该工地没有任何手续,没有按照环保要求施工,没有责任单位监管,现场十分混乱。多次向所在的办事处反应无果,当地办事处武XX、刘XX等入有干股,办事处领导失职、渎职造成目前局面。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反映的改造项目名称为盛世天泉酒店一幢三层钢架楼装修改造,盛世天泉酒店有合法经营手续;项目地址:正光街与心怡路盛世天泉酒店院内;装修单位:河南六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于建涛。

二、现场调查情况

郑东新区管委会于2018年6月16日上午接到问题交办通知后,立即组织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和祭城路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核实:

该项目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施工,楼南侧存有百余方黄土用于场地垫高再硬化,土堆覆盖有防尘网,场地内建筑垃圾未清理覆盖,道路干燥有浮土,有扬尘现象。通过走访附近居民并现场调查后并未发现噪音扰民问题。经调阅有关材料并与投资方核实,该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不存在武XX、刘XX入有干股情况。

综上所述,扬尘治理不达标情况属实,其他问题均不属实,故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16日,郑东新区执法局祭城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对盛世天泉酒店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当天该单位已把建筑垃圾全部进行了清运,对土堆加盖了防尘网,装修材料进行了规整并用防尘网覆盖,场地进行了湿扫和冲洗,经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和验收,目前该扬尘问题已解决。下一步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将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标准,安排建设环保办、扬尘执法中队加强对该工地盯守监管,杜绝扬尘污染情况。

同时,郑东新区管委会要求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抽调网格、环保所及执法巡查中队等相关人员,对辖区所有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问责情况:

无。

二十二、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47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与西三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燃加油站,邻居们普遍感觉这个加油站油不仅油不耐烧,而且经常凌晨有大的油罐车进进出出弄得噪音很大,家里窗户不时飘进来浓烈的油味,特别影响老人孩子的健康和休息。询问了商务局,这个加油站没有任何的经营手续,每次政府检查就封住大门,检查完了又打开经营。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加油站是郑州光华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第12批曾交办过,案件编号:D410000201806120048。该加油站位于陇海路与西三环交叉口东南角,属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该站原位于陇海路与西三环交叉口东北角,因郑州市“两环十七放射”陇海路高架施工,经营地址由东北角迁建至东南角。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209号),要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选址手续。2013年7月10日,郑州市城乡规划局下发《关于郑州光华郑燃责任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的相关规划意见》(郑城规〔2013〕83号),原则同意郑州光华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在陇海路南、西三环东建设临时加油站。市领导在《关于郑州光华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拆迁后续问题的紧急报告》(郑光燃〔2016〕05号)上批示,要求市有关部门积极完善手续,使之规范经营。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6日,中原区商务局、绿东村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加油站的出入口均设置了围挡,包裹加油机,并于6月14日清空油库。在2018年6月13日中原区联合执法时,调查发现该加油站之前曾存在私自营业的情况。该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双层罐、防渗池改造验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齐全,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未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于2014年1月过期,且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工商营业执照》地址未变更。现场未发现投诉中反映的汽油味道重,噪声扰民问题。

针对举报问题“经常凌晨有油罐车进出,噪音大,家里窗户不时飘进浓烈的油味,影响老人孩子健康和休息”,据了解,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期间,该加油站曾实施双层罐和防渗池改造。“大车来回进出”是当时起旧罐和破拆地面铺设管线使用的起重机、挖掘机等重型器械车辆;“噪声扰民”也是当时施工产生的;“汽油味道重”是旧油罐在起出前,需按要求将罐内油气全部抽出,由于无法收集造成的。目前,加油站已完成双层罐和防渗池的改造并通过环保验收,站内施工全部结束。

关于油品不耐烧的问题,郑州市工商局自2016年对该加油站的油品质量一直进行抽样检验,情况如下:2016年1月份对该加油站的油品进行抽样检验,因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而对其进行了处罚,罚款45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郑工商专处字〔2016〕第21号)。2017年3月份,对该加油站的成品油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检E92车用乙醇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检验结果均合格(检验报告编号:Q2017032807、C2017032808)。2018年4月份,对该加油站的成品油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检E92车用乙醇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检验结果均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0180402013、No:0180401995)。2018年6月16日到现场查看时,发现该加油站已经关停,油库已清空,无法进行油品抽样检验。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已于2018年6月13日对该加油站下达了《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相关经营手续补办齐全前,不得私自营业。该加油站已于2018年6月16日晚,主动将6台加油机全部拆除。

问责情况:

