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版:专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6日

(第20批)

(上接十八版)

(四)关于“对于给我们的回复,一会儿说‘不属实’,一会儿说‘部分属实’,这么重要的问题,怎能当儿戏?诉求:我们希望能够彻查此事,给老百姓一个明确的答复”的问题

经调查,润滑油项目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组织专家技术评审、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安评分析该项目选址符合安全、消防距离要求,项目从选址、规划、安全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故润滑油项目所反映问题不属实。但是,在以往的群众来电来信中,包含其他部分属实问题,因此,综合定性为“部分属实”。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居民反映问题,郑州高新区高度重视,近期连续召开多次专题会议,成立了中石化润滑油项目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研判,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一是在六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专家、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对项目涉及的规划、安全、环保等问题进行沟通、解释及答疑;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发放宣传片、宣传资料等,增进群众对该项目的了解;三是组织现场考察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到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实地参观,让群众直观了解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对环境影响等情况,主动沟通,消除顾虑,争取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

无。

【第19批】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180001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2017年8月3日,有人向黄河滩地湿地倒了几百万立方米渣土,向郑州黄河河务局、惠金黄河河务局举报,查处结果是惠济区政府给村里有手续,无法查处;希望督察组能实地暗访,诉求人可以配合。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督办问题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江山路黄河大堤向北1500米河南绿峰标识牌入口处,为孙庄村土地。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9日,郑州市惠济区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该地块已长满荒草,西侧存有部分堆土。经查,郑州市惠济区政府未对该地块弃土办理任何手续,该地块原有大坑塘1处,占地约300亩,现已全部平整,高出地面0.5米。2017年8月3日21时,惠金河务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坑塘内倒土,惠金河务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现场确有车辆在此倒土,当事人属于百汇文创实业有限公司,称倒土是为坑塘回填复耕。惠金河务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惠金黄停通字〔2017〕第53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惠金河务局对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2017年至今,未发现有车辆在此弃土。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惠金河务局将督促对西侧部分堆土进行清理,预计于7月5日前清理完毕。下一步,郑州市惠济区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

无。

【第19批】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30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办事处保合寨村,现在环保督察黄河大堤林带,在林带有人建仓库、养殖场。大河路办事处领导不作为,对20年之久有手续的仓库、养殖场进行拆除,那些没有手续的仓库、养殖场反而通过关系得以保留。没有手续的有:5组朱国平盖的3层仓库,5组组长李保刚1000多平方米仓库,李鹏800平方米仓库,8组谢俊峰仓库、农家乐,谢天增、谢以松、谢以杰、谢峰妞、国忠的仓库,9组李栓柱、宋小录、王金松、王小顺、宋虎军的仓库,宋虎军屠宰场4000多平方米,11组的郭福来仓库2000多平方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督办问题中涉及的黄河大堤林带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保合寨村,属于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管辖。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9日,郑州市惠济区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2018年6月16日,郑州市惠济区开展联合执法,对林带内没有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的建筑物下达责令拆除通知书,保合寨村林带在此次清理范围内。

经查,保合寨村林带内有5家仓库,没有养殖场。5家仓库分别为:5组朱国平3层仓库、李保刚1000多平方米仓库,9组李栓柱仓库、宋小录仓库、王金松仓库,这5家仓库均无相关手续。

反映问题中涉及的“5组李鹏800平方米仓库,8组谢俊峰仓库、农家乐,谢天增、谢以松、谢以杰仓库,9组宋虎军仓库,11组郭福来2000多平方米仓库”,经核实,以上7家均为自家居住房屋。谢峰妞、国忠仓库经核实为空院。9组无王小顺此人。

综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16日,惠济区已对排查出的仓库下达责令拆除通知。截至6月23日,已拆除3家,剩余将于6月30日前全部拆除完毕。

下一步,郑州市惠济区将加大监督监管力度,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

问责情况:

无。

【第12批】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110052

反映情况:

1.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南荆路与京广路段,地下排污管道污水外溢,气味难闻。2.京广路到紫荆山路段雨水井篦子被垃圾覆盖。3.嵩山路侯寨垃圾处理厂难闻异味。4.芦庄路南四环往南填埋垃圾很多,没人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

一、基本情况

反映问题涉及的工程有:郑州市南四环快速化工程(嵩山路—中州大道)和郑州市京广快速路工程(渠南路—绕城高速)。其中南四环快速化工程于2014年8月1日开工建设,京广路以西段道路、桥梁、排水等工程于2016年6月底完成。郑州市京广快速路工程(渠南路—绕城高速)于2013年6月8日开工建设,桥梁、地面道路工程于2017年9月26日全部完成。按照规划,南四环南北两侧雨水均由西向东排放,向东与京广快速路雨水系统连接。郑州市京广快速路工程(渠南路—绕城高速)雨污水工程,因征迁不到位,部分段落无法施工,至今没有验收,不能投入使用。

