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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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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4日

(第16批)

(上接十版)

七、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75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华鼎石料厂和华豫石料厂,夜间生产,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河南省华鼎建材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荥阳市崔庙镇王宗店村,法人代为表吕静,该单位各种证照手续齐全,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评获得郑州市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批复(郑环审〔2015〕456号)。主要生产工艺为青石—破碎—筛分—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有锤破两台、振动筛四台、皮带输送机。该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安装有2台袋式收尘器、喷淋系统、密闭生产线,并配备有一台洒水车。

(二)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荥阳市崔庙镇车厂村,法人代表为王彬,该公司证照手续齐全,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评获得郑州市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批复(郑环验〔2016〕57号)。主要生产工艺为青石—破碎—筛分—成品,主要设备有破碎机四台、振动筛五台和皮带输送机,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安装有4台袋式收尘器、喷淋系统、密闭生产线,并配备有一台洒水车。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7日,荥阳市崔庙镇、荥阳市环保局等单位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到河南华鼎建材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两家公司现场均没有看到有施工作业,主要生产设施未启用,生产设备已生锈,厂区只存有部分原料未清理,但已采取了三防措施,没有发现存在新生产的迹象,整体处于停产状态。检查时厂内只留有看门人员,未见到其他工人。但库存石料在销售装车时,会产生少量粉尘和装载机工作噪音。

据了解,河南华鼎建材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于2017年11月22日到期;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于2018年1月29日到期;两家企业采矿证到期后,2018年1月30日,荥阳市国土局崔庙国土所、荥阳市崔庙供电所和荥阳市崔庙镇政府等单位联合对该两家企业采取停电措施。两家企业生产用电一直处于停用状态。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将加强监管,要求企业采取雾炮喷淋装车措施,抑尘降尘。

问责情况:

无。

八、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76

反映情况: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郑州师范学院)门口道路上有个规模很大的露天占道烧烤餐饮夜市,每天晚上在人行道上摆满各种烧烤餐饮小吃摊,一直营业到深夜,油烟弥漫天空,行人只能走机动车道,更为严重的是还在附近居民楼下违章搭建两排铁皮房作为餐饮夜市,油烟味使楼上居民不敢开窗,严重污染生活环境。据说每个摊位上交有关部门不少费用,因此允许设置。但每当上面有检查时就暂停营业,检查过后照旧。而且这个街道上门面饭店都把桌子摆放外面占道经营,极大扰乱环境卫生。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督办问题中夜市位于英才街路南由文化路至桂圆南街,属惠济区迎宾路街道办事处管辖,主要经营:小吃、服装、果蔬类,共设置摊位275个,配有管理人员、保洁人员,有统一的垃圾桶及灭火器,设置有标志牌,经营时间11:30—15:00,17:30—22:00。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2日,郑州市惠济区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迎宾路街道办事处杨庄市场(迎宾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唯一一个市场)拆除后,附近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及附近居民生活不便,各类小商小贩齐聚于此,长期造成交通拥堵,影响市容市貌。惠济区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反弹严重,出现每当上面有检查时就暂停营业,检查过后照旧的现象。本着为辖区居民再就业,大学生边学习边创业服务,结合实际,迎宾路街道办事处在英才街路南由文化路至桂圆南街设立堵疏结合点,由郑州市世纪嘉俊物业公司统一管理,负责堵疏点环境卫生整治及垃圾清运。郑州市世纪嘉俊物业公司定期向商贩收取费用,主要用于支付管理人员、环卫工人工资和垃圾清运费用,迎宾路街道办事处和惠济区城市管理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该疏导点为综合性疏导点,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超时间经营问题,其中小吃摊点大部分为成品,只需现场加热,另加装有油烟净化装置,不存在油烟直排的问题,未发现油烟弥漫天空现象。执法人员使用现场油烟移动监测设备进行监测,未出现超标排放。

督办问题中涉及的两排铁皮房实为移动式推车并排经营,占用的是大学城国基生活园区内与黄河美邸小区楼体之间的一块空地,经营餐饮类,全部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

该问题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已通知该疏导点暂停营业进行整改。截至6月20日,该疏导点已停止营业,居民楼之间的推车已全部清理到位。

下一步,郑州市惠济区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该疏导点提升整改到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经营范围运营,并保持周边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问责情况:

无。

九、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78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商隐路有两家工厂,分别是郑州新谊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和阿波罗(郑州)肥业有限公司,紧邻居民区,这两个厂生产时产生刺激性气体,特别是夜间十二点以后,特别难闻,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曾向当地环保局举报过。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郑州新谊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荥阳市豫龙镇槐西工业园,始建于2003年,该企业属于化工类行业,主要产品为乙酰苯胺,原料为苯胺、冰醋酸。该公司于2003年4月取得了河南省环保局审批,2004年通过河南省环保厅验收。

