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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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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6日

(第20批)

(上接十五版)

经调查,该项目初建时无环评手续。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卫办〔2016〕22号)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被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确定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的“整顿规范类项目”,并对该项目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根据2017年1月22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备案的公告(第八批)》(郑经环〔2017〕2号)文件,对该企业进行环保备案并公告,该企业在当时条件下达到了环保要求,具备了环评手续。2016年12月,该企业在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前,曾出具承诺书:“由于项目暂时不符合经开区规划,但环保已达标,因此作为河南金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的建设单位承诺随时服从管委会城市规划和征地征迁安排,无条件搬迁。”

2018年3月7日,郑州市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21号)文件,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经开区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经管办〔2018〕20号)文件。依据(郑经管办〔2018〕20号)文件内容,河南金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及2017年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3处,共计9.2亩,分别为72号图斑2.9亩、66号图斑6.2亩和0.01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根据(郑政办〔2018〕21号)文件要求,涉及土地卫片违法用地,对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立即组织拆除,并复耕复绿到位,消除违法状态。

2018年3月16日,郑州经开区潮河办事处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21号)文件和《关于印发经开区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经管办〔2018〕20号)文件要求,对河南金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企业自行拆除违规建筑。办事处工作人员通过对该企业负责人讲政策做工作,该搅拌站负责人张永祥同意并写有自行拆除保证书:“保证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金利搅拌站内所有地面构筑物自行拆除完毕,逾期不能拆除完毕,请潮河办事处实施拆除。”截至2018年6月25日,该搅拌站商砼罐体部分已自行拆除5处,存放物料的3000㎡违建已自行拆除完毕,二层办公楼房400㎡已自行拆除完毕;河南金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超出整改期限要求目前仍有商砼罐体4个、物料输送装置、地磅等未拆除。河南金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卫片违法用地被潮河办事处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以来,已拆除部分均为自行拆除,辖区潮河办事处没有组织强拆。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进行环保备案并公告,在当时条件下达到了环保要求,具备了环评手续。但该举报件反映的“潮河办事处将该企业一刀切强拆了”问题不属实,该厂的员工被迫下岗没有工作系该企业土地卫片违法用地造成。

经综合分析,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根据现场情况,河南金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超出整改期限,目前仍有商砼罐体4个、物料输送装置、地磅等未拆除。根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经开区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经管办〔2018〕20号)的要求,因该企业涉及2017年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由辖区办事处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在责任人逾期未自行拆除到位的情况下,下一步将依法组织进行处理,并复耕复绿到位,消除违法用地状态。

问责情况:

正在综合分析研判具体问责事宜。

【十一】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17

反映情况:

荥阳市城关乡雷垌村口,有家小工厂经常排放废气,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位于荥阳市城关乡雷垌村口的化工厂名称为:郑州市印染助剂化工厂,始建于1989年,该企业占地约8亩,企业法人为赵中华,主要生产增稠剂、洗涤剂、粘合剂。1989年3月18 日办理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被列入郑州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单中,2016年12月15日通过荥阳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清改编号为:荥环清改验〔2016〕865号。

二、调查情况

经查,郑州市印染助剂化工厂位于荥阳市城关乡桃李村,该厂东侧距离桃李村居民约有600米、西侧距离雷垌村居民约有600米,南侧为雷垌村农田,北侧距离洪界村约800米,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标准。

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在车间内摆放,已不具备生产能力,仓库内摆放有原料,车间及厂区内未发现该企业生产的产品。厂区内未发现有明显刺鼻气味,生产车间内有异味。

经询问企业负责人时山领得知,该企业于2018年6月上旬停产至今,由于企业建厂时间较早,一些生产设备老化,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一些生产设备就频繁发生故障,近几个月生产断断续续,加之目前市场行情又不好,重新购置设备投资过大,经过充分考虑,决定停止生产,将厂房车间用于对外出租,部分原料、成品已卖出。由于该企业负责人考虑变卖价格问题,所以没有一次性将所有设备卖出。

综上所述,该企业目前已不具备生产能力,检查时未发现该厂区有刺鼻气味。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要求企业在搬迁拆除设备过程中严格落实环保责任,防止生产成品及材料泄露污染周边环境。截至2018年6月24日,该企业已将全部设备和原料清除完毕。

问责情况:

