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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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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7日

(第21批)

(上接十六版)

【十八】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90056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包嶂山村华鑫搅拌站违规建设,污染严重,出入车辆呼啸而过,让过往村民非常恐慌,夜间粉尘严重,喷漆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华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薛店镇中华北路包嶂山村,法定代表人孙浩岭。该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1日,新郑市组织薛店镇政府、新郑市大气督导组、新郑市环境保护局、新郑市国土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1.该公司于2017年3月,在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新郑市薛店镇包嶂山养猪场以东、包嶂山村土地以西、雏鹰猪场以南、包嶂山村道路以北土地58亩。已于2018年1月19日被国土部立案查处。

2.该公司厂区地面硬化,物料输送通道全封闭,安装了有喷淋设施;筛分工段及原料储存在全封闭的原料库,安装了喷淋洒水装置,搅拌主机全封闭;仓顶安装了除尘器,搅拌机安装了除尘器,车辆出厂全部给予冲洗。

3.该公司购置有清扫车、扫水车等工具,定时开展厂区清洁作业,防治扬尘污染。

4.经现场排查,该公司不存在喷漆行为。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对该商混站下发整治告知书,加强现场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新郑市国土局已于2018年1月19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2018年1月22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并给予行政罚款,2018年4月22日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问责情况:

无。

【十九】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90058

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的内容与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有3家石料厂,新密市白寨镇和袁庄乡有10余家石料厂,这些石料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严重污染环境,近期由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这些企业已经停止生产,等到检查结束后再开始生产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荥阳市贾峪镇南部山区属浅山丘陵区,紧邻郑州,交通便利,矿产资源丰富,具有较好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贾峪镇是郑州市建材基地之一,为郑州及周边地区建筑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2011年资源整合后贾峪镇石材企业共有27家,采矿证于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3月份全部到期。

新密市境内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石料厂袁庄10家、白寨9家,均未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根据新密市政府安委会出台的《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停产整顿的通知》(新密安〔2013〕3号)文件,要求新密市非煤矿山企业依照文件落实,各职能部门和涉及有非煤矿山行业的乡镇办按照要求及时巡查,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为强化安全监管,厘清监管职责,2016年新密市政府安委会印发了《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的通知》(新密安〔2016〕16号),要求持有有效采矿许可证的企业,尚未到安监部门申请办理基建批复手续的,由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监管;采矿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由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监管;未取得有效的采矿许可证的,由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取缔到位。

二、调查情况

经查,贾峪镇辖区内所有石材行业全部停产停售。贾峪镇共有27家石材企业因采矿证到期被荥阳市政府责令停电、停产,拆除了石材企业的电力计费装置,不具备开采及生产加工条件。停产后经执法人员巡查未发现有石材企业偷生产现象,平时检查时厂内只留有一名门卫看门,生产设备已生锈,未见到其他工人,厂区只存有部分原料未清理。目前,所有石材企业正在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各矿山企业目前正在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贾峪镇矿区共平整土地1280亩,回填土方95万余立方米,栽植树木5.9万株,播撒草籽1600余亩。

新密市政府组织袁庄乡政府、白寨镇政府、新密市国土局、新密市安监局、新密市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目前,新密市全市石料厂均未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按照文件要求,处于停产状态。

目前,新密市和荥阳市的石料厂分别因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证到期等情况,全部处于停产状态。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荥阳市和新密市将共同加强监管,确保石材企业停产到位,全面开展生态恢复工作,坚决杜绝非煤矿山企业违规违法生产。

问责情况:

无。

【二十】

郑州市中牟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90059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牟县大孟镇物流通道与广惠街交叉口路东绿博6号社区,扬尘污染和露天烧烤问题。1.大孟社区2期在建一条工程施工道路,工程车、混凝土罐车从小区出行道路通行,扬尘污染及安全隐患大。2.小区饭店夜市多,露天烧烤用的炭火,油烟污染大。3.小区脏乱差,垃圾倾倒严重。4.乱搭乱建,占道经营。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大孟社区2期在建一条工程施工道路,工程车、混凝土罐车从小区出行道路通行,扬尘污染及安全隐患大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中牟县大孟镇绿博6号社区位于广惠街以东、物流通道以南、景观大道以西,属绿博6号安置区二期工程、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郑州荣成晟达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郑州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华兴监理公司。总占地面积为245854.43平方米,现处于主体施工阶段。其中社区一期已完成建设和回迁任务(一期涉及邱堂、大衡庄2个行政村9个自然村513户2374名群众,于2016年8月实现回迁入住)。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1日,中牟县建设局、大孟镇明确专人到现场调查落实。群众反映扬尘污染问题为社区南侧一条临时道路,经查,此道路规划设计为市政道路,但暂未启动道路建设工程,此道路既作为社区群众出行使用又作为社区二期临时施工进场道路。

由于此道路临时作为施工进场道路,容易造成扬尘污染和群众安全出行隐患,2018年4月份,中牟县大孟镇已要求项目方在社区北侧修建一条临时进场施工道路,完全与群众出行的社区临时道路隔离开来。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问题2:小区饭店夜市多,露天烧烤用的炭火,油烟污染大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根据社区规划,社区外侧配备环状商业门店(社区配有地下停车场,社区内部全部规划建设为绿地和人行通道),群众回迁入住社区后,商业部分对外招租并营业。经排查,绿博6号社区外侧商业部分共有各类商店43 家,目前正在营业35 家。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2日、23日,经现场调查,社区内部不存在各类经营情况,社区外侧商业存在1处露天经营、露天烧烤情况,但均使用燃气等清洁能源,未发现使用炭火烧烤现象,由于社区南侧道路两侧存在小商小贩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影响群众生活,目前已取缔整改到位。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问题3:小区脏乱差,垃圾倾倒严重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2016年8月,社区一期所涉及的邱堂、大衡庄2个行政村9个自然村513户2374名群众已完成回迁入住。群众回迁社区后,中牟县大孟镇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荣大物业公司中标,开展社区管理。

