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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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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4日

(第16批)

一、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111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路东阿五美食老板是人大代表,油烟净化设施经常不开启,废气影响居民生活。厨房建在居民楼下,一旦着火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英协路路东阿五美食,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机场路91号,饭店名称为郑州市金水区阿五美食饭店,2006年8月8日注册营业,营业执照编码为92410105MA41E1Q0X1,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其饭店建筑结构为上下两层,营业面积为980平方米。其经营者为樊胜武,樊胜武并不是人大代表,实际为2009—2012年郑州政协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和2012—2017年郑州第十二届政协委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6日,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未来路执法中队和未来路街道办事处接到问题通知后,立即前往问题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经查,该饭店按照相关规定安装了集烟罩、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的油烟排放通道。阿五美食饭店的灶头数折算为基准灶头11.5个,安装有3组油烟净化器,分别为室内操作间1组水净化系统,室外烟道前置一组处理风量为55000m3/h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后置一组处理风量为60000m3/h复合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截至目前,饭店油烟净化器排风量一共为115000m3/h,现场查看上述净化设备均正常运行使用。

2016年1月,阿五美食与郑州市洁仕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清理厨房对外排放油烟管道油烟污渍合同,保证每月清洗一次并保留有完整的清洗记录。新鑫花园社区定期对饭店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清洗情况进行巡查,并保存有完整的巡查记录,通过调阅巡查记录,未发现阿五美食存在不开启油烟净化装置的现象。

现场检查发现,阿五美食办理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厨房消防通道正常开启,消防设施设备均按要求存放。对于居民反映“一旦着火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并不存在。

综上,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16日,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阿五美食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饭店油烟排放达标。今后金水区将加大对该饭店的巡查力度,尽最大努力为周边居民提供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

问责情况:

无。

二、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112

反映情况: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思念食品厂工业园,24小时生产风机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思念食品厂工业园位于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5号,南邻“保利·海上五月花”住宅小区。2017年5月11日,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思念食品厂工业园项目通过了郑州市环保局环评验收,验收文件:郑环验〔2017〕21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7日,郑州市惠济区积极行动,对督办问题现场调查。经查,2016年6月初,郑州思念食品厂工业园针对园区内南厂界的相关设备进行了噪声治理项目立项,选用第三方对厂区噪音进行治理。2016年8月中旬,郑州思念食品厂工业园南厂界噪声治理项目完工,现场检测昼间53.8dB(A)、夜间43.6 dB(A),没有超出环评审批意见《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Ⅱ类标准。

2017年7月18日,群众举报郑州思念食品厂工业园噪声扰民,郑州思念食品厂工业园联合原噪声治理厂家就“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思念食品厂工业园,24小时生产风机噪声扰民”的问题对园区南厂界进行检查,发现车间一个小通风口和房顶两个循环风扇存在响声。2017年7月19日,郑州思念食品厂工业园代表和噪声治理厂家在相关人员的协助下与“五月花”业主代表取得联系,现场确认噪声源。2017年7月20日,郑州思念食品厂工业园与噪声治理厂家达成共识,追加相关合同费用用于治理噪声。2017年7月底,整治完毕,满足各项噪声指标要求。

2018年4月23日,郑州思念食品厂工业园委托郑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厂界噪音进行检测,郑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噪声监测报告:YJ201804007,报告显示噪声未超标。

2018年6月12日,群众举报思念食品厂工业园噪声扰民,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郑州思念食品厂工业园南侧厂界、2#保利·海上五月花3期3号楼东北角进行了噪声监测,并邀请小区群众一同到现场进行监督。2018年6月13日,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噪声监测报告显示噪声未超标。

该问题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高度重视,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问责情况:

无。

三、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113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金峰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噪音、粉尘大,距离居民区过近,投诉人希望取缔该搅拌站。投诉人多次向市长热线12345、金水区环保局反映,没有处理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金峰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金水区三全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属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二十里铺村辖区,占地面积约19800平方米,东侧紧邻索凌路,南面为普罗旺世小区,西侧为老鸦陈在建安置房,北侧为国瑞静香园小区。该公司1996年11月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公司法人马军。

