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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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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8日

(第23批)

(上接十九版)

6.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将停止垃圾进厂,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1.强力推进东部、西部、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发电运营,垃圾填埋场及早封场。

2.加快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随着2018年8月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的完成,在焚烧排放环保达标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垃圾焚烧厂的焚烧量,减少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有效减少因填埋产生的渗沥液及异味污染。

3.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为降低垃圾填埋产生的环境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及早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方案,并尽快启动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

4.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规范作业。调配人员和设备,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严格实行规范化作业。

5.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问责情况:

无。

【十五】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210006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与华美石材路,有一个垃圾综合处理厂,臭气难闻,污染严重,希望公示一个排放标准并安装一个垃圾收集装置,反映多次望尽快能给予回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m2。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厂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厂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2日,郑州市城管委市容环卫管理处、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对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厂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厂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亚星盛世玉瑞园小区、万科大都会天悦苑小区和锦秀山河小区等周围入住时间不长的小区对其投诉较多。

经调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给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一)市垃圾综合处理厂针对异味采取的措施

1.扩建渗沥液储存设施,增加渗沥液存储能力。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填埋场B区建设,计划用于应急存放渗沥液50万吨,待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该区域将用于焚烧飞灰的填埋处理。

2.完善雨污水分流措施,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为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7年下半年报请市政府批准,对22万平方米垃圾堆体进行膜覆盖,总投资910万元,随着该项目的完成,将对外溢的废气进行收集用于发电,并将大大减少雨水的渗入,减少渗沥液的产生。该项目预计2018年6月底完成。

3.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措施。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计划2018年6月底结束。

4.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为解决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3月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建成并网运行,日处理沼气4万立方米。随着垃圾进场量的增加,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先后增加3台发电机组,目前6台发电机组日处理沼气8万立方米,日发电量14.5万千瓦时。

5.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市政府对垃圾填埋场除臭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目前每年除臭经费约470多万元。

6.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将停止垃圾进场,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1.强力推进东部、西部、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发电运营,垃圾填埋场及早封场。

2.加快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随着2018年8月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的完成,在焚烧排放环保达标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垃圾焚烧厂的焚烧量,减少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有效减少因填埋产生的渗沥液及异味污染。

3.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为降低垃圾填埋产生的环境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及早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方案,并尽快启动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

4.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规范作业。调配人员和设备,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严格实行规范化作业。

5.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问责情况:

无。

【十六】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10

反映情况:

登封市颍河路与书院河路交叉口向南150米处,登封郑煤小区东大门口20号楼与21号楼之间有三家饭店:辣椒小炒肉、德胜斋饭店、八加一酒餐吧等违规向二楼楼顶排放油烟,二楼楼顶上风机噪声扰民,向登封市环保局12369反映称让诉求人自行协商,现在投诉人受到饭店和物业公司人员的威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三家饭店位于登封市市区书院河路南段路西,属于颍河路居委会。分别为:

1.登封市市区辣椒小炒肉饭店位于登封市书院河路669号,系小型餐馆,持有效证照正常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410185003518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85MA4105XX9R,负责人景冬源,该店许可证于2017年5月24日签发后开始营业,日常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

2.登封市市区马记德胜斋饭店位于登封市市区书院河路南段,系小型餐馆,持有效证照正常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4101850055570、营业执照注册号410185600431392(1-1),负责人马占标,该店许可证于2018年5月18日签发后开始营业,日常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

3.登封市市区捌加壹酒餐吧位于登封市市区书院河路683号,系小型餐馆,持有效证照正常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410185004488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85MA446XEL16,负责人宋宏斌,该店许可证于2017年10月12日签发后开始营业,日常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2日,由登封市嵩阳办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嵩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环保局监察大队嵩阳环保中队进行成立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登封市市区捌加壹酒餐吧、登封市市区马记德胜斋饭店、登封市市区辣椒小炒肉饭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在设施处加以隔音密闭。现场检查时,举报人声称的3家饭店均持有有效证照进行合法经营,且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在设施处同时加以隔音密闭。现场检查时,三家饭店分别提供了油烟和噪音监测报告,通过查看监测报告发现噪声和油烟亦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以上“三家”饭店存在噪音问题,监测报告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反映的问题,下一步将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定期对该三家饭店进行检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和噪音达标排放,防止噪音扰民。

问责情况:

无。

【十七】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11

反映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山水城的业主反映附近要新建垃圾处理焚烧场,距居民区较近要求搬离,对公示结果不满意,公示信息上面写6月26日已经回复但是今天是6月21日,诉求人不明白什么意思。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2.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中涉及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问题从6月22日起已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栏进行公示。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十八】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13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金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尉氏羊肉汤馆油烟直排,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店门头为“尉氏羊肉汤馆”,位于新郑市金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尉氏羊肉汤馆经营地是一栋上下两层的临街门面房,负责人杨帅。该店于2017年3月23日取得营业执照,2017年4月18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22日下午,新郑市政府组织新郑市新华路办事处、新郑市城管执法局到现场调查。经查,该饭店正在营业。

(一)关于油烟直排问题

该饭店有两个油烟排放管道,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检查时,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

(二)关于噪音大问题

新郑市行政执法局邀请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宏达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2018年6月26日12:20—13:20,对金城路尉氏羊肉汤噪音进行监测,其检测值为:尉氏羊肉汤店北1m处53.2dB;尉氏羊肉汤店北李家住户(阳台)处51.1dB;尉氏羊肉汤店西北杨家住户(卧室)处46.9dB;尉氏羊肉汤店二楼处45.4dB。19:20—20:20对其进行第二次监测,其检测值为:尉氏羊肉汤店北1m处48.0dB;尉氏羊肉汤店北李家住户(阳台)处45.5dB;尉氏羊肉汤店西北杨家住户(卧室)处39.7dB;尉氏羊肉汤店二楼处41.5dB。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规定,该饭店位于二类区域(居住、商业混杂区域)昼间为60dB。尉氏羊肉汤店噪音符合国家标准。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行政执法局要求该饭店负责人立即对油烟管道下方的油渍清理干净,要求饭店负责人升级油烟净化设备,保持饭店卫生清洁,做好油烟净化设备清洁并保存清洁纪录和清洁照片,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转。

问责情况:

无。

【十九】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19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青屏办事处北密新路居委会府西街,香福吉饭店没有任何环保设施油烟直排,噪音大。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举报单位香福吉饭店工商注册名称:新密市青屏香福吉饭店,位于位于新密市青屏街办事处北密新路府西街39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司伟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83MA446EUN8E。该店租用临街门面房,共六层,该店位于一层。营业面积约120平方米,后厨4个乙醇灶头,2台油烟净化装置,2个专用油烟排放通道。

(下转二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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