2.郑州阿波罗肥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荥阳市豫龙镇槐西村织机路,始建于2007年2月,主要产品为复合肥。该公司于2007年1月获得郑州市环保局环评批复,2009年3月获得郑州市环保局试生产批复,2010年3月通过了郑州市环保局验收。

二、现场调查情况

1.郑州新谊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经查,自2017年以来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没有工人,也没有生产迹象,车间内部分设备已拆除。目前,该企业转型为仓储,正在建设中。经查阅企业电力使用情况,发现该公司近期电费为月均不超过600元,不符合企业生产用电需求,核查为不存在生产迹象。

2.郑州市阿波罗肥业有限公司

经查,该公司现处于停产状态,因肥料生产淡季于2018年6月2日停工,厂区产品及原材料已入库、覆盖,现场有工人正在对设备维护,生产区域能闻到少量氨气味道。

经调阅该单位2018年5月29日生产期间,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氨气均达标排放,天然气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排放。经调阅该单位生产记录,该单位在生产期间24小时不间断生产,尾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4小时加药记录完善,不存在夜间12点以后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行现象。2018年6月16日群众举报期间,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2018年6月20日,河南豫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单位未生产的情况下,进行了监测,经查阅该公司停产状态下厂界无组织气体检测结果,结果显示为不超标。

经了解,两家企业投产时周边没有开发任何住宅小区等,因该区域紧邻中原路且距离郑州市区距离较近,地理位置非常优越,2013年以来该区域已被多家房地产公司进行高档房小区开发,造成小区逐步包围和逼近原址所在的企业,导致小区距离企业较近,业主入住后便对周边环境提出了要求,虽然企业每年都投入大量环保治理资金,也邀请附近居民到厂参观了解,因居民对美好人居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环境意识不断增强,但仍有个别群众不理解、不认可,对企业进行环保投诉。郑州阿波罗肥业有限公司受周边发展环境影响,董事会也考虑到长远发展,积极对接其他地市产业外迁,现已于2017年9月与河南省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达成投资框架协议,手续正在办理中。

综上所述,此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

无。

十、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82

反映情况:1.举报郑州高新区枫杨街道办事处,拒不执行中央环保督察组“对郑州高新区饮用水源地石佛沉砂池周围违法建设的拆除整改通知”。在2016年枫杨街道办事处贴出通知是接中央环保督察组通知,石佛沉砂池周边的违法建筑污染了饮用水源地,在限期内(大约同年8月底)必须拆除,东史马农贸市场必须限期搬迁。可中央环保督察组一走,高新区凤阳街道办事处就去区里、市里拉关系,要求把东史马农贸市场留下来,打着方便周边群众的名义,实际是为了私利(市场对面的门面房到现在还租不出去),接下来又做了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只把远离沉砂池渠边一小部分违建拆除,对两大沉砂池周边的违建一点没动,并敷衍整改了一下市场里的商铺。2.另举报郑州市政府、高新区政府不作为,郑州市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失职,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作处理敷衍了事。早在2013年就发现水源地有问题,到目前为止已向市长信箱写信打电话,向郑州市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打电话反映,前后共几十次,得到的回复都是“督促他们整改或是待解决”,有时还会接到恐吓电话。2017年3月把沉砂池饮用水源地问题举报给环保部网站,回复被转到高新区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回电话表示所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怀疑这里有一系列腐败问题,敬请彻查此事。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石佛沉砂池位于郑州高新区枫杨办事处,分为东池与西池,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113°34′4.17″E,34°49′26.99″N。东池东临规划垂柳路,南临翠竹街,西侧紧临干渠和西池,北临池北路,由柿园水厂管理使用。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有效容积150万立方米,日提水能力为45万立方米,为柿园水厂备用水源。2014年底丹江水启用后,该池改为热备状态,柿园水厂每天向石佛沉砂池取水3000~5000立方米。西池东侧紧临干渠和东池,南临翠竹街,西临银杏路,北临白桦街,由高新区供水公司管理使用。储水量57万立方米,每天注入水量约9万立方米,是梧桐水务主供水源,其次还作为郑州市南部景观用水。

东史马菜市场,面积约8000平方米,商户60余家,菜市场系东史马村庄征迁时村民为便利周边群众生活,自发建设。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9日,郑州高新区环保局、郑州高新区枫杨办事处对邙山干渠两侧和沉砂池周边进行了全面排查。

