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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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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9日

(第24批)

(上接九版)

1.停车场进行停业整顿,按要求到停管中心补办正规的停车场相关手续,经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方能经营。目前,已将停车场暂时封停,清出停放的车辆,并在出入口打桩,禁止车辆驶入。同时,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收费方维护好周边的环境。

2.郑州市未来路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6月25日组织工作人员35人到现场,对家乐福周边卫生死角积存的垃圾杂物进行清扫,共清理清运垃圾6车,将花坛内、停车场周边垃圾清理干净,环境卫生得到提升。2018年6月26日晚上,名门物业公司安排施工队进入停车场,一方面疏通管道堵塞,另一方面对部分坑洼路面进行修整。后期环境卫生管理由名门物业负责管理。

3.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未来路中队执法人员在2018年6月25日当场对3家商贩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2018〕第23068号,金综执法〔2018〕第23049号、金综执法〔2018〕第23021号),并要求3家商贩立即整改,商贩在接到通知书后已离开停车场。

问责情况:

无。

【十六】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19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金台路,徐寨安置房工地的大车把道路压的都是坑,晴天扬尘污染,雨天道路泥泞。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金台路位于北三环金台路向南约400米区域范围。该道路属区管道路,沿线有4个居民小区(正泰花园、豫港花园、茵悦之声、清清佳园)及金水区徐砦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项目,道路日常保洁养护由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及徐寨安置房工地共同完成。

徐寨安置房工地全称为郑州市金水区徐砦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金水区金台路徐寨路路口,建设单位:河南豫园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目前,该工地正处于基坑建设、主体施工阶段。郑州市金水区徐砦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项目自2014年6月征迁改造启动以来,金台路是该工地和周边小区居民出行的唯一道路。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3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郑州市金水区住建局和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金水区金台路是该工地和周边小区居民出行的唯一道路,该道路因年久失修及工地施工大车和重型车辆通行等原因,造成该道路局部及特定区域(窨井)被碾压成坑。

经查,晴天由于气温较高,路面较干燥,车辆碾轧带起扬尘;雨天由于道路低洼处积水,加之徐寨安置房工地施工车辆频繁出入,造成坑洼处及周边有明显泥泞。

综上,交办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接到交办问题前,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已多次要求施工工地安排专人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发现坑洼、破损、积水等问题及时修补处理,工地已采取铺设钢板、石子填补等临时措施保障通行。另外,2017年11月28日,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金牛路等8条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2017〕48号文件,已经批复同意金台路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路面、雨水、污水、给水、照明、电力和交通等,规划红线宽20米,长254.2米。目前,因徐寨安置房项目建设及周边小区居民出行需求等原因,尚不具备道路大修条件。待安置房建设完成(拟定竣工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且周边其他道路满足居民出行条件后,将完成金台路道路施工建设。

2.根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相关规定,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已要求工地增加保洁人员,加强保洁力度,加大洒水频次,保持道路湿润无扬尘;雨后及时安排保洁人员清理路面积水、修复破损路面、清理积泥,避免道路泥泞现象发生。

3.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已安排冲洗和洒水车辆每天对该道路进行不小于2次的洒水和冲洗作业,抑制扬尘,加强保洁力度,确保该道路干净整洁。

4.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要求工地在前期维修的基础上,撤除钢板,再次对坑洼部分进行修补,同时加强路面巡查,发现坑洼破损、积水现象及时处理修复,避免出现坑洼不平问题,保障道路正常出行。下一步,郑州市金水区将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对金台路的道路施工建设。

问责情况:

无。

【十七】

郑州市中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21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牟县黄店镇西谢村有个干部,1.毁林采沙,已经毁林100多亩,在被毁坏的林地上倾倒大量的建筑垃圾。2.在邻里开洗沙场,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交办问题现场位于中牟县黄店镇西谢村西北150米处,S223路西1000米。经现场调查询问中牟县黄店镇西谢村村民及村干部谢文庆、谢国峰等十余人,初步认定举报问题是中牟县黄店镇西谢村村民谢路军所为。谢路军,自2015年5月份至今任中牟县黄店镇西谢村二组组长。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谢路军拉沙、洗沙一案有两处现场,第一现场为洗沙现场,有五间简易房,房北侧10米外有装沙漏斗两个、输送带一条、铲车一台,现场存放四堆河沙,在简易房东北100米处有大小水池各一个,在简易房西北100米处发现填埋建筑垃圾。经GPS定点该洗沙现场及周边空地占用林地18亩。