无。

二十三、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48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新店镇黄金大道与老107国道东2公里路南,明佳电子产业园销售树脂、固化剂等危险化学品,在2楼隐蔽处生产化工溶剂,销量特别大,每天都有拉树脂半挂车出入,怀疑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新店镇黄金大道与老107国道东2公里路南明佳电子产业园,实际位于新郑市郭店镇吉祥路3号,名称为郑州明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赵俊芳,经营范围是复合材料销售。2017年2月6日由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营业执照。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6日,新郑市人民政府组织郭店镇、安监局、环保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于对郑州明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明佳电子产业园共有楼房三栋,经对该公司完整勘察后,发现四个仓库中,每个仓库占地600平方米,仓库内存放有树脂和钛白粉,树脂均保存于密闭金属容器或塑料容器中,钛白粉为袋装固体粉末。经新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厂内存放有不饱和聚酯树脂、钛白粉、滑石粉、调色颜料液体、化纤包装袋等物品,共计50余吨,其中,不饱和聚酯树脂属于危险化学品,现场发现2.2吨。据公司经理李胜利称,以上物品销往油漆生产厂家,该公司在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

该公司二楼仓库设有称重磅,根据客户需要用来对所售部分商品二次计量称重,现场没有发现生产化工溶剂设备。经环保部门认定,在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该群众来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郑州明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查封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并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

问责情况:

新郑市郭店镇纪委给予明佳电子产业园管辖区域高孟村安全协管员王军杰全镇通报批评。

二十四、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49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新店镇Y082乡道与323省道交叉口有一个鹤丰树脂化工厂(门口有个红铁门),楼下是国珍健康馆,生产树脂过程中产生废水,未经处理偷排入下水道,或在院里慢渗处理,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鹤丰树脂化工厂,位于新郑市辛店镇工业园区,原名新郑市鹤丰树脂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变更名称为:新郑市恒昌树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颜水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4396049117K(1-1) ,主要产品:不饱和聚酯树脂,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二、现场调查情况

新郑市人民政府组织新郑市辛店镇、新郑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于2018年6月16日对新郑市恒昌树脂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交办问题的调查情况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由于市场原因,处于停产状态。

2.经查看,该公司于1999年9月26日通过新郑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新环建审字〔99〕037号,2012年5月21日通过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废气治理验收。该公司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配料—加热反应—调稀—成品—外销;生产加热采用电加热,生产工艺废气处理工艺:工艺废气—集气罩收集—水洗—活性炭吸附—外排,整个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经对下水道和厂区排查,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入下水道或在院里慢渗处理现象。

群众反映“生产树脂过程中产生废水,未经处理偷排入下水道,或在院里慢渗处理”的问题不属实。

(二)现场调查的其它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政府联合新郑市环保局在对该企业进行核查时,发现企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生产设备没有及时清扫保洁,设备表面有污垢。

2.成品仓库玻璃破损,密闭不严实。

3.厂房年久失修,墙壁、门窗、线缆等存在破损、污垢严重现象,生产车间脏乱差。

综上所述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并要求该企业对生产车间、仓库、厂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治理,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乱放现象,对门窗进行更新、密闭,对内外墙壁进行粉刷,对设备表面污垢进行清扫,对部分破损线缆进行整修,2018年6月28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

无。

二十五、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54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郑州盛聚科技有限公司,每天晚上偷偷生产,气味难闻。(一楼物业,二楼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盛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马寨产业集聚区日照路、杨寨村辖区,项目占地面积为5865.03m2,主要从事抛光磨具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工艺流程:原材料搅拌混合—压制成型—烘制—涂装—成品—包装。该企业环评审批意见编号:二七环建表〔2017〕97号,2018年4月份竣工验收。企业法人:何伟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39586374X5。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16日,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及二七区环保局相关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检查,企业一楼是生产车间,二楼是产品的原料存放点。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环评、环验、检测报告等手续齐全。企业周边500米无居民区。目前,郑州市政府暂未发布应急管控有关通知,企业夜间生产属正常生产行为。

该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主要涉及生活废水、噪音、废气处理。现场调查发现,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往马寨污水处理厂;噪音检测达标;抛光块工段、涂装工段产生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由管道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烘制组装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磁感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有轻微树脂黏胶的味道,企业厂区外侧味道轻微。经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均运转正常。

经查阅,2017年12月份大气排放污染物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2018年6月份的检测已取样,结果拟于6月29日出具检测报告。

综上所述,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二七区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手续规范生产,保持厂区、车间卫生整洁。

问责情况:

无。

二十六、郑州市郑东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55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南面,中兴路与心怡路之间,雅宝东方国际广场与雅宝东方国际花园之间一整条商铺街内,有几十家违规饭店,其中尤以老狼餐饮、味道新疆和巴乡烧烤污染最为恶劣,他们每天从早到晚经营,浓烟升腾弥漫,恶味刺鼻,空气污染严重影响近在咫尺的自贸区大厦。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反映的雅宝东方国际广场与雅宝东方国际花园之间共有9家餐饮店,均在自贸区大楼东部,分别为个体工商户和餐饮企业。

(下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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