无。

【十二】

郑州市中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20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牟县黄店镇李村有一家养鸡场,鸡粪到处堆放无人清理,臭气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问题中的养鸡场位于中牟县黄店镇李村北,企业名称是郑州市汇德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王森,2006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畜牧兽医专业。该企业前身是1982年的巩义市曙光养鸡场,当时是郑州市最大的蛋鸡饲养基地,2011年1月,在中牟县委、县政府及各级党政部门的带领和帮助下,于2011年1月在中牟县黄店镇李村北林场林地开始筹建,总投资3000万元的一期工程全部建成,并于2012年3月份正式投产,从2012年4月份,开始了二期工程的建设,截至2012年12月,总投资5000万元的二期工程全部建成并于2013年3月份正式投产。从2014年3月份开始,进行了三期工程的建设,截至2016年底,投资1亿元的三期工程全部建成。该企业前后总投资2.5亿元,占地面积233亩,共建有鸡舍27栋,建筑面积达到26000平方米,设计存栏蛋鸡100万只,每年累计可向市场提供鲜鸡蛋2000多万公斤,目前存栏蛋鸡65000只,主营蛋鸡养殖与鸡蛋销售,目前郑州市汇德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河南省蛋鸡养殖行业的知名企业。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0日,中牟县查办组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位于黄店镇李村的郑州市汇德牧业有限公司,经查:

郑州市汇德牧业有限公司是中牟县一家规模蛋鸡养殖场,手续齐全,生产设施齐备。该企业位于黄店镇李村北,所占土地为租赁林场林地,东、西、北三面环林,南面为黄店镇李村,建场之初,距南面李村距离500米以外,随着李村宅基地的不断北扩,相距该场最近距离260米,鉴于这种情况,考虑到李村村民生活,该场南面的育雏舍于2016年12月份已停用,粪污也已收集处理,并无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现象。另外该场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车间及储粪场2座,共计3200平方米沉淀池2座,共计600立方米;鸡粪生物厌氧发酵罐3台,共计70立方米;畜禽无害化处理池2座,共计120立方米;2立方米液污罐车一辆,共投资380万元。

郑州市汇德牧业通过近年运营、摸索,与多家下游企业合作,通过外包形式,可以完全保证场区内不存鸡粪,每天所产生鸡粪日产日清,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环境及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另针对夏季高温多虫季节,中牟县黄店镇畜牧站督促汇德牧业及时实在粪场内部定期喷洒、投放灭蝇药物,并配合向周边村民发放灭蝇药物,及时消灭蚊蝇;同时,在日常鸡只饲料内添加国内先进的微生物制剂(辽宁大连三仪),不但能提高鸡只对饲料的消化吸收率,还能从根本上降低鸡粪后续产生的有味有害气体,从而减少对环境及周边居民的影响。

中牟县畜牧中心于今年3月份和中牟县各乡镇签订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6月组织中牟县规模养殖场召开粪污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与养殖场签订了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排放整治保证书。中牟县畜牧中心督导人员于2018年6月在督导检查中再次与郑州市汇德牧业签订了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排放整治保证书,要求该场对照整改。今年以来畜牧中心督导人员对该场一直在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填写有中牟县规模养殖场现场检查记录表。

经查,该场只在储粪场附近有粪污臭味,存在少许苍蝇,在圈舍南面李村附近无臭气熏天和苍蝇满天飞现象。场区的沉淀池和储粪场以及无害化处理池都在正常运转。

综上所述,该问题属于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中牟县畜牧中心到汇德牧业现场,召开问题分析整改推进会,会后,中牟县畜牧中心下发关于对郑州市汇德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方案,要求企业按照方案要求,抓紧时间整改。整改方案如下:

(一)蚊蝇过多问题

由于进入夏季高温天气,蚊蝇容易滋生,针对所提问题,整改如下:

1.加大粪场及场区内部灭蝇药的投放密度,之前鸡粪车间没有投放,现在鸡粪车间100平方米一个投放点,晾晒外围之前是250平方米一个投放点,现在是50平方米一个投放点;

2.增加生产区内,鸡舍外安全区域灭蝇药的投放;

3.增加清粪次数,从每日一清改为每天上午5—7点、下午4—6点、晚上7—9点各清一次,并已与下游鸡粪承包商沟通,保证拉粪车辆能及时将鸡粪运送出场;

