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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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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30日

(第25批)

(上接八版)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新郑市新华办、新郑市行政执法局、新郑市食药局工作人员对巴莊火锅店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巴莊火锅店经营方式以煮、涮为主,有两个排烟口,均装有油烟净化器并能正常使用,未面对小区。巴莊火锅店后门有垃圾箱,存有生活垃圾,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并建立泔水清理及垃圾清理台账。

综合以上情况,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针对上述问题,新郑市新华办已对该小区建设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上午7:30至12:00,下午3:00至7:00,其余时间不得施工,并对小区垃圾及时清运,增设移动式垃圾桶,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问题2:新郑市新华路办事处要求巴莊火锅店将小区东门口后门垃圾箱清理到位,目前已经全部清理完毕。同时,要求该饭店将垃圾箱摆放在院内。

问责情况:

无。

【十六】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22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具茨山路新郑市公安局南边,有个无名加气块厂,老板叫申新臣(白庙范村村长),夜间生产,距离居民区过近。投诉人希望该厂搬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公安局南边有个无名加气块厂为新郑市城东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新华路办事处沈庄村炎黄大道中段,公司经营范围是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与销售;生产工艺是:搅拌—成型—切割—蒸压—成品;主要设备有切割机1台、搅拌机1台、蒸压釜4条、天然气锅炉一台(4吨)。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并通过第三方监测公司监测。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新郑市新华办、新郑市大气督导组、新郑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新郑市公安局南边没有具茨山路,投诉人反映的实际情况为距离公安局约1公里处有一条炎黄大道(曾用名为茨山路),该区域有一个名为新郑市城东建材有限公司的混凝土加气块砖厂,法定代表人是沈新臣,白庙范社区沈庄村人,2018年6月当选为新华路办事处白庙范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2.由于近段持续高温,该公司把生产时间调整为夜间,且都是在非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生产,属于正常生产时间调整。

3.该厂区南边和西边为已停产废弃的空厂院;东边为其他厂区路和荒地;北边约60米为炎黄大道,炎黄大道北约50米沈庄自然村,目前正在进行征迁改造。根据《关于新郑市城东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其中:东、南、北厂界外控制距离分别为50米、45米、11米。该厂院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10米,达到了环评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4.关于举报人反映的“投诉人希望该厂搬迁”问题。根据新郑市城市规划,目前,该区域不在征迁范围内。

综上所述,该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并督促企业调整好工作时间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随着新郑市城市规模扩展,如城市规划调整,此处不适应建厂的要求,将根据情况对该企业进行征迁。

问责情况:

无。

【十七】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25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有个垃圾综合处理厂,不定时排放恶臭味道,至今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m2。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厂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厂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2日,郑州市城管委市容环卫管理处、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厂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厂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亚星盛世玉瑞园小区、万科大都会天悦苑小区和锦秀山河小区等周围入住时间不长的小区投诉较多。

经调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给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郑州市垃圾处理正处于以填满为主向垃圾焚烧发电为主的过渡期,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已进入填埋收尾期。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加紧进行升级改造,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全面加紧施工,郑州南部二期和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展开前期工作。

(一)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采取的措施

1.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9月10日前完成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工作,在保障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增加生活垃圾处理量,减轻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压力,减少市垃圾填埋场进场量和渗滤液产生量。

2.责成现有渗滤液处理设施加紧运行,确保日处理量达到每天900吨。减少渗滤液积存,并抓紧抽排填埋区积存的渗滤液,为保证抽排作业进度,垃圾场又采购抽排设备两套,预计7月1日到货。

3.组织各区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提升改造,减少进场垃圾中水分的含量,在装卸前后要排空车辆中渗滤液的积存,从而减少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的积存。

4.生活垃圾填埋场加紧利用垃圾进场间隙尽快覆盖现已填埋的作业面。

5.及时调整各区垃圾进场时间,抓紧抽排填埋区积存渗沥液,确保7月5日前抽排完毕,在作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大作业面,实施分区填埋,分层压实,做到日填埋日覆盖。

6.邀请专家制订专案,2018年6月28日,派出专人赴北京邀请中国环境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现状进行技术层面的分析,并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

7.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重新制定除臭方案,加大除臭次数,由原来的每日5次调整为每日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同时把除臭液的浓度配比由1:50调整为1:30,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监督作业人员按时作业,并由专人每天进行检查。

(二)下一步措施

1.组织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力量,三班作业,对已填埋垃圾堆体完成膜覆盖实现堆体雨污水分流,于7月10日前完成。

