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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5日 (第19批) (上接十二版) 【二】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32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花家店村七队,申万顺养鸡场臭气难闻,苍蝇很多,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举报的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花家店村7组申万顺养鸡场位于新密市牛店镇花家店村7组,该养殖场负责人申万顺,62岁,残疾人,2000年建场,离居民区较近(居民区建设在养鸡场之后),现存栏蛋鸡2400只,为养殖专业户,未达到畜禽养殖场标准。 该案件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32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2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35举报案件内容基本一致。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9日,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畜牧局、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到申万顺养鸡场进行现场调查。该场东面为耕地和树林,西面约10米有一闲置民房,鸡场距西边村委约60米距离,南面3米为居民区,北面为耕地。该鸡场建设有2栋鸡舍,圈舍面积约260平方米。鸡场建有污水沉淀池30立方米,贮粪场24立方米,干粪储存场62立方米,沼气池28.5立方米,污水均由管道进入加盖密封的沉淀池发酵后还田利用;粪污在贮粪场堆积发酵后还田利用。没有发现该户有粪污外排现象,鸡场多处放置有灭蝇药品,蚊蝇不多,现场有气味,但气味不大。 经调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自2018年6月13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关于新密市牛店镇花家店村申万顺养鸡场污染环境的问题后,新密市畜牧局、牛店镇镇村干部于2018年6月14日下午为申万顺鸡场送去消毒药品,并督促该养殖场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减少气味散发,场区放置灭蝇药品,做好灭蝇工作,每天对场区内外喷洒灭蝇药品不少于四次。新密市畜牧局网格人员郭富民、乡镇防疫员周顺监督指导该场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做好夏季消毒灭源、灭蝇工作,保持场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问责情况: 中共新密市牛店镇委员会对牛店镇花家店村分管畜牧工作的村干部李健阳予以诫勉谈话,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新密市畜牧局给予分包牛店镇花家店村网格人员郭富民诫勉谈话处分。 【三】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39 反映情况: 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要建一个化工厂,郑州市政府在报纸上公示的信息不属实,称附近居民非常关注此事,实际上是非常反对。对这件事情处理的态度和结果不满意,认为是敷衍。高新区规划局是根据1995年总规来规划这个地块,现在用23年前的规划不合适,2017年显示还是生态绿地。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面积为96.312亩。该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和防冻液的生产和储运。润滑油主要生产工艺是将基础油、添加剂经混合分装后外售,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防冻液的主要生产工艺是将软化水、乙二醇、少量的有机或无机盐类等添加剂进行混合分装,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2015年6月该项目环评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17日上午,郑州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陪同省环保督察组到润滑油项目选址现场进行检查。该项目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 (一)关于“郑州市政府在报纸上公示的信息不属实,称附近居民非常关注此事,实际上是非常反对。对这件事情处理的态度和结果不满意,认为是敷衍”的问题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群众反映,近期连续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并成立了中石化润滑油项目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研判。现对下一步工作已做出具体安排:一是在六月底前,郑州高新区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专家、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对项目涉及的规划、安全、环保等问题进行沟通、解释及答疑,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争取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片、宣传资料等,增强认知;三是组织现场考察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到润滑油公司及同类企业,实地参观,让群众直观的了解项目情况,消除顾虑。 (二)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 经查,该宗地址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面积96.312亩,为郑州市2008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豫政土﹝2008﹞393号),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已完成土地征收,具备土地出让条件。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2010年,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该区域未在控制区范围内,未做强制性要求,其用地性质允许通过其他层级城乡规划做出安排。在郑州市总规中该区域规划有220kV高压走廊,在现有架空高压线完成入地改造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精神,在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为二类工业用地,在化工路南侧绿化带中预留高压走廊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进行编制、公示和审批,不存在改变用地性质行为。根据已批控规和郑州高新区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豫规件字第﹝410100201719026﹞号)显示,该宗地为工业用地。 综上,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3月份,《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群众反映问题,成立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全面调查,重新对项目安全性进行论证,出具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下一步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在六月底前,郑州高新区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专家、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对项目涉及的规划、安全、环保等问题进行沟通、解释及答疑,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争取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片、宣传资料等,增强认知;三是组织现场考察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到润滑油公司及同类企业,实地参观,让群众直观了解项目情况,消除顾虑。 问责情况: 无。 【四】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40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1.中石化润滑油原在梧桐街1号,后来为什么搬迁到化工路碧桃路上。2.药厂街30号拓洋药业气味难闻。3.高新区要新建的化工厂,郑州市环保局之前回复是不属实,现在回复情况部分属实,两个结果不一样,是怎么调查的。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面积为96.312亩。该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和防冻液的生产和储运。润滑油主要生产工艺是将基础油、添加剂经混合分装后外售,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防冻液的主要生产工艺是将软化水、乙二醇、少量的有机或无机盐类等添加剂进行混合分装,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2015年6月该项目环评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 (二)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D-VC项目和5000吨VC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化工路30号(原中原制药厂院内),厂区占地面积约1000亩,该公司主要以玉米淀粉为原料进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发酵—精制—烘干包装。