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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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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8日

(第23批)

(上接十八版)

【九】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77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与东风路向南70米处路西高门台内有一家住户住改商,擅自改变房屋住宅,做餐饮排放恶臭气体和风机噪声扰民,多次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投诉至今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饭店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沙口路交叉口向南10米路西沙口路28号院1号楼1单元2号,是一家没有门头的饭店。该饭店办理有《营业执照》,名称为“郑州市金水区铁北刘三驴鲜汤馆”,经营者裴陈飞,登记机关为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路分局,注册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注册号410191600087969。《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JY24101050006876,法定代表人裴陈飞,发证时间2016年2月26日,有效期至2021年2月25日,发证机关为郑州市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3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该店已自行关门停业整修,后联系经营者裴陈飞到现场开门。该房实际地址为:金水区沙口路28号院1号楼1单元2号(一楼),属成套住宅房屋,现经营一家驴肉汤馆。房主余世立与现经营者裴陈飞数年前达成房屋互换协议,双方约定将房主余世立所有的“金水区沙口路28号院1号楼1单元2号”的房屋与裴陈飞所有的“金水区东风路开祥御龙城5号楼12层1202号”房屋进行互换(双方出具有情况说明)。据统计,在此汤馆门前700米路段两侧住宅楼下开店经营的各类商户共有50多家。

1.关于“做餐饮排放恶臭气体”的问题,主要是汤馆将剩汤及泔水倒入门前路边下水道所致。

2.关于“风机噪声扰民”问题,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正在委托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针对“多次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投诉至今未解决”的问题,经查,2017年以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南阳新村执法中队共接到此处有关环境污染方面问题投诉3次,有关占道经营方面问题4次。占道经营问题于2017年5月23日对其进行了200元的行政处罚。其他三次有关环境污染投诉具体情况如下:1.2017年11月3日,接市长热线投诉,编号41010517113000270,反映老三驴肉汤熬汤产生较大难闻气味,经营期间食客噪音极大问题,执法队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对油烟问题进行了初步检测。因对食客噪音问题并无执法依据,执法队员对食客噪音进行了劝诫;2.2017年11月16日,接市长热线投诉,编号41010517113000730,反映老三驴肉汤熬汤产生较大难闻气味,经营期间食客噪音极大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饭店并约谈了饭店老板,再次对噪音问题进行劝诫;3.2018年1月11日,接市长热线投诉,编号41010518013000392,反映老三驴肉汤熬汤时产生较大难闻气味,经营期间食客噪音极大问题,执法人员也立即前往进行了劝诫。有关气味问题,由于该饭店不存在炒菜行为,气味多由肉汤产生,经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多次使用手持检测仪对其油烟进行检测,并未发现超标现象。

综上,该交办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该饭店近期对其店面及内部设施进行了重新装修和更换,店内没有基准灶头,保留一个煮肉汤锅进行加工,更换了新的油烟净化器,处理排风量为2000立方米/小时,并加装了新的油烟专用通道。

1.因该饭店属裴陈飞自主经营,不存在租赁行为,郑州市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无处理依据,但对该饭店会持续关注,如发现问题将第一时间依规处理。

2.针对“恶臭气体”问题,一是督促店主将该店面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将熬汤设备移至专用操作间并密封,且采取加装油烟净化设备等措施消除汤味儿及煮肉香料味。墙面已经整修,扣板安装到位,且更换了新的油烟净化器,操作间正在整改中。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南阳新村执法中队于6月22日申请第三方公司对该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果检测超标,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将依法对该饭店进行处罚;二是要求该店购置或准备泔水桶,集中处理剩汤及泔水;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如发现乱倒泔水情况,将依法进行重罚。

3.针对“风机噪音扰民问题”,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民区昼间不得超过55分贝,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也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依法处置,尽最大努力为投诉者和周边居民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问责情况:

无。

【十】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83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京水社区,进入大门一直往里走左手边有家卖彩票的,再往前走10米右转就是2个烟囱的位置,一家无名肉食加工厂,全部是夜间生产,烟囱排烟气味难闻,排风扇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无名肉食加工厂位于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京水社区40号别墅,全称:郑州市惠济区胡记国琪九九卤肉店,负责人:胡国其,营业执照注册号410108600436981,以加工卤肉和鸭脖为主,属于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管辖。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2日,惠济区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郑州市惠济区胡记国琪九九卤肉店在顶楼天台装有静电光解复合式油烟净化器,但是净化器和烟道安装连接不规范,存在油烟和熟食味道部分外排现象,且油烟净化器大功率运行时会产生一定的噪音,比空调外主机声音略大。每日生产时间为凌晨三点至上午十点,存在夜间生产现象。

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25日,郑州市惠济区对郑州市惠济区胡记国琪九九卤肉店下达了《惠济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书》,要求郑州市惠济区胡记国琪九九卤肉店在原油烟吸附设备基础上加装油烟过滤设备,对窗户进行密闭,对卤煮间换气扇进行拆除,更换为静音风机,调整生产时间,避免夜间扰民。截至2018年6月26日,郑州市惠济区胡记国琪九九卤肉店油烟净化设备已按照标准安装到位,等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生产。惠济区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胡记国琪九九卤肉店立案予以处罚,拟处罚金额6000元。