2.加快渗滤液调节池加盖工程施工。为有效减少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和渗滤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7月5日前完成。

3.完善在线监控。渗滤液处理设施一期安装在线监控,并与市环保局联网;对渗滤液处理系统流量计进行强制检定,2018年7月底之前完成。8月15日前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二期验收。规范设施运行记录、工作台账的填报,2018年7月底前完成。

4.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根据垃圾填埋进度,及时增加填埋区气体收集设施建设,并加强雨污水分流、调节池加盖工程完成后的气体收集,尽量减少废气散发排放,并根据气量的增加,适时增建发电设施,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5.提前规划封场设计。提前展开垃圾填埋场封场设计等前期工作,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高标准完成封场设计前期工作,提前设计、提前筹备,确保及时顺利完成封场并启动生态修复。

6.加快新建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抓紧推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确保2019年6月份投入使用。抓紧推进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确保2018年9月份完成。抓紧推进南部焚烧发电厂二期和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

7.群众参与监督。成立由当地办事处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的监督小组,接受群众举报。

问责情况:

无。

【十八】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72

反映情况:

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村委主任王长旺贿选、侵占破坏耕地、开挖铝矿造成环境污染等系列问题。1.王长旺在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7组南坡开挖铝矿已有二十多年了,现堆放的渣土占地面积约50余亩,占用河道长400多米。有严重污染现象。2.王长旺在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2组村委东100多米处开挖一个大型铝矿100多亩,占用河道长300多米,中央环保督察组于2018年6月9日来到现场暗访一次。可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对王长旺的企业只是“表面整改”“假装整改”。3.2018年6月15日向登封市环保局主管领导反映王长旺占用耕地、占用河道、有严重污染的问题时,他说不是他分管的辖区,可一直到现在一推再推,一拖再拖,这个人的电话为(见信件),不知道他的名字。4.王长旺利用登封市大金店镇原工业办主任孙服华充当其保护伞,暗箱操作,上级的政策一到,有什么情况孙振华就马上通风报信。5.当地村官刘根利用他手中权力在王长旺的指挥下,横行乡里,所有占用老百姓耕地都有刘根来安排。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件中反映的海眼村王长旺开挖的铝石矿属于河南中美铝业金楼铝矾土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大金店镇海眼村,企业法人为王灿坤,股东王长旺。该铝土矿于2005年12月15日资源整合而成,开采矿种:铝土矿。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0万吨/年。矿区面积:1.0378平方公里。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91410185MA450AM731)、环评(郑环审﹝2018﹞4号)、采矿许可证(C4100002009033120006548),做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河南中美铝业金楼铝矾土有限公司一采区位于海眼村1组、2组,占地面积约23亩,二采区位于海眼村7组,占地面积约16亩,均为资源整合前(2005年前)开采的区域。该公司自2005年停产至今。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4日上午,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与大金店镇政府、国土所、海眼村两委工作人员到现场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为重复举报案件,举报件中反映海眼7组南坡铝矿是河南中美铝业金楼铝矾土有限公司二采区,占地面积约16亩,现场未发现有任何采挖和堆放渣土迹象。海眼2组村委东100多米铝矿是河南中美铝业金楼铝矾土有限公司一采区,占地面积约23亩。经水务局实地查看,在海眼村7组、2组周边没有河道,不存在占用河道情况,没有污染现象。

举报件中反映的“2018年6月15日向登封市环保局主管领导反映王长旺占用耕地、占用河道、有严重污染的问题时,他说不是他分管的辖区,可一直到现在一推再推,一拖再拖,这个人的电话为(见信件),不知道他的名字”。经登封市环保局党组对各副职领导进行逐一询问核实后,没有领导于2018年6月15日接听到关于反映王长旺占用耕地、占用河道、有严重污染的相关举报电话。

关于反映“王长旺利用登封市大金店镇原工业办主任孙服华充当其保护伞,暗箱操作,上级的政策一到,有什么情况孙振华就马上通风报信。当地村官刘根利用他手中权力在王长旺的指挥下,横行乡里,所有占用老百姓耕地都有刘根来安排”问题。目前,登封市纪委正在调查中。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以上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问责情况:

无。

【十九】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81

反映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建设路24号,河南浩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燃煤设备和淘汰设备,该公司厂内、车间内乌烟瘴气,电焊机几十台,喷漆、切割、噪音等严重污染环境。

(下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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