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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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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9日

(第24批)

(上接十四版)

郑州市金水区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是郑州市首批城中村改造项目、郑州市重点工程,启动于2006年8月,前期开发商为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因种种原因退出,项目实施陷入停顿,改造被一度搁浅,村民迟迟不能回迁,多次到省、市、区政府群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008年9月,为加快项目实施,使村民早日回迁,确保社会稳定,郑州市金水区政府决定托盘并交由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后,大多数群众就强烈要求立即交付使用并回迁,升科公司在2016年1月和2017年6月分别对项目的安置房及公共单位进行了交付,交付后项目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针对“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经八路执法中队已经于6月8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依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博晟环检字-2018060081),该饭店的油烟排放达标。该项目建设是根据2009年《郑州市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文件精神,对于当时38个已开工安置房项目,可按程序抓紧时间补办相关手续,白庙项目即属于该38个安置房项目之列,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接收项目后,即对该项目进行了各项手续的补办。

(二)关于李春霞等30多位应回迁人员所反映的环保等问题及上访、诉讼情况

近三年来,以李春霞等为代表的部分业主,为迫使政府满足其不合理的高额赔偿要求(不接收安置房,要求政府按照高档学区房、商品房的价格给予赔偿),就以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应当对白庙村安置房项目颁发相关手续、房屋建筑质量问题等“理由”,多次到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法院等部门釆用上访、诉讼等手段,意图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进行阻断,进而再以回迁房屋手续不齐全而拒绝接收房屋和要求赔偿。但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等多个司法机关审查,认为李春霞等上访人的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均驳回其起诉或诉讼请求。目前,李春霞等人在郑州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案件于2018年6月26日开庭审理,尚未作出裁定结果。

(三)项目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6月12日以郑环审〔2012〕44号审批通过其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到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咨询申请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金水区环保局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为企业出具环保意见,要求企业:一是建设单位要依法编制验收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项目以竣工验收正式批复为准;二是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向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金水区环保局于当天受理,并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017年7月19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组织郑州大学教授宋XX等三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评审。经过现场勘查后,在该项目专家评审会上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中央空调冷却塔距离居民区较近,未按照批复要求设置消声降噪措施。应尽快安装消声降噪设备,并在中央空调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噪声监测并进行达标分析;二是地下车库排气口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在小区绿化带中;三是商业裙楼上的消防排烟道距离居民楼太近,应远离居住楼,尽量布设在绿化带内;四是公众参与应具有达标性,重点应对项目建设提出质疑的公众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此项目于2017年7月急需在市房管部门集中办理网签手续,因该网签手续涉及上千户征迁安置户的重大合法利益,同时房屋交付后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和出于对社会稳定因素的考虑,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了《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在文件中同时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在环保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再次明确和要求。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领导也承诺会在后期积极整改,满足环保相关要求,为住户提供更完善的生活环境,升科公司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以确保项目完全达标。因此,关于“该项目不符合验收条件,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出具了验收批复”的举报情况属实。

(四)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出具文件的有效性

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是金水区环保局的正式文件,合法有效。因此,关于“环保局批复文件造假”的举报情况不属实。

因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的行政审批工作程序设置不完善,网上系统办理和作出审批意见之间信息对接不畅通,致使在对该项目进行网上系统办理时给予了不予审批的意见。因此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郑金环许不予决字〔2017〕第01号)、2017年8月2日出具的《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金环听不字〔2017〕第1号)和2017年11月28日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编号:2017-02)文件均存在瑕疵,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对上述文件声明作废。虽然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在发现此问题后及时将上述文件声明作废,但已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综上,该交办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党组和有关人员作出了深刻检讨。下一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将以此事件为契机,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查找在思想认识、人员管理、工作作风、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特别是要针对环评审批程序衔接不够到位、网上系统办理和作出审批意见之间信息对接不畅通的问题,重新修订环评手续办理的流程和制度规定,切实堵塞制度漏洞,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

无。

【三十八】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35

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的内容与“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升龙城8号居民楼下共有9家餐饮企业,分别是:吉源居酒屋、老潼关肉加馍、麦儿爸爸融合餐厅、小二家故事、布谷布谷、中国兰州拉面、多鲜多面、升级版鸡蛋灌饼、友哥鲜包。该小区开发商没有设置油烟管道和污水管道,所以,这9家餐饮企业把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油烟直接排入居民小区,雨水管道内奇臭无比,小区到处飘散着恶心的油烟,环境的污染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身心健康!”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交办问题位置在升龙城8号院B座,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与航海中路交叉口西北角,该小区于2016年11月初交房,开发商为郑州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体问题为该小区开发商没有设置油烟管道和污水管道,居民楼下9家餐饮企业把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油烟直接排入居民小区。这9家餐饮企业分别是:“小二家故事”(编号8-101)、“友歌鲜包”(编号6-117)、“吉源居酒屋”(编号5-118)、“老潼关肉夹馍”(编号6-101)、“麦兜爸爸”(编号6-124)、“布谷布谷”(编号8-104)、“中国兰州拉面”(编号8-106)、“多鲜多面”(编号8-107)、“升级版鸡蛋灌饼”(编号6-118)。