南荆路为二七区四环以南的南岗刘村内道路,该道路原为敏山路,属于乡村道路,南荆路北端与南四环平交,道路以西(含道路)属于郑州市二七区,道路以东属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1日,郑州市城建委立即组织郑州市二七区、管城回族区相关单位及施工、监理单位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调查。南四环快速化工程现场路面污水为南四环沿线部分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市场等排放至南四环道路雨水系统。经查,地下排污管道污水外溢的原因有:1.郑州市南四环快速化工程(嵩山路—中州大道)与郑州市京广快速路工程(渠南路—绕城高速)雨水系统衔接处出现淤积堵塞,现场也产生了部分破坏与掩埋;2.郑州市京广快速路工程(渠南路—绕城高速)雨污水系统未能投入使用,一方面,因征迁不到位,导致部分雨污水管道无法施工,另一方面,已建好的工程周边没有配套的市政雨污水排水管网与之对接,导致南四环地下雨污水无法通过京广快速路雨水工程排出;3.南四环(南荆路—京广路)道路南侧由于检查井堵塞,管内的污水通过京广路边井返流溢出,流到路面上。

综上,该举报问题属实。

问题2:

一、基本情况

反映问题位于南四环京广路至紫荆山路段。现清扫保洁模式为市场化运营,具体保洁单位为郑州市路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查看,因夏季雨水增多及道路施工等因素,在南四环南荆路至龙飞搅拌站路段存在雨水井篦子被垃圾覆盖的问题,其他路段未发现垃圾覆盖雨水井问题。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问题3: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涉及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该中心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场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厂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厂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4日,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处及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等相关人员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厂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厂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厂,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

综上,该问题属实。

问题4:

一、基本情况

芦庄路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办事处,建设单位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施工单位为河南省亚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芦庄路东段(望桥路—百荣路)地下埋藏生活垃圾段分布范围长度1.2km,红线内宽度在15~36m,深度约4~16m。此处生活垃圾属于一二十年前,因市政设施不完善,郑州市周边无垃圾处理厂,城区生活垃圾运往此处进行填埋。芦庄路施工单位破除原混凝土路面并开挖探坑后发现,生活垃圾外运工程量巨大,且周边楼房已基本完工,生活垃圾全部挖除,不具备施工条件且对周边楼房有很大安全隐患。经设计单位优化处理方案,采用预制管桩进行地基处理。经核算,该路段生活垃圾处理需增加投资远远超出原工程概算的10%,属于重大设计变更。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需由郑州市发改委、郑州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批后方可调增工程费用。

群众反映的“芦庄路南四环往南填埋垃圾很多,没人清理”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

1.郑州市公路工程公司负责疏通南四环快速化项目范围内的雨水管道。2.中交三公局负责疏通京广快速路工程(渠南路—绕城高速)(重点为侯贾路处)积水问题;3.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做好现场定期巡查工作,建立南四环道路巡查管理长效机制;4.经细致排查,郑州市二七区与管城回族区联合对排出污水的污水口进行了封堵,同时,对该污水口向南约40米处草丛里一处疑似污水管道进行了截断,确保该路段不再发生污水直接排入区域内雨水管网或道路路面问题。

问题2:

针对南四环雨水井篦子被垃圾覆盖问题,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政局第一时间下发督察通报,要求现作业单位对保洁范围内的雨水井进行排查整改,目前已经全面排查完毕。针对南四环南荆路至龙飞搅拌站路段存在雨水井篦子被垃圾覆盖的问题,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政局已组织卫生队应急保障队伍对该垃圾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该路段已经整改完毕。

问题3:

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给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一)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针对异味采取的措施

1.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已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将停止垃圾进厂,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2.扩建渗沥液储存设施,增加渗沥液存储能力。原垃圾填埋场同步建设的渗沥液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300吨。随着垃圾量的增加,为解决原有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2014年10月开工建设渗沥液处理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600吨,2015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渗沥液的日处理能力达到900吨。同时,为保证满足积存渗沥液存储,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填埋场B区建设,计划用于应急存放渗沥液50万吨,待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该区域将用于焚烧飞灰的填埋处理。

3.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为解决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3月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建成并网运行,日处理沼气4万立方米。随着垃圾进场量的增加,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先后增加3台发电机组,目前6台发电机组日处理沼气8万立方米,日发电量14.5万千瓦时。

4.完善雨污水分流措施,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为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7年下半年报请市政府批准,对22万平方米垃圾堆体进行膜覆盖,总投资910万元,随着该项目的完成,将对外溢的废气进行收集用于发电,并将大大减少雨水的渗入,减少渗沥液的产生。该项目预计2018年6月底完成。

5.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措施。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计划2018年6月底结束。

(下转二十版)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