(二)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社区内部环境一直保持较好,群众所反映社区脏乱差主要体现在社区东南侧的一条社区外环道路。由于社区正在进行二期建设,二期建设临时进场道路正在整修,各类建筑车辆暂时通过社区外侧道路进场运输材料,社区外侧道路存在破损脏乱现象。由于两侧商业及部分违法建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商户,乱堆乱倒各类生活垃圾导致。中牟县爱卫办、大孟镇等相关单位,针对此处反映问题,制定整改解决方案,限期于6月24日前内全部整改到位。

综上所述,此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问题4: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根据社区规划,社区东侧与社区南侧分别规划有一条用于方便社区群众出行的市政道路,目前暂未启动道路建设工程,社区群众暂时以社区南侧与社区东侧的一条临时社区道路来出行。

(二)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绿博6号社区一期回迁群众进出社区主要通过社区南侧与社区东侧的一条社区半环道路,群众反映乱搭乱建,占道经营问题主要集中于社区南侧道路旁,由于社区紧邻二期施工建设工地,二期建设施工工人人数较多,邻近又缺少施工工人用餐场所,导致个别商户在社区外侧道路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经查,该处共有各类乱搭乱建、临时简易房屋及摊点8处,违法占道经营12处。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目前,社区北侧临时进场施工道路已基本建成,临时进场道路已改行,针对社区南侧道路,中牟县大孟镇对该道路进行全面整修,计划投资20万元,建设一条宽6米的社区临时道路,目前,该临时道路正在进行商混建设,预计7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6月22日,已将社区建设临时进场道路改由社区北侧出行;同时要求该工地项目负责人签订保证书,保证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好“8个100%”,加大洒水清扫力度,杜绝各类扬尘污染。

问题2:针对反映问题,根据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中牟县爱卫办、食药监局、大孟镇等相关部门成立巡查检查队,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针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坚决取缔,整改到位。

问题3:针对反映问题,中牟县爱卫办督促大孟镇对问题立即整改,中牟大孟镇按照整改标准及要求于6月22日组织开展社区脏乱差治理及垃圾清运工作,中牟县爱卫办、大孟镇分别派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指导。截至6月24日18:00,社区内部、外部各类脏乱差及垃圾已全部清理整改到位。

同时,中牟县爱卫办、大孟镇加强对社区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建立社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倡导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行动。

问题4:针对反映问题,中牟县规划局根据牟政办〔2016〕6号文件要求,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整理并上报中牟县查违办,要求中牟县大孟镇立即查处,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拆除,中牟县大孟镇已于2018年6月24日组织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开展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全部清理整治到位。同时,中牟县综合执法局、大孟镇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针对占道经营问题,加强动态巡查监管,发现一处查出一处,全力维护好社区周边环境,坚决杜绝各类违法建筑、占道经营现象。

问责情况:

无。

【二十一】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90061

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的内容与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尚庄村长兴耐火材料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废气,噪声污染严重,窦沟村立新耐火材料厂,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曲梁镇豆一坊食品厂违法排放废水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曲梁尚庄村长兴耐火材料厂

河南省新密市长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曲梁镇尚庄村,该公司年产1.5万吨耐火砖及1万吨浇注料项目于2016年11月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备案(备案文号:新密环〔2016〕345号)。

(二)曲梁镇窦沟村立新耐火材料厂

新密市新玉耐火厂,位于新密市曲梁镇窦沟村,该厂年产1.2亿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于2016年11月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备案文号:新密环〔2016〕345号)。

(三)曲梁镇豆一坊食品厂

郑州市豆一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密市曲梁镇朱寨村,该公司年产2000吨(月饼)馅料糕点豆制品项目于2012年9月27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郑环建表〔2012〕100号),2013年9月11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郑环验表〔2013〕85号)。

经核对,该交办件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6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74问题的内容一致,已于2018年6月17日办理完毕。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1日、6月22日,新密市曲梁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密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分别对河南省新密市长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新密市新玉耐火厂、郑州市豆一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一)曲梁镇尚庄村长兴耐火材料厂(河南省新密市长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1.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破碎工段安装了6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在厂区内安装了1500米喷雾降尘装置用于减轻粉尘污染。2018年6月16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库房粉状物料车间未封闭,库房内粉状物料未覆盖。针对该公司违法行为,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已立案查处。2018年6月22日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库房粉状物料车间已安装防尘门封闭,粉状物料已覆盖到位。

2.针对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问题

该公司已对两座电窑加装了喷淋+UV光氧催化装置,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2018年4月16日,该公司委托中析源科技有限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3.关于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噪声污染严重问题

该公司已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措施,并对生产车间进一步采取密闭措施以减轻噪声排放。2018年4月16日,该公司委托中析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噪声排放值均在国家排放标准之内。

(二)曲梁镇窦沟村立新耐火材料厂(新密市新玉耐火厂)

2018年6月17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检查时,发现物料露天堆放。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已于2018年6月17日对该公司物料露天堆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2018〕315号)。

2018年6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洒水喷淋系统正在使用,该厂已对厂区内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了清理,并对车间和原料库密闭措施进行了完善。

(三)曲梁镇豆一坊食品厂(郑州市豆一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经走访周边住户未反映违法排放废水问题。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新密市曲梁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密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生产期间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

无。

(下转十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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