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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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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5日

(第18~19批)

(上接十一版)

针对郝岭村生活和灌溉用水污染情况,建议针对以下问题进行调查: 1.郝岭村生活和周围灌溉用水污染情况如何? 2.其污染是否为除草剂农药污染? 3.若为农药污染,污染源是否为金博农药公司?4.金博农药公司现在的生产废水是否和外界己完全切断?对于以上问题,希望调查组深入群众了解情况,进行广泛的调查走访和取样分析,也可能是农药厂2016年以前造成的污染。该药厂只能进行简单的复配制剂加工生产,在农药行业属于杂、散、乱、小、弱企业,没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只能到农村偏僻地区建厂,属于淘汰落后的产能。且颍阳镇农民创业园区,也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该企业更应该到规范的产业园区建厂。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颍阳镇裴塘村, 2007年10月建厂,2010年8月投产,办理有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扩建项目于2016年12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备案。主要生产除草剂。主要原材料:烟嘧磺隆、苯磺隆、噻吩磺隆、丁草胺莠去津、精喹禾灵。生产车间:粉剂车间、悬浮剂车间、乳油车间、包装车间各一座。生产工艺:原药—溶剂—助剂—计量配料—混合搅拌—质量检验—灌装—封口—装箱—成品。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9日,登封市颍阳镇、登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登封市农委、登封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检查。该企业由于淡季处于停产状态。

1.郝岭村生活和周围灌溉用水污染情况如何?

关于水质检测和选点的情况:2018年6月18日,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周边八眼井(东侧郑州欣农科技有限公司井水、西侧300m深井水、南侧300m大口机井、北侧登封市中灵山纸品有限公司井水以及郝岭自然村四家农户井水)的水质进行取样,经颍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和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见证,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批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登封市向河南省农科院和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技术咨询。目前,蔬菜、水果中含烟嘧磺隆、苯磺隆、噻吩磺隆、丁草胺莠去津、精喹禾灵等5种农药残留检测,无相应限值标准,检测机构无法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2. 金博农药公司是否污染问题。

经查,金博农药公司针对工艺废气采取废气经集气罩+引风机+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排放(两套废气治理设施)的措施,粉剂车间废气经水幕除尘处理后排放(一套废气治理设施),食堂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处理;生产废水、设备冲洗水、地面擦洗水、洗手污水排放至生产废水收集池,加石灰水解、活性炭吸附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的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SW型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和绿化。雨水收集池约2352立方米,所有废水不外排。河南省烽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对该公司废气、噪声、废水进行了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达标。

3.金博农药公司现在的生产废水是否和外界己完全切断的问题。

调查情况:

该企业两个生产废水池均做防渗处理,加石灰水解、活性炭吸附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的自然蒸发,未发现有外排现象。

4.该药厂只能进行简单的复配制剂加工生产,在农药行业属于杂、散、乱、小、弱企业,没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只能到农村偏僻地区建厂,属于淘汰落后的产能。且颍阳镇农民创业园区,也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该企业更应该到规范的产业园区建厂的问题。

调查情况: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该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的产能。

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登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问责情况:

无。

【第17批】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43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胡地村鑫发养殖场,该厂常年污水乱流气味刺鼻,私自扩建,严重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生活,老百姓苦不堪言,多次反映无人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胡地村,实际名称为新密市超化镇湖地村,经排查该村没有鑫发养殖场。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7日,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新密市畜牧局工作人员对新密市超化镇湖地村所有养殖场(户)进行逐一排查,未发现此养殖场,随后又对超化镇所有养殖场(户)展开排查,也未发现“鑫发养殖场”。

综上所述,该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超化镇要求各村、各网格人员加强巡查力度,切实打赢全镇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问责情况:

无。

【第17批】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60008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平陌镇簸箕掌村豫顺炉料合成有限公司(石子厂)等三家污染企业。昼夜生产噪音扰民,遇刮风天气,粉尘漫天。就在居民生活区,占地200多亩。逢检查时停产,检查一走照样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豫顺合成炉料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平陌镇簸箕掌村,该公司年产15000吨合成炉料生产线项目于2005年1月20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新密环建字〔2005〕1号, 2010年11月16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治理项目验收,长期停产;该公司年产18万吨合成炉料生产线项目于2011年5月6号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新密环建〔2011〕40号,尚未验收投产。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7日,新密市平陌镇、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郑州豫顺合成炉料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密市平陌镇簸箕掌村豫顺炉料合成有限公司(石子厂)等三家污染企业”问题

