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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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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8日

(第23批)

(上接十七版)

【三】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46

反映情况: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主要反映编制和工资的问题,2010年机构改革12人定人定岗未解决编制问题,现在人事关系依然在8年前的建设局,经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影响五险一金报销的比例,诉求人要求尽快解决编制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成立于2010年3月,作为区政府组成部门,独立建制开展工作。根据“三定方案”设置,下属两个二级机构:一是管城回族区环境监察大队,属全供事业单位,编制10名;二是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监测所,属自筹事业单位,编制12名。

二、现场调查情况

根据《中央管城回族区委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管发〔2010〕6号),2010年3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独立建制开展工作,原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承担的环境保护职责划入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同时,将原管城回族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环保科的12名自筹自支编制工作人员一并划入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监测所,编制形式仍是自筹自支。目前,只有人事档案仍在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即原管城回族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没有捋顺。

2010年3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成立初期,因需时间调整工资关系、转出转入三金手续、调整所在单位等原因,导致当时6个月工资未发,但在2010年年底之前,已积极协调并及时补发拖欠工资,同时按规定比例补缴“三金”。按照《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管政办〔2015〕30号)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管编办〔2012〕80号)文件精神,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机构之一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监测所,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因无独立收入来源,需每季度提前向区政府打报告申请自筹人员工资及三金金额,从2010年底至今从未出现拖欠工资及影响五险一金报销的比例的情况。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将积极协调区人事、编制等有关部门尽快捋顺人事关系,把人事档案转入环保局,并在机构改革中解决遗留问题;第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积极协调区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自筹自支人员工资,确保工作人员工资按时发放,不出现拖欠工资现象;第三,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事部门正在研究全区自筹工资人员医疗二次报销问题,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将与人事部门积极对接,将自筹工资人员纳入范围内。

问责情况:

无。

【四】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49

反映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崔庙镇界沟村,因环保原因设置障碍禁止大货车通行,但是该村干部朱振电私自将道路障碍挪开,收取过路费让拉石子的大货车通过。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荥阳市崔庙镇界沟村位于崔庙镇南部山区,与新密市袁庄乡方沟村赵家组交界,界沟村至马米线(X021县道)道路(约5公里)属于乡村道路(Y211),为崔庙镇政府管养路段,即举报涉及的道路。2013年以来,由于很多重型货车经常从界沟进入Y211道路,超限超载,不盖篷布,车速飞快,随意抛洒,严重影响交通道路、村民生活环境,群众意见很大。经崔庙镇界沟村村委研究并报请崔庙镇政府同意,界沟村委在该路口设置限宽桩,仅限小型汽车通过,禁止大型货车通行。但是后来限宽桩受到破坏,界沟村委于2018年2月份在该路口设置了两块大石头限制货车通行。

二、调查情况

6月22日、23日,荥阳市公安局、荥阳市交通局、崔庙镇政府分别到崔庙镇界沟村进行现场调查。现场发现Y112与新密交界处的路面上有四块大石头和若干小石头和几堆沙石,把该路段限制宽度为231.5厘米。在该路障(限宽)前方10米处的一处电线杆上有限宽2.3米的标识。

经调查,举报中涉及的朱振电名叫朱振殿,系界沟村村支部委员。6月22日下午,荥阳市公安局崔庙派出所立即通知被举报人朱振殿到派出所配合接受调查,又对有关证人进行了询问。经询问,2018年5月28日晚,被举报人朱振殿利用铲车将大石头挪开,将自己亲戚朋友的货车放行,然后又将路障恢复原状。在放行过程中,有一辆平板货车卡在路上搁浅,朱振殿安排铲车将该车拖拽出来。根据调查情况,有群众反映朱振殿曾向该平板车司机收取过费用,但朱振殿不承认。由于该平板车车牌号、司机均不明确,荥阳市公安局正在组织警力调查取证。

另经调查,为有效保护乡村道路桥梁,确保治超成效,共同搞好荥阳市治超工作,荥阳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2018年5月23日对崔庙镇等相关乡镇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对乡道、村道及其他生产道路与外县市道路连接部,采取设置限高限宽等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货车通行农村公路。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要求崔庙镇政府加强对该条道路的管理,做好道路日常管理养护,及时清理路面垃圾、杂物,确保道路通行顺畅。

问责情况:

无。

【五】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52

反映情况:

投诉人反映郑州市目前没有装修垃圾消纳场。绿色郑州公众号的公示结果是该问题已解决,实际还没有解决。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郑州市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通过堆山造景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态修复、临时消纳场堆存调配等方式进行消纳利用。装修垃圾属于建筑垃圾中的一类,因产生量占比较小,以前与征迁类建筑垃圾一并消纳处置。但随着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居民生活生平不断提高,装修垃圾产生量逐步增加。因装修垃圾成分与征迁建筑垃圾成分悬殊较大,且国家关于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的要求更加严格,目前,郑州市正在实施的堆山造景项目、资源化利用项目无法消纳利用装修垃圾。

为了解决装修垃圾消纳问题,2018年5月,郑州市城管委制定了《2018年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专案》,要求各区、管委会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至少设置1处有一定规模、专人管理、相对封闭的装修垃圾分拣转运场所。进入分拣转运场所的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堆放,分类回收利用。

二、现场调查情况

郑州市城管委工作人员于2018年6月12日、20日前往有关县、区进行现场调查。郑州市金水区孙岗临时消纳场,位于孙岗村南、东临郑东新区、南接京港澳高速、西到黄金线,能正常消纳征迁垃圾和工程弃土。新郑市、荥阳市、高新区、管城回族区均按市政府要求建设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郑州市区正在或计划建设消纳建筑垃圾实施堆山造景的项目有8处。因此确实存在没有装修垃圾倾倒消纳的场所。

综上所述:举报内容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城管委制订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全力以赴推进装修垃圾分拣转运场所设置、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解决装修垃圾的有序消纳和资源化利用问题。

(一)加快建筑垃圾专项规划审批。郑州市于2018年1月完成了建筑垃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对征迁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工程弃土等建筑垃圾的处理设施进行了规划布局。目前,规划已通过郑州市政府联审联批会审查,将尽快完成专项规划公示及审批,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二)设置装修垃圾分拣转运场所。督促各区、管委会按照《2018年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专案》要求,于2018年9月底前利用待建地块或与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相结合,至少设置1处有专人管理、相对封闭的装修垃圾分拣转运场所。截至目前,郑州市中原区已计划在须水街道办事处三十里铺村选址建设一座资源化消纳场,并在该消纳场附近设置一处空地专门作为装修垃圾临时消纳场。郑州市金水区初步选定在兴达路办事处孙岗消纳场东北角用于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并对装修垃圾分拣分类堆放,2018年6月14日,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已向金水区人民政府打请示报告,相关手续正在审批中。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经过现场勘查并报请郑东新区管委会同意,选址在象山公园(前程路与刘郑路交叉口西南角)预留出部分地块用于装修建筑垃圾临时分类堆放,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问责情况:

无。

【六】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59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融侨城小区西侧门口,有一条臭水河,污水横流,臭气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向政府部门多次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融侨城小区属于龙湖镇魏庄社区,该小区南临阳光大道,西临十七里河河道,小区西临的十七里河道处于常年断流状态。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22日18时,新郑市政府组织新郑市龙湖镇、新郑市住建局等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

融侨城小区西侧确实存在臭水沟,污水来源一部分为该小区的生活污水;另一部分为阳光大道西侧管网部分污水流入河道。

综上所述,该群众举报内容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龙湖镇融侨城及周边小区已购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十七里河,目前一体化处理设备正在安装中,预计7月5日安装到位。同时,加快区域内清风路、泰山东路污水管网建设进度,尽快实现该区域内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问责情况:

新郑市龙湖镇党委已对龙湖镇魏庄村支部委员代新辉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

【七】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64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龙泊路,融侨城小区旁边的河水很臭,苍蝇乱飞。该小区建筑垃圾全部都堆在河边。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融侨城小区属于龙湖镇魏庄社区,该小区南临阳光大道,西临十七里河河道,小区西临的十七里河道处于常年断流状态。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22日18时,新郑市政府组织新郑市龙湖镇、新郑市住建局等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

1.融侨城小区西侧确实存在臭水沟,污水来源一部分为该小区的生活污水;另一部分为阳光大道西侧管网部分污水流入河道。

2.该小区已经交房,多数业主正在装修,小区物业在小区地块范围内,临近十七里河东岸处划分专门区域并搭建围挡,用于装修垃圾集中转存,物业负责每两天清理一次,装修垃圾没有占压河道。

综上所述,该群众举报内容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龙湖镇融侨城及周边小区已购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十七里河,目前一体化处理设备正在安装中,预计7月5日安装到位。同时,加快区域内清风路、泰山东路污水管网建设进度,尽快实现该区域内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对于举报人反映的建筑垃圾堆放问题,已要求融侨城小区物业将临时性围挡更换为围墙,同时督促及时清运处理,保持小区整洁。

问责情况:

新郑市龙湖镇党委已对龙湖镇魏庄村支部委员代新辉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

【八】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66

反映情况:

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任村诚信混泥土有限公司对面有个沙场,没有任何手续,噪音大,污水乱排,昼夜渣土车拉土道路扬尘大。检查来停产,走后继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问题所述“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任村诚信混泥土有限公司对面有个沙场”正确名称为:登封市东华镇宏发沙厂。该沙厂位于登封市东华镇任村(杨村自然村),法人:杨碾柱。该沙厂于2013年5月通过环评审批,编号:登环建〔2013〕9号。建有封闭型生产及物料存储车间一座,安装有磨砂设备2套,输送皮带6条,配套建设有4个水循环沉淀池。该厂由于原材料(沙渣子)缺乏,处于停产状态。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2日,登封市东华镇政府、环境监察大队等工作人员联合对交办的问题立即展开调查处理,依法对登封市东华镇宏发沙厂进行现场检查。

(一)关于反映“没有任何手续,噪音大,污水乱排,昼夜渣土车拉土道路扬尘大”问题。

经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该厂负责人提供了2013年由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环评手续(登环建〔2013〕9号)和2018年5月15日由河南日盛综合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音检测报告。

经执法人员现场问询,该厂负责人告知,2018年6月17日至6月21日,该厂购进一批生产原料(沙渣子),有载重车辆陆续进出厂区,在车辆进出厂区期间,车辆发出较大的噪音,附近群众误以为该厂在进行生产。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厂建设的封闭型物料存储及生产车间,南北长70米,东西宽30米,高度12米。该厂建有4个水循环沉淀池,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关于反映“检查来停产,走后继续生产”问题。

该厂由于缺乏生产原料(沙渣子),于2018年5月中旬自行停产至今,5月21日,东华镇环境监察中队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厂封闭车间内已无生产原料(沙渣子),6月11日,东华镇环境监察中队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厂封闭车间内仍无生产原料(沙渣子)。6月17日起,该厂自行对本厂环保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新购进一台WL-530型卧螺离心机,同时,对厂区内东侧未硬化空地进行开挖平整,准备硬化,对4个沉淀池进行清淤、维修维护,作业过程中有车辆进出厂区,有机械运行,所有车辆和机械都为间歇性运行,不涉及生产。6月18日至6月21日,该厂新购进一批生产原料(沙渣子),该过程中,偶有货运车辆进出厂区。并非为材料所述“检查来停产,走后继续生产”。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大对该厂的监管力度,加强现场检查频次,不断督促企业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问责情况:

无。

(下转十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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