该公司于2002年建成并投入生产,公司建成之初,周边为一片空地。该公司按照程序办理环评及验收手续,郑州市环保局于2004年9月15日批准了该项目环评登记表(编号:郑州环建2004-625),2009年7月29日下发了同意建设项目试生产通知书,2010年11月10日批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编号郑环验登〔2010〕18号(补办环评)。验收时郑州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噪声排放值全部达标。由于城市发展,近年来该公司周边的空地全部建成了住宅小区,特别是随着普罗旺世小区和国瑞静香园小区的居民入住后,该公司的粉尘及噪声污染成为居民投诉的焦点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6日,金水区环保局和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接到问题通知后,立即前往问题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一)关于“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金峰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噪音、粉尘大,距离居民区过近,投诉人希望取缔该搅拌站”的问题

2016年6月,为进一步降低对周边普罗旺世三期和国瑞静香园周边居民的噪声和粉尘污染,金水区环保局多次要求河南金峰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金水区混凝土搅拌站及砂石料厂专项整治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对厂区进行升级改造,并满足相关要求:一是主搅拌楼、传输带、堆厂料厂及料仓库出入口必须进行全封闭;二是应对厂区内部进行绿化、硬化,不得出现积尘较重和泥泞不堪的现象;三是完善堆厂料厂内的喷淋设施建设;四是每天定期开启厂内的大型喷淋设备,保持厂区内的湿润环境;五是厂区内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进出车辆必须进行清洗;六是定期保养、维护搅拌楼的除尘设备,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七是搅拌楼所使用的外加剂不得外排,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八是清洗搅拌车的沉淀池应定期清理,增设砂石分离机,清洗时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料应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该公司于2016年对厂区进行全面包封,并采取隔音隔噪措施,并在料场加装喷雾降尘设施,出入口有车辆冲洗设备。经过近一年的改造,该公司于2017年5月升级改造完成,除办公区域外,所有厂区进行全封闭加装了隔声材料处理,并加装了20余台脉冲式除尘器。同时,该公司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主动进行设备环保升级更新,采用的主机是高效节能、利废环保的新一代概念型混凝土搅拌机;采取封闭式砂石称量输送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和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安装了20套负压式电子脉冲除尘系统,彻底解决了混凝土生产中粉尘飞扬、环境污染等难题。

经查,2018年2月6日,该公司通过了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绿色生产三星认证,属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绿色建材三星企业。公司现有2套HZ-180型混凝土搅拌系统(于2016年底投产,属先进环保机型)及相关配套设备、办公楼、食堂和宿舍等,主要产品为规格C15~C60混凝土。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料仓密闭完好,场内地面湿润无粉尘,喷淋设施、进出车辆冲洗设备、脉冲式除尘器、沉淀池水循环系统、砂石分离机运转正常,生产时所产生的废料循环使用不外排。

综上,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投诉人多次向市长热线12345、金水区环保局反映,没有处理结果”的问题

2016年6月以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共接到8次居民投诉,反映该公司的噪声及粉尘环境污染问题,针对该问题金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80余次,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作业规范,控制粉尘及噪声的产生。同时,对居民的每次投诉进行了答复。该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26日、2017年9月30日、2018年1月17日,进行了污染物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的污染物粉尘及噪声值均达标排放。2018年6月13日,金水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的四周厂界噪声进行昼间、夜间的监测,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该区域属于1类区域,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的噪声达标排放。

综上,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辖区居民举报金水区金峰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噪音、粉尘大,距离居民区过近的问题,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现场已同河南金峰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沟通,要求该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加大降尘力度,杜绝扬尘污染,尽量避免深夜生产。同时,提醒金峰搅拌站做好环境污染治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周边居民谅解。

问责情况:

无。

四、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70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袁庄乡乱石坡村、郑冲村有多家石子厂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因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现处于停产状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袁庄乡乱石坡村、郑冲村各有一家石子厂,分别是乱石坡村的新密市国贤石料厂、郑冲村的新密市隆基建材有限公司,均未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6年,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的通知》(新密安〔2016〕16号)要求,袁庄乡人民政府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建材厂进行联合执法整治,该企业已落实了停产措施。

2018年6月16日、6月17日,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密市国土资源局、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分别对新密市隆基建材有限公司、新密市国贤建材厂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上述两家石子厂均处于停产状态。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现场监管,强化信息沟通,确保协调联动,杜绝石子厂擅自恢复生产。

问责情况:

无。

五、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71

反映情况:1.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峪鑫石材厂,粉尘污染严重。2.该镇还有多家粉碎石末加工点,无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设备简单,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峪鑫石材厂全称荥阳市贾峪镇峪鑫石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荥阳市贾峪镇塔山村,法人华世民,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21日,经营范围为开采石材、石料、石灰岩加工、销售。该公司2015年通过验收(荥环然验收〔2015〕25号)。

二、调查情况

(一)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峪鑫石材厂,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经查,该公司现场没有看到施工作业,主要生产设施未启用,生产设备已生锈,厂区只存有部分原料未清理但已采取了三防措施,没有发现存在新生产的迹象,整体处于停产状态。检查时厂内只留有看门人员,未见到其他工人。

经查,荥阳市贾峪镇峪鑫石材有限公司采矿证(C4101822010117120080501)有效期为2014年3月21日到2018年3月21日,因采矿证到期被荥阳市政府责令停电、停产,各职能部门联合拆除了该企业的电力计费装置,拆除电力计费装置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停产后经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巡查未发现有偷生产现象。但库存石料在销售装车时,会产生少量粉尘和装载机工作噪音。

(二)该镇还有多家粉碎石末加工点,无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设备简单,污染严重的问题

经查,荥阳市贾峪镇共有27家石材企业从事粉碎、石子加工、石末加工。27家石材企业均有荥阳市环保局审批的环评批复,在2016年全部完成了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环保提升治理工程,并通过了荥阳市环保局的验收;截至2018年3月份,荥阳市贾峪镇27家石材企业因采矿证到期,荥阳市政府对27家石材企业全部采取停产、停电并拆除了电力计费装置的措施,防止企业违规生产。目前,荥阳市贾峪镇27家石材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

同时,荥阳市贾峪镇政府曾于2018年3月底召集公安、工商、国土、环保、电力等部门对贾峪镇的机制砂小加工点采取“两断三清”的措施,依法予以取缔。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将继续做好巡查工作,27家石材企业在取得相关手续前,确保停产到位。对企业销售现有库存产品时,必须采取雾炮喷淋装车措施,抑尘降尘。

同时,对荥阳市贾峪镇辖区原来取缔过的小机制砂加工点进行不间断拉网式巡查,发现问题,坚决严肃处理,防止死灰复燃。

问责情况:

无。

六、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74

反映情况:1.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尚庄村长兴耐火材料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废气,噪声污染严重。2.窦沟村立新耐火材料厂,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3.曲梁镇豆一坊食品厂违法排放废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曲梁镇尚庄村长兴耐火材料厂

工商注册名称:河南省新密市长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曲梁镇尚庄村,法定代表人尚利军。该公司年产1.5万吨耐火砖及1万吨浇注料建设项目于2016年11月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备案(备案文号:新密环〔2016〕345号)。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脉冲袋式除尘器6套(雷蒙机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2套,破碎机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3台,自动配料机系统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1台)。

2.曲梁镇窦沟村立新耐火材料厂

工商注册名称:新密市新玉耐火厂,位于新密市曲梁镇窦沟村,法定代表人韦玉梅。该厂年产1.2亿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于2016年11月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备案(备案文号:新密环〔2016〕345号)。污染防治设施:脉冲袋式除尘器3套、SNCR脱硝系统1套、双减脱硫系统1套。

3.曲梁镇豆一坊食品厂

工商注册名称:郑州市豆一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密市曲梁镇朱寨村,法定代表人康付中。该公司年产2000吨(月饼)馅料糕点豆制品项目于2012年9月27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郑环建表〔2012〕100号),2013年9月11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郑环验表〔2013〕85号)。污染防治设施: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6日、6月17日,新密市曲梁镇、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密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对河南省新密市长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新密市新玉耐火厂、郑州市豆一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1.曲梁镇尚庄村长兴耐火材料厂(河南省新密市长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1座电窑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破碎车间及料库门未封闭,厂区有无组织排放现象和声音。

2.曲梁镇窦沟村立新耐火材料厂(新密市新玉耐火厂)

该厂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该厂厂区部分原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露天堆放。

3.曲梁镇豆一坊食品厂(郑州市豆一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对企业周边住户进行走访,未接到反映该公司污染问题。

经调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河南省新密市长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碎车间及料库门未封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已立案查处。目前,企业破碎车间及料库门已封闭到位。

2.新密市新玉耐火厂原料露天堆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已立案查处。目前,原料露天堆放问题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查处到位。

问责情况:

新密市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调查。

(下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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