经调查,新密市平陌镇簸箕掌村区域内只有郑州豫顺合成炉料有限公司1家企业,无其他企业存在。

(二)关于“昼夜生产噪音扰民,遇刮风天气,粉尘漫天,逢检查时停产,检查一走照样生产”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安装锤式破碎机2台、振动筛5台、输送皮带19条,设备安装于密闭的车间和库房内,破碎过程中有噪音;该公司厂区道路积尘严重,遇刮大风天气,会有扬尘产生。2018年6月17日现场检查时,新密市环保局发现该公司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已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2018〕205)。

(三)关于“就在居民生活区,占地200多亩”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共占地78亩,提供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两本,共计面积55.82亩(证号:新密集用2011第004号、新密集用2012第029号),超占面积22.18亩预列入土地增减挂项目,并交纳征地补偿预存款100万元。举报反映该公司占地200多亩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综上所述,所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针对该公司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这一违法行为,新密市环保局已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场下达了《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2018〕205),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新密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对厂区道路积尘进行清理,并督促该公司降噪整改。

问责情况:

经新密市环保局研究决定,对负责现场监管的环境监察直属一中队郑二伟进行诫勉谈话。

【第17批】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88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平陌镇牛岭村,石灰窑又开始工作了,两辆大铲车噪声扰民,冒蓝烟污染环境。该石灰窑的负责人跟县里和镇里的环保部门都已疏通。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平陌牛岭烨泰石灰厂位于新密市平陌镇牛岭村,该厂年设计生产规模12万吨白灰项目于2008年1月16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郑环建〔2008〕46号),2009年8月20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其项目竣工进行环保验收(郑环验〔2009〕88号)。2018年6月16日,新密市环境攻坚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临时管控措施的通知》(新密环攻坚办〔2018〕78号),要求对该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待核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7日,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该厂进行现场调查。调查时,该厂正在生产。

1.关于石灰窑又工作了,两辆大铲车噪声扰民,冒蓝烟污染环境问题。

现场调查,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铲车装卸物料时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关于该石灰窑的负责人跟县里和镇里的环保部门都已疏通问题。

2018年2月26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厂没有生产,但储存青石和原煤生产车间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新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厂进行了查处。该厂已整改,罚款已缴纳。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政府要求新密市环保局、新密市平陌镇政府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按照新密市《关于进一步强化临时管控措施的通知》(新密环攻坚办〔2018〕78号)的要求对该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待核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

问责情况: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对负责现场监管的新密市环境监察直属一中队任广超进行诫勉谈话。

(第19批)

【一】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30

D410000201806170031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与富民路交叉口中原汽配大世界征迁工地,没有征迁许可证,没有防尘措施,昼夜施工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原汽配大世界征迁工地位于郑上路与富民路交叉口,属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占地约600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此处规划为建设郑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简称CCD),目前根据征迁方案和时间节点正在启动征迁。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9日,郑州市中原区建设局、西流湖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于2011年废止,征迁已不再需要办理征迁许可证。另中原汽配大世界共分为两期,一期为汽配城的小产权房,已经于2014年5月份启动征迁,当时因为征迁遗留问题未解决完毕,一直未启动拆除工作,后来为加快郑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于2018年5月初启动拆除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降尘措施,已经于2018年5月底完成全部拆除工作,并现场进行了全覆盖;二期为汽配城的商户,商铺户数348间,根据征迁方案和时间节点于2018年6月4日启动征迁工作。二期商户用房一层为砖混,二层为彩钢泡沫板结构,拆除工作为了避免扬尘污染,先对二层彩钢泡沫板结构的部分采用人工进行拆除,等二层全部拆除完毕后,剩余部分将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标准,全程进行湿法作业。由于目前拆除的均为彩钢泡沫板,因此现场并未发现扬尘污染,且噪音较小,汽配城周边村庄早已经全部拆除完毕,距离汽配城最近的一个小区在1000米外。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为了更好地解决噪音问题,汽配城拆除工作已经进行调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拆除。下一步,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将联合中原区建设局加大监管力度,待汽配城二层全部拆除完毕后,剩余砖混部分将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标准,全程进行湿法作业。拆除完毕后,对建筑垃圾进行全覆盖,待喷淋和冲洗设备等降尘措施全部安装到位后,再进行垃圾清运。在清运过程中将加大湿法作业力度和车辆冲洗力度保证不起尘,不带泥上路。

问责情况:

无。

(下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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