二、现场调查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淮河路办事处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开发商未设置统一烟道及污水管道,涉及9家餐饮均已停业。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举报涉及的9家餐饮店门头进行拆除,营业场所内的桌椅进行搬离。

2.若升龙物业对其增设公共烟道及污水管道,将由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公司进行检测,达标合格后方可经营餐饮行业。

问责情况:

正在启动问责程序。

【三十九】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37

反映情况:

驻部纪检组转办来信:请领导查阅,这是有组织的,为了个人诉求而发动同事恶意举报,请彻查。(附图片,图片大致内容:红城交流闲置转让微信群共472人,此微信群里有网友发布“河南省郑州高新区药厂街祝福红城3期学生家长诉求:1.撤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郑州高新区第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郑开管文〔2015〕12号 )等内容”,并鼓励其他网友发举报邮件)。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来信中的“红城”是指郑州高新区药厂街祝福红城小区的简称。根据举报内容可知,投诉人反映“红城交流闲置转让微信群”内有人为了个人诉求而煽动群众恶意举报。此微信群里有网友借家长之名发布诉求,要求撤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郑州高新区第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等,并鼓励其他网友发举报邮件。郑州高新区第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牵涉到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关于该项目的有关情况,在本批编号为X41000020180620031的公示材料中有详细说明。

二、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案件后,郑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高新分局抽调专人开展调查,一是走访辖区办事处工作人员;二是走访反映问题的周边群众;三是组织网监支队、法制支队、高新分局召开专题研讨会。经查,该信息系“红城交流闲置转让微信群”里的网友发帖,主要是用于祝福红城小区内业主的信息交流。根据现有证据判断,不符合立案条件。

综上,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郑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将多措并举严打各类网上造谣、传谣行为,对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依法给予警示训诫、行政拘留,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两高”《司法解释》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三是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问责情况:

无。

【四十】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38

反映情况:

登封市君召乡周洼村村中间有一口上世纪70年代大集体遗留下的一个大池塘,过去是为生产队灌溉而建,但由于年久失修,早已失去灌溉功能,成为臭水坑。村庄不断地扩大已经被包围在村内,由于池塘在村的中间,又与村民居住处非常近,也没有安全防护措施,后来变成了生活垃圾坑,村里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都是直接排放到坑里,由于这个污水坑与村民居住处只有一墙之隔,每到天气炎热,特别是夏天,坑里散发出来恶臭熏天的味道,蚊虫、苍蝇乱飞,蛆虫到处乱爬。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池塘位于登封市君召乡周洼村前洼自然村西南,该池塘长约40米,宽约10米,是上世纪70年代村集体修建,主要用于收集雨水灌溉田地。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3日上午,由登封市君召乡政府、登封市爱卫办、水务局、住建局等部门成立调查组,针对交办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问题一:“登封市君召乡周洼村村中间有一口上世纪70年代大集体遗留下的一个大池塘,过去是为生产队灌溉而建,但由于年久失修,早失去灌溉功能,成为臭水坑。”

经查反映问题失实。目前该池塘仍然作为附近田地灌溉的水源,现场调查并未发现有刺鼻气味。

问题二:“村庄不断地扩大池塘已经被包围在村的中间。”

经查,反映人反映失实。在上世纪70年代大集体建设该池塘时,这里还是一片空白地,无人居住,后来随着人口的自然增长,在该池塘的东边,一户居住,池塘西侧、南侧都是耕地,而不是反映人所说的池塘在居民区的中间。

问题三:“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与村民居住处非常近,变成了生活垃圾坑。”

经查,反映基本属实,由于当时施工标准低,池塘周围没有建设防护设施,附近居住的群众为了图方便,有向池塘抛洒垃圾及秸秆的情况。

问题四:“村里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都直接排放到坑里,由于这个污水坑与村民居住处只有一墙之隔,每到天气炎热,特别是夏天,坑里散发出来恶臭熏天的味道,蚊虫、苍蝇乱飞,蛆虫到处乱爬。”

经查,反映失实。2017年11月,由登封市住建局投资320万元在周洼村建设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有两个50吨污水处理净化处置池,目前已进入设备调试阶段,污水管道已覆盖全村,现场未发现污水排入池塘,未发现蚊虫、苍蝇乱飞,蛆虫到处乱爬现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24日晚,由君召乡召集周洼村前洼自然村40户群众代表召开会议,会上39户群众赞成对池塘进行清淤加固,1户群众赞成将池塘填平,最终按照群众的意见,君召乡政府确定了清淤加固方案:

1.排空池塘存水。

2.清理池塘淤积的泥土。

3.对部分池塘墙壁进行加固。

4.清理零星的生活垃圾。

5.在池塘周围砌防护墙。

6.村内安排专人管理池塘。

7.在附近建设地埋式垃圾中转箱一个。

目前,池塘内存水已全部排干,清运生活垃圾0.5立方米,正在进行清淤加固工程。

问责情况:

登封市君召乡周洼村支部书记胡秋智未尽到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及村庄大环境卫生监管职责,经登封市君召乡党委政府研究,给予胡秋智诫勉谈话处分。

(下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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