4.针对周边村庄、居民,增加灭蝇药的发放量,定期与周边村主任沟通环境情况。

(二)鸡粪气味过大问题

针对气味过大,整改方案如下:

1.每天三次清理场区路面,排查卫生死角,使用高压水枪冲洗路面;

2.保证每日所产鸡粪当天清理,场区内部不存粪;

3.在保证食品安全范围内,加大鸡只饲料内微生物制剂的添加量,最大程度提高饲料的消化吸收率;

4.保证现有粪污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

5.对现有车间的破损修护,增加舍顶防雨棚面积;

6.对储粪场进行密封,降低粪污气味扩散。

(三)后期安排

1.与相关部门协商,按照先入原则,劝退场区南面村民或关停南面圈舍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置。

2.场区南面种植树木,增加绿色防护林,净化空气。

问责情况:

无。

【十三】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24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新华路办事处竹园村东边有一家养猪场,粪便臭气难闻,污染环境,多次投诉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养殖场位于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后屯社区竹园村竹园大街东头北侧,负责人王宏智,占地面积约1.6亩,猪舍面积约500多平方米,存栏生猪200余头。养殖产生的粪污通过自然厌氧发酵供农作物使用。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0日,新郑市政府组织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郑市大气督导组、新郑市畜牧局、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关于举报人对“郑州市新郑市新华路办事处竹园村东边有一家养猪场”的反映。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后屯社区竹园村东边区域共有一个养猪场,由竹园村民王宏智投资建设,该养猪场存栏生猪200余头。与举报人表述的“郑州市新郑市新华路办事处竹园村东边有一家养猪场”一致。2018年5月25日,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开展的禁养清查中已排查出该养猪场,建立问题台账并公示,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农业管理办公室已对王宏智养猪场下达取缔通知,要求该养殖场于2018年6月25日前关停或搬迁养殖场。

2.关于举报人对“粪便臭气难闻,污染环境”的反映。

经现场调查,该养猪场院内建设有一个容积为10立方米的水泥硬化粪便暂存池,粪便由村民运走用于农田施肥。现场区域有粪便臭气,与举报人表述“粪便臭气难闻,污染环境”一致。

3.关于举报人对“多次投诉未解决”的反映。

截至2018年6月20日,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郑市畜牧局、新郑市环境保护局从未接到过关于对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后屯社区竹园村王宏智养猪场的投诉。

综合以上情况,群众举报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该养殖场猪舍已于2018年6月21日全部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对后屯社区居委会主任丁福建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下一步将按照程序对该同志实施党纪处分。

【十四】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80034

反映情况:

我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荆庄村村民(该村属于刘德城行政村第一村组),现举报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2016年3月在推进的刘德城村合村并城项目征迁期间,对于环保工作弄虚作假。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得知,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刘德城村在合村并城项目进行前并未按照程序依法推进,即环保局未进行环评,更无环评报告,就进行了征迁,为了掩盖征迁行为的不合法,并尽快将村庄拆除,对于国家强制要求的环保要求及扬尘防治工作,仅做表面工作,敷衍了事,征迁期间做出的郑州市扬尘污染防止责任标志牌,工地种类、工程名称及标段、工程位置、施工期限、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电话等内容全部空白,张贴此内容只是为了应付检查,何谈落实到位。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污染标准,仅冠冕堂皇地公示在墙上,却全部没有落实,道路为土路,一经车辆路过扬尘四起。后经信息公开得知该项目未办理征迁手续,没有拟建设项目的地点通知单,无用地规划审批单及附图,无项目的空间布局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也无征迁许可证,更无三证一书。拆房的时候扬尘漫天,乌烟瘴气,征迁期间,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便找来建筑垃圾研磨车进行现场研磨建筑垃圾,导致尘土飞扬,面对面看不到人脸。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所述区域位置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刘德城村,刘德城行政村与新郑市接壤,该村包括刘德城、荆庄2个自然村、4个村民组,村域面积4880.217亩,其中村庄集体建设用地面积490.638亩。西南临绕城高速,南水北调干渠从刘德城和荆庄两个自然村中间穿过。2009年9月,建设南水北调干渠占用该村土地393亩及干渠北侧绿化带面积372亩。

(下转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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