谢路军自2016年至2017年为建设洗沙场用地,把原有地面推平,在部分林地上堆放建筑垃圾并进行填埋。

新拉沙取土点在村北150米处,经初步测量约3.2亩,地面植被已遭到破坏,经对比林相图认定土地性质为可耕地,已移交中牟县国土资源局处理,国土资源局正在组织工作人员积极查处。在此现场周边有陈旧性拉沙取土地貌但已于去年植树造林期间恢复林地约30亩,经查,陈旧性拉沙取土地带为中牟县西谢村群众多年前建房、垫路零星拉沙所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超出追诉时效,不能再作处罚。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谢路军毁坏林地及在林地上倾倒建筑垃圾一案,中牟县森林公安局已受理为刑事案件,已成立专案组调查处理。目前正按照办案程序规定调查取证,聘请相关鉴定机构对被毁坏林地的类型、林种、面积及毁坏程度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来后,中牟县森林公安局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2018年6月23日,中牟县黄店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将洗沙场拆除,土地平整完成,被毁坏土地已恢复达到种植条件。中牟县黄店镇政府已责令当事人于2018年6月24日恢复植被耕种完毕,并对复耕后的成活率进行验收,待植树造林季节全部恢复林地用途。

问责情况:

中牟县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调查处理。

【十八】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10051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南500米路西有一家金峰混凝土公司,南面是普罗旺世小区,北面是静香园小区,西面正在建设的安置小区。1.噪音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由于金峰混凝土公司与各小区仅一墙之隔,该公司搅拌机、运输车辆和推土机产生的噪音很大,昼夜不停,尤其是晚上,噪音很大,根本不敢开窗户,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正常休息;2.郑州市政府曾出文件要求金峰混凝土公司在2019年完成外迁,至今没有进展;3.多年来多次向环保局投诉未果。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金峰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是1996年11月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法人马军,该公司属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二十里铺村辖区,占地面积约19800平方米,东侧紧邻索凌路,南面为普罗旺世小区,西侧为郑州市金水区老鸦陈在建安置房,北侧为郑州市金水区国瑞静香园小区。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4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和郑州市丰庆路街道办事处接到交办问题后,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经查,该公司于2018年2月6日通过了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绿色生产三星认证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绿色建材三星企业,公司现有2套HZ-180型混凝土搅拌系统(于2016年底投产,当时较环保的机型)及相关配套设备、办公楼、食堂和宿舍等,主要产品为产品规格C15~C60混凝土。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料仓密闭完好,场内地面湿润无粉尘,喷淋设施、进出车辆冲洗设备、脉冲式除尘器、沉淀池水循环系统、砂石分离机运转正常,生产时所产生的废料循环使用不外排。

河南金峰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建成并投入生产,公司建成之初,周边为一片空地。前期该公司已办理环评及验收手续,郑州市环保局于2004年9月15日批准了该项目环评登记表,编号郑州环建2004-625,2009年7月29日下发了同意建设项目试生产通知书,2010年11月10日批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编号郑环验登〔2010〕18号(补办环评),验收时郑州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噪声排放值全部达标。由于城市的高速发展,该公司周边的空地全部建成了住宅小区,随着周边的普罗旺世小区和国瑞静香园小区的建设完成,居民入住后,该公司的粉尘及噪声污染成为居民投诉的焦点问题。

