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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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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7日

(第21批)

(上接十四版)

3.针对“24小时施工噪声扰民”问题,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将依照检测结果,依法对该工地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改进施工工艺,降低施工噪声,除混凝土浇筑等必须连续作业的情况,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其他施工作业。

问责情况:

无。

【六】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76

反映情况:

1.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河西刘村河道边有一个养殖场,粪便废水排入潮河,污染河水。2.养殖场南边有几个小散乱企业存在假整改情况,等督察结束会很快恢复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养殖场位于新郑市郭店镇八府大队河西刘自然村,户主郑国彦,原有存栏生猪180头。

新郑市郭店镇河西刘村南小散乱企业位于薛店镇庙东陈村,共有两家,分别是新郑市薛店镇庙东陈村连二超绿化砖加工点和新郑市薛店镇庙东陈村丁明生公路隔离墩加工点。新郑市薛店镇庙东陈村连二超绿化砖加工点,位于新郑市薛店镇庙东陈村西侧,负责人连二超,该加工点无任何手续。薛店镇庙东陈村丁明生公路隔离墩加工点,位于新郑市薛店镇庙东陈村西侧,负责人丁明生,该加工点无任何手续。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21日上午,新郑市组织新郑市郭店镇、新郑市薛店镇、新郑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新郑市环保局等工作人员到郭店镇八府大队河西刘自然村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

1.该养殖场已拆除,并种上黄豆。经询问,该养殖场是于2018年6月13日将存栏活畜出售完毕后于6月16日将猪舍及其附属物拆除完毕。针对群众反映粪便废水排入潮河污染河水现象,经实地查看现场,未发现粪便废水排入潮河现象。

2.新郑市薛店镇庙东陈村这两个加工点均处于停产状态。两个加工点曾于2018年6月5日被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下达过取缔通知书,21日现场检查时,新郑市薛店镇庙东陈村连二超绿化砖加工点,水泥仓、打包机已拆除,上料机未拆除,现场还有部分原材料和成品;新郑市薛店镇庙东陈村丁明生公路隔离墩加工点,现场机器设备已拆除,原料清运完毕。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目前,丁明生加工点已拆除完毕正在进行复耕,连二超加工点正在扫尾清运。

问责情况: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对庙东陈村支部书记陈宝月、庙东陈村网格长张国伟进行通报批评。

【七】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85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任寨北街6号院1号楼楼下,家乡小厨饭店烟囱正对诉求人家窗户,饭店后厨墙体上挖了几个洞直接向外排烟,油烟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家乡小厨饭店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任砦北街6号院云鹤花园1号楼,门头名称馍菜粥家乡小厨,注册名称郑州市金水区顺昌餐馆,经营者王顺昌,经营范围餐饮服务,营业执照注册日期2016年11月25日。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1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经八路执法中队、经八路街道办事处等工作人员立即前往问题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经查,该饭店有专用的排烟通道,且烟道安装通过楼梯间外墙直达七楼楼顶,并不存在烟囱正对诉求人家窗户的情况。现场发现该饭店后墙上存在三个直径十厘米的孔洞,为该店大厅排风系统所用的出口,并非后厨排烟洞的现象。

针对“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经八路执法中队已经于6月8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依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博晟环检字-2018060081),该饭店的油烟排放达标。

综上,交办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目前,该饭店已将这三个通风口密闭,今后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经八路执法中队将加强巡查,努力保障市民生活环境的干净、整洁。

问责情况:

无。

【八】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86

反映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要建垃圾焚烧厂,有公示信息,但是没有处理结果。只是要求重新选址,并不是反对建设。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现场调查情况

1.该案件由郑州市城管委负责办理。

2.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公示信息组“回头看”交办案件中涉及西部项目的问题从6月22日起已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栏进行公示,整改情况公示信息内均有案件处理结果。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九】

郑州市中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88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牟县黄店镇李村北地有个养鸡场,蚊蝇很多,粪便废水直排,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问题中的养鸡场位于中牟县黄店镇李村北,企业名称是郑州市汇德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王森。该企业前身是1982年的巩义市曙光养鸡场,当时是郑州市最大的蛋鸡饲养基地,2011年1月,在中牟县委、县政府及各级党政部门的带领和帮助下,于2011年1月在中牟县黄店镇李村北林场林地开始筹建,总投资3000万元的一期工程全部建成,并于2012年3月份正式投产,从2012年4月份,开始了二期工程的建设,截至2012年12月,总投资5000万元的二期工程全部建成并于2013年3月份正式投产。从2014年3月份开始,进行了三期工程的建设,截至2016年底,投资1亿元的三期工程全部建成。该企业前后总投资2.5亿元,占地面积233亩,共建有鸡舍27栋,建筑面积达到26000平方米,设计存栏蛋鸡100万只,每年累计可向市场提供鲜鸡蛋2000多万公斤,目前存栏蛋鸡65000只,主营蛋鸡养殖与鸡蛋销售,目前,郑州市汇德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河南省蛋鸡养殖行业的知名企业。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20日,中牟县查办组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位于黄店镇李村的郑州市汇德牧业有限公司展开调查,经查:

郑州市汇德牧业有限公司是中牟县一家规模蛋鸡养殖场,手续齐全,生产设施齐备。该企业位于黄店镇李村北,所占土地为租赁林场林地,东、西、北三面环林,南面为黄店镇李村,建场之初,距南面李村距离500米以外,随着李村宅基地的不断北扩,相距该场最近距离260米,鉴于这种情况,考虑到李村村民生活,该场南面的育雏舍于2016年12月份已停用,粪污也已收集处理,并无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现象。另外该场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车间及储粪场2座,共计3200平方米,沉淀池2座,共计600立方米,鸡粪生物厌氧发酵罐3台,共计70立方米,畜禽无害化处理池2座,共计120立方米,2立方米液污罐车一辆,共投资380万元。

郑州市汇德牧业通过近年运营、摸索,与多家下游企业合作,通过外包形式,可以完全保证场区内不存鸡粪,每天所产生鸡粪日产日清,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环境及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另针对夏季高温多虫季节,中牟县黄店镇畜牧站加强对汇德牧业督促其及实在粪场内部定期喷洒、投放灭蝇药物,并配合向周边村民发放灭蝇药物,及时消灭蚊蝇;同时,在日常鸡只饲料内添加国内先进的微生物制剂(辽宁大连三仪),不但能提高鸡只对饲料的消化吸收率,还能从根本上降低鸡粪后续产生的有味有害气体,从而减少对环境及周边居民的影响。

中牟县畜牧中心与今年3月份和中牟县各乡镇签订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6月组织中牟县规模养殖场召开粪污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与养殖场签订了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排放整治保证书。中牟县畜牧中心督导人员于2018年6月在督导检查中再次与郑州市汇德牧业签订了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排放整治保证书,要求该场对照整改。今年以来畜牧中心督导人员对该场一直在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填写有中牟县规模养殖场现场检查记录表。

经现场调查,该场只在储粪场附近有粪污臭味,存在少许苍蝇,在圈舍南面李村附近无臭气熏天和苍蝇满天飞现象。场区的沉淀池和储粪场以及无害化处理池都在正常运转。

综上所述,该问题属于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中牟县畜牧中心到汇德牧业现场,召开问题分析整改推进会,会后,中牟县畜牧中心下发关于对郑州市汇德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方案,要求企业按照方案要求,抓紧时间整改。整改方案如下:

(一)蚊蝇过多问题

由于进入夏季高温天气,蚊蝇容易滋生,针对所提问题,整改如下:

1.加大粪场及场区内部灭蝇药的投放密度,之前鸡粪车间没有投放,现在鸡粪车间100平方米一个投放点,晾晒外围之前是250平方米一个投放点,现在是50平方米一个投放点;

2.增加生产区内,鸡舍外安全区域灭蝇药的投放;

3.增加清粪次数,从每日一清改为每天上午5—7点、下午4—6点、晚上7—9点各清一次,并已与下游鸡粪承包商沟通,保证拉粪车辆能及时将鸡粪运送出场;

4.针对周边村庄、居民,增加灭蝇药的发放量,定期与周边村主任沟通环境情况。

(二)鸡粪气味过大问题

针对气味过大,整改方案如下:

1.每天三次清理场区路面,排查卫生死角,使用高压水枪冲洗路面;

2.保证每日所产鸡粪当天清理,场区内部不存粪;

3.在保证食品安全范围内,加大鸡只饲料内微生物制剂的添加量,最大程度提高饲料的消化吸收率;

4.保证现有粪污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

5.对现有车间的破损修护,及增加舍顶防雨棚面积;

6.对储粪场进行密封,降低粪污气味扩散。

(三)后期安排

1.与相关部门协商,按照先入原则,劝退场区南面村民或关停南面圈舍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置。

2.场区南面种植树木,增加绿色防护林,净化空气。

问责情况:

无。

【十】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91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来童寨村,村干部往黄河滩渠湿地拉渣土破坏生态环境,诉求人向市政府汇报一些事情,怀疑遭到村干部与开发商联合把诉求人家鱼塘鱼毒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来童寨村为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内一行政村,分为南寨、北寨两个自然村,北靠黄河,所督察区域为来童寨村黄河湿地内。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5日,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金水区柳林公安分局和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接到交办问题后,立即前往问题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经查:

1.关于“村干部往黄河滩渠湿地拉渣土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现场查看,该地区确实存在倾倒渣土2处,不是村干部所为。

2.关于“诉求人向市政府汇报一些事情,怀疑遭到村干部与开发商联合把诉求人家鱼塘鱼毒死”问题。

经核查接出警记录,2015年12月28日接到报警后,郑州市金水区柳林公安分局立即进行受理并展开调查。调查过程中,报案人称无怀疑对象,也未与他人发生过矛盾。柳林公安分局案侦技术队民警做了现场勘验和化验,均未取得有价值线索,但调查工作一直在进行。同时为加强防范,在报案人鱼塘附近路口安装3个摄像头,进一步加大了监控力度,通过以上手段目前未发现其他线索。

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趁着雨天对现场土堆播撒草籽,对其进行绿化。

2.郑州市金水区柳林公安分局正在与诉求人进行沟通,收集案件侦办有关线索,案件侦办进度将即时汇报。

3.郑州市金水区已召开黄河湿地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将组织环保、农委、国土、城管执法、惠金河务局、兴达路街道办事处以及柳林公安分局、市森林公安局第一派出所等单位联合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4.对于非环保方面的问题,建议通过法律、司法等渠道解决。

问责情况:

无。

(下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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