(一)关于“石佛沉砂池周边的违法建筑”的问题

1.有关保护区建设情况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郑政〔2009〕6号)要求,石佛沉砂池保护区范围为厂界内的区域,邙山干渠保护区范围为两岸50米陆域。据现场调查,石佛沉砂池边界已设置界桩和围网,黄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已对干渠占用土地进行了确权,并在确权的土地边界安装了围网。

2.现存违法建筑情况

经查,在邙山干渠隔离带西侧20米共有4处违法建筑,分别为广志驾校,面积432平方米;宏福汽车快速保养,面积756平方米;上海嘉联购物广场,面积288平方米;东史马菜市场,面积约8000平方米,商户60余家,菜市场系东史马村庄征迁时村民自发建设,为周边群众生活提供便利。目前,市场对面居民小区已建成,门面房陆续投入使用,枫杨办事处多次协调菜市场商户尽快转移到对面门面房经营,同时,枫杨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多次督促该菜市场停业关闭,不存在私利行为。上述建筑污水管道均已并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存在废水外排现象。

沉砂池西北侧围网外30米建有鱼塘2处,面积约1000平方米;西北侧围网外20米建有农家乐1家,面积约400平方米;西南侧围网外10米有临时建筑物2处,面积约1000平方米;东侧围网外50米有临时建筑物4处,面积约2000平方米。上述违章建筑均位于沉沙池厂界围网外,且地势低于沉砂池,经排查无排污口向沉砂池排放污水。

近年来,郑州高新区对饮用水源地石佛沉砂池周边相关问题高度重视,曾多次组织有关部门深入项目现场了解相关情况,积极安排相关部门加强对邙山干渠和沉砂池周边环境治理和管理。

2016年8月15日,郑州高新区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郑州高新区银杏路枫杨中学和河南工业大学学府家园中间,多家废品收购站紧临引黄沉砂池上游明渠,堆放废品垃圾,污染引黄沉砂池水质”问题(第27批第18号)积极进行整改,涉及的4处废品收购站均按要求在限期内清理完毕。

2017年4月,枫杨办事处出动工作人员150人次、征迁工人70人次,陆续对邙山干渠西银杏路东侧的所有临时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共计拆除63户,清理土地约36亩,清理全部垃圾,平整覆盖土地,并设立围挡隔离。同时对白桦街以北干渠两侧所有违章建筑进行了清理。

2018年1月,高新区环保局、枫杨办事处再次对邙山干渠两侧和沉砂池周边进行排查,出动人员50人次,征迁工人20人次,对沉砂池水源保护区周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拆除沉砂池河渠东侧违章建筑两处约2000平方米。剩余违章建筑均已完成测量任务,由于菜市场涉及商户较多,征迁难度大,进展较缓慢。

经过近几年专项整治,邙山干渠两侧及石佛沉砂池周边环境得到较大提升,大部分违章建筑已拆除,但由于违章建筑系历史遗留、征迁难度大等问题,所以在邙山干渠两侧及石佛沉砂池周边仍有菜市场、农家乐、临时建筑、鱼塘等违章建筑存在。

综上,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二)关于“政府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作处理敷衍了事”的问题

1.郑州市环保局履职情况

郑州市环保局信访处根据举报情况会同局政法处、“12369”热线受理科等单位,对2016年以来行政复议、信访举报、电话投诉等台账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未发现关于郑州高新区石佛沉砂池周围违法建筑污染饮用水源地的群众投诉。因此,郑州市环保局不存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作处理敷衍了事不作为的情况。

综上,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2.郑州高新区履职情况

2017年3月,郑州高新区环保局通过环保部网站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邙山干渠两侧和沉砂池周边存在违章建筑问题,影响水源安全。高新区环保局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按程序将举报件转枫杨办事处具体调查处理。2017年4月,枫杨办事处出动工作人员150人次、征迁工人70人次,组织对邙山干渠西银杏路东侧临时违章建筑、白桦街以北干渠两侧的所有违章建筑进行了清理。

综上,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对交办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郑州高新区执法、环保、国土规划、枫杨办事处等部门开展整治工作。一是由郑州高新区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国土规划局、枫杨办事处联合执法,对周边违章建筑实施专项整治,明确工作任务,确定整改期限,确保7月30日前将沉砂池周边违章建筑全部拆除清理完毕。现场清理完毕后交市政部门进行绿化。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引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的通知》(郑政〔2010〕26号)等法律和文件要求,加大对邙山干渠两侧及沉砂池水源地周边监管力度,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明确在一个月内对违章建筑实施拆除,要求高新区环保局加强对该区域监管,督促郑州高新区枫杨办事处对该区域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

1.成立由郑州高新区纪工委、国土、规划、环保、执法等部门组织的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处理。

2.对违纪违法情况移交郑州高新区纪工委处理。

(下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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