2016年6月,为进一步降低对金水区普罗旺世三期和金水区国瑞静香园周边居民的噪声和粉尘污染,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多次要求河南金峰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金水区混凝土搅拌站及砂石料厂专项整治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对厂区进行升级改造,并满足相关要求:一是主搅拌楼、传输带、堆厂料厂及料仓库出入口必须进行全封闭;二是应对厂区内部进行绿化、硬化,不得出现积尘较重和泥泞不堪的现象;三是完善堆厂料厂内的喷淋设施建设;四是每天定期开启厂内的大型喷淋设备,保持厂区内的湿润环境;五是厂区内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进出车辆必须进行清洗;六是定期保养、维护搅拌楼的除尘设备,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七是搅拌楼所使用的外加剂不得外排,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八是清洗搅拌车的沉淀池应定期清理,增设砂石分离机,清洗时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料应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该公司于2016年对厂区进行全面包封,并采取隔音隔噪措施,并在料场加装喷雾降尘设施,出入口有车辆冲洗设备。经过近一年的改造,该公司于2017年5月升级改造完成,除办公区域外,所有厂区进行了全封闭加装了隔声材料处理,并加装了20余台脉冲式除尘器。

同时,该公司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主动进行设备环保升级更新,采用的主机是高效节能、利废环保的新一代概念型混凝土搅拌机;采取封闭式砂石称量输送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和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安装了20套负压式电子脉冲除尘系统,彻底解决了混凝土生产中粉尘飞扬、环境污染等难题。

针对“郑州市政府曾出文件要求金峰混凝土公司在2019年完成外迁,至今没有进展”的问题。经查,金峰搅拌站从建站至今从未收到政府部门下发的相关搬迁文件。

针对“投诉人多次向市长热线12345、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反映没有处理结果”的问题。2016年6月以来,郑州市金水环保局共接到8次居民投诉,反映该公司的噪声及粉尘环境污染问题,期间金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80余次,对居民的每次投诉进行了答复,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作业规范,控制粉尘及噪声的产生,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该公司分别与2016年7月26日、2017年9月30日、2018年1月17日,进行了污染物的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的污染物粉尘及噪声值均达标排放。2018年6月13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的四周厂界噪声进行昼间、夜间的监测,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该区域属于1类区域,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的噪声达标排放。

该公司离居民区较近,南侧普罗旺世小区,始建于2005年7月份;北侧国瑞静香园小区始建于2009年10月份,并在交界处占用金峰搅拌站公司用地建房。

综上,该交办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辖区居民举报金峰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噪音污染问题,现场已同河南金峰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沟通,要求该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加大降尘力度,杜绝扬尘污染,尽量避免深夜生产,同时,提醒金峰搅拌站做好环境污染治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取得周围居民谅解。

问责情况:

无。

【十九】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10079

反映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郑州一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生产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一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武振兰,位于荥阳市开发区郑源路中段,主要产品是高效智能建筑垃圾再生成套设备。原料是钢板、槽钢。主要生产设备有生产设备有机加工设备26台、剪压设备8台、焊机13台,抛丸机2台、起重运输设备12台、移动式喷漆房一套;污染防治设施有布袋除尘器2套、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器13台、移动式喷漆房建设有活性炭吸附装置+过滤棉漆雾净化装置1套。该单位于2016年12月通过郑州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备案(郑环文〔2016〕187号),编号41。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4日,荥阳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厂区主要产生气体的车间有铆焊车间、喷漆车间,抛丸车间三个主要车间。

在对三个生产车间检查时,加工车间、铆焊车间看到正在生产,检查时焊接烟气净化器运行正常。抛丸车间两台抛丸机没有生产,对其主要的布袋式除尘器进行现场测试,污染防治设施能够正常运行。涉及气体排放的移动式喷漆房没有工作。经了解,喷漆房属于间歇性使用,产品达到一定数量时,企业才会启用喷漆作业。经调阅该单位喷漆房生产记录及活性炭、过滤棉更换记录,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按照技术规范标准,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厂区北侧存放有少量产品,部分产品进行了覆盖,厂区内没有明显的喷漆痕迹和刺鼻气味。

经查阅该公司近期监测数据,看到该公司委托河南豫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3~24日对该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监测并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该单位白天和夜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噪声均符合排放要求,属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责任,确保企业合法有序生产。

问责情况:

无。

【二十】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10080

反映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乔楼镇郑州市金税印务有限公司,生产时气味呛鼻。

(下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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