2010年7月,该公司年产10000吨D-VC项目和5000吨VC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通过了河南省环保厅审批(郑环评验﹝2010﹞47号);2017年9月,该公司对两台75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烟气自动监控设施与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联网,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中石化润滑油原在梧桐街1号,后来为什么搬迁化工路碧桃路上”的问题 6月20日,郑州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赶到润滑油扩能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该项目选址范围内场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暂未开工建设。 润滑油公司生产区位于高新区梧桐街1号,北侧为梧桐街,东侧为汽车4S店,南侧为拓洋实业,西侧约200米为睿智楠园小区,2010年投产,年产2万吨防冻液,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到位,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13年拟新增扩建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项目,9月项目可研报告通过中石化总公司审核,同意实施。因原厂区已无扩能空间,拟实施搬迁建设,润滑油公司于2018年2月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化工路南、碧桃路东96.312亩土地进行润滑油搬迁扩能项目建设。该项目搬迁不是因为污染问题。 (二)关于“药厂街30号拓洋药业气味难闻”的问题 6月12日,郑州高新区环保局、梧桐办环保所和市环境监察大队等工作人员针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一起涉气违法企业,目前已取缔到位。当日,又邀请举报人一同去拓洋实业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咨询、检查。随后,高新区环保局及梧桐街办事处工作人员再次到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拓洋实业产品主要为食品添加剂,主要原料为食用玉米淀粉和食品级玉米浆,在生产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少许发酵气味(此气味为发酵类行业的共有问题),为无组织气味,其余生产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水处理废气。该公司燃煤锅炉在2017年9月完成了超低排放,烟气排放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并与郑州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针对污水处理废气,已将调节池、IC罐、污泥池、曝气池和污泥棚等运行设施进行了封闭、收集,采用碱液洗涤处理,经监测,能够达标排放;针对发酵废气,目前治理设备正在安装调试,待2018年7月底投入运行后,将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综上,该问题反映部分属实。 (三)关于“高新区要新建的化工厂,郑州市环保局之前回复是不属实,现在回复情况部分属实,两个结果不一样,是怎么调查的”的问题 经调查,润滑油项目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组织专家技术评审、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安评分析该项目选址符合安全、消防距离要求,项目从选址、规划、安全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故润滑油项目所反映问题不属实。但是,在以往回复件中,包含其他部分属实问题,因此,综合定性为“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润滑油项目”问题的处理情况 2018年3月份,《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十分关注,郑州高新区高度重视,随即开展全面调查,重新论证。一是在六月底前,郑州高新区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专家、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对项目涉及的规划、安全、环保等问题进行沟通、解释及答疑,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争取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片、宣传资料等,增强认知;三是组织现场考察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到润滑油公司及同类企业,实地参观,让群众直观了解项目情况,消除顾虑。 (二)关于“药厂街30号拓洋药业气味难闻”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投诉人反映拓洋实业气味难闻问题,郑州高新区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将持续加大对该区域的昼夜检查力度。一是进一步扩大排查区域和范围,按网格化管理不间断开展排查;二是督促拓洋公司尽快完成发酵气味治理,不断改善周边环境;三是加大对工业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四是接到举报,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 无。 【五】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42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要建一个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扩能项目,以前厂址在梧桐街1号,因污染政府让搬迁,现在搬到化工路,旧址跟新址不到一公里,附近还有大量居民区,高新区更改用地性质。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面积为96.312亩。该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和防冻液的生产和储运。润滑油主要生产工艺是将基础油、添加剂经混合分装后外售,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防冻液的主要生产工艺是将软化水、乙二醇、少量的有机或无机盐类等添加剂进行混合分装,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2015年6月该项目环评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17日上午,郑州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陪同省环保督察组到润滑油项目选址现场进行检查。该项目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 (一)关于“以前厂址在梧桐街1号,因污染政府让搬迁,现在搬到化工路,旧址跟新址不到一公里,附近还有大量居民区”的问题 润滑油公司生产区位于高新区梧桐街1号,北侧为梧桐街,东侧为汽车4S店,南侧为拓洋实业,西侧约200米为睿智楠园小区,2010年投产,年产2万吨防冻液,生产工艺主要为调和、灌装,生产过程有微量挥发性气体产生。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到位,2017年3月17日、2017年12月5日经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现场检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13年拟新增扩建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项目,9月项目可研报告通过中石化总公司审核,同意实施。因原厂区已无扩能空间,拟实施搬迁建设,润滑油公司于2018年2月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化工路南、碧桃路东96.312亩土地进行润滑油搬迁扩能项目建设。 经测量,润滑油项目新址距离高新区实验小学430米,距离祝福红城小区560米,距离碧桂园西湖小区1050米,敏感点均位于150米卫生防护距离之外。环评分析认为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根据《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储罐组与附近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也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按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环评法律法规使用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结论可信。 综上,该项目搬迁不是因为污染问题,且环评结论可信。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 经查,该宗地址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面积96.312亩,为郑州市2008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豫政土﹝2008﹞393号),已完成土地征收,具备土地出让条件。根据已批控规和郑州高新区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豫规件字第﹝410100201719026﹞号)显示,该宗地为工业用地。郑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建设项目产业准入条件显示该宗地准入为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高新区据此向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下转十四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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