下一步,郑州市惠济区将加大督察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问责情况:

无。

【十一】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96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李堂村石磨洞生产队双洎河南边,村书记程彬没有通过生产队直接将可耕地40多亩租给亲家,林业补贴栽树钱,但是一棵树也没有栽,将土地全部采挖毁坏耕地,补偿款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反映的地块位于新密市来集镇李堂村13组双洎河南岸。此地块2009年栽植杨树,列入2009年生态廊道工程,每亩每年补助230元,工程2016年到期,补助资金停止。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2日,新密市来集镇人民政府、新密市林业局、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2009年经村同意,李堂村13组与本组村民于文亮签订了荒滩地开发承包协议,发展种植、养殖业。地点位于大河以南,面积大约40亩,承包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终止。每年承包款为8000元。2009年李堂村承担了生态廊道和水源涵养林工程,于文亮响应上级政策在承包地上栽植了树木。经市林业局验收合格后享受到林业补助政策。补助资金由林业局拨付到镇,镇根据李堂村造林情况将资金拨付到李堂村,李堂村将资金具体落实到种植户。林业补助政策到2016年结束。2016年12月于文亮在承包地上挖沙土建鱼塘与群众产生争议,市国土部门已制止,一直维持现状。2016年至今于文亮未付本组村民承包租金,村组多次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现场树苗缺失的情况,目前新密市森林公安局已介入调查。

问责情况:

新密市来集镇党委、新密市纪委研究,决定对李堂村村委副主任郭德辰进行诫勉问责。

新密市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对资源林政管理科科长张春峰和原片区中队长郭红军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十二】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97

反映情况:

郑州市登封市唐庄镇屈村村干部席宏伟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掩埋在屈村的河道内不清理,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位于郑州市登封市唐庄镇屈村。有群众举报,屈村干部把垃圾掩埋在河道中,污染了河道。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2日,登封市唐庄镇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对屈村河道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问题唐庄镇人民政府已经于6月7日下午出动机械、人力进行了整改,6月8日整改到位。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已经整改完毕。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督办问题,现场查看后,唐庄镇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张村村委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避免垃圾污染河道。

问责情况:

无。

【十三】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02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铁炉村,有一个铁炉钢管厂里有四家电镀小作坊,两家镀铬两家镀锌,排放有毒气体,废水废渣等危险废物乱倒。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所指铁炉钢管厂实为郑州市龙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郑上路与长椿路交叉口向北2公里,属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铁炉村。该企业在铁炉村2016年启动城中村征迁改造后已经停产,等待评估赔付,停产期间,该企业将原仓库对外出租。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3日,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西流湖街道办事等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经查,郑州龙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外出租的一个仓库内发现存放有生产设备,但已用防尘网及黑色塑料布进行覆盖,防尘网上尘土较厚,并已断水断电,不具备生产能力。经环评专业人士现场勘查,该厂房内生产设备有电解池3个、清洗池2个、拉丝机1台、喷砂机2台、冷水机1台,电解池及清洗池内有残存不明液体。经环评专业人士现场判断,该仓库应为铝氧化作坊。现场未发现排放有毒气体,废水废渣等危险废物乱倒的现象。该氧化铝作坊无任何手续。现场未发现镀铬、镀锌企业。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23日,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制作现场勘查及询问笔录,要求将现场设备全部搬离,并对氧化槽及清洗池内有残存不明液体进行封存化验。2018年6月26日,剩余设备已全部清除完毕。2018年6月27日,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3个电解池、2个清洗池中液体的检测报告。郑州市中原区环保局要求该企业联系专业的危废处置公司对残留废液进行合法处置,防止在转运的过程中废液泄露污染周边环境,目前正在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置。下一步,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监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

已转交纪委、监委进入调查程序。

【十四】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04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锦绣山河玉瑞园小区,南边有个垃圾场,每天都有臭气飘散过来,污染环境,要求把垃圾场搬走。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m2。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厂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厂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2日,郑州市城管委市容环卫管理处、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区和车间、对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厂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厂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在之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亚星盛世玉瑞园小区、万科大都会天悦苑小区和锦秀山河小区等周围入住时间不长的小区对我其投诉较多。

经调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给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一)市垃圾综合处理厂针对异味采取的措施

1.扩建渗沥液储存设施,增加渗沥液存储能力。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填埋场B区建设,计划用于应急存放渗沥液50万吨,待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该区域将用于焚烧飞灰的填埋处理。

2.完善雨污水分流措施,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为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7年下半年报请市政府批准,对22万平方米垃圾堆体进行膜覆盖,总投资910万元,随着该项目的完成,将对外溢的废气进行收集用于发电,并将大大减少雨水的渗入,减少渗沥液的产生。该项目预计2018年6月底完成。

3.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措施。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计划6月底结束。

4.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为解决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3月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建成并网运行,日处理沼气4万立方米。随着垃圾进场量的增加,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先后增加3台发电机组,目前6台发电机组日处理沼气8万立方米,日发电量14.5万千瓦时。

5.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郑州市政府对垃圾填埋场除臭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目前每年除臭经费约